这事违法!正在严查!|保平安、迎新年
春节临近
烟花爆竹市场迎来了销售旺季
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
干起了不法勾当
1月25日,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禅城南庄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经警辅人员精准锁定,对位于南庄镇高田村的一处房屋开展突击检查,查获一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一旦遇到明火爆燃,有没有考虑过自身的安全?有没有考虑过会殃及到他人?”“我错了!我就是抱着侥幸心理,自以为是不会出现问题,没有深思顾忌家人和左邻右舍的安全。”被查获后,面对民警的质问,货主麦某这才悔不当初。
在充分调查取证后,货主麦某以及负责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司机肖某,被依法传唤至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目前,肖某已依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货主麦某则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烟花爆竹已被全部查扣并转运至有资质的储存场所暂存。
近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杨和派出所民警在杨和镇杨梅沙水一带开展巡防任务时,发现一辆皮卡车车厢装有大量的烟花爆竹,随即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经查,驾驶员陆某未办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该车也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车辆也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随后,民警将陆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民警清点,车上运输的烟花爆竹品类多达50种。
目前,驾驶员陆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日,其所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销毁。
非法生产、销售、存储
烟花爆竹等行为
安全隐患极大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这些要了解
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无依法批准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或零售经营者,在辖区范围内所有的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储存行为均属于非法行为。
01
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02
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03
非法储存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广大市民
发现非法经营、
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请拨打12350电话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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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杨剑锋、黄昕佩、罗国强
来源 | 禅城分局、高明分局、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