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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业观察】2017移动互联风口中,律师要知道的十大趋势!

2017-02-23 律新社 律所管理资讯


作者丨律新社编辑部出品

来源丨律新社  

编辑丨陈YY

   


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也给律师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律师个体、律所群体、律师行业整体,都在面临着新的历史转折点!要想移动互联网的风口顺利飞起来,律师必须要清楚以下十点。



一、移动互联助力律师业创造新产品和新服务


移动互联网正在深刻改变着整个律师业,律师服务方式亦在悄然改变。如传统的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服务时以客户到律师的工作场所为一般原则,例外的是大客户或非诉项目律师到客户的工作场所或指定场所为原则。随着法律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化,客户对于法律服务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其显著特点为:律师要更加专业化以适应客户的具体要求;律师响应客户的工作任务速度越快越好,最好是零延时的响应任务;具体提供服务时更多的要求服务上门或在第三方场所双方接洽和完成工作任务,除了列举出的这些行业新变化,还有的很多。在新形势下,律师业会否在移动互联网催化剂催化下发生新的化学反应,产生出新的化学物质即新型法律服务?对于律师而言,是新的业务、新的收入增长点;对于客户而言,是享受到新的服务,可以创造更多的因法律服务带来的价值。对于双方而言,都乐见其成。



二、移动互联有望改变信息不对称性


高榕资本合伙人高翔在讲移动互联网时曾举过两个例子。1、车行业和钢铁行业:出租车和有打车需求的乘客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而现在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撮合成交后再完成具体服务,这就根本上改变了原有的出租车行业的交易模式,从而改变了整个行业。2、钢铁贸易行业亦然:钢铁冶炼成品从出厂,到实际的钢材需求方,中间的交易环节众多、周期长、费用高。移动互联网可以解决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改变钢贸行业。


从中得出的结论是:传统上的信息严重不对称的行业,移动互联网会让这些信息越来越对称,减少交易环节、缩短交易时间、降低交易费用、增加交易便捷程度。众所周知,律师业的律师和潜在客户之间的信息,同样存在着严重不对称的问题。一般客户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即请律师或法律顾问的需求,并非如衣食住行之类的生活需求,因为时时发生和处处体验及反复发生和体验,从而对于提供服务和产品的一方,比较容易获得其价格信息、供应信息、质量信息及企业资信状况信息。如何找到律师、如何选择律师、如何和律师建立委托关系、如何在建立委托关系后双方配合完成委托事务等等知识和经验,无不一无所知或所知寥寥无几。移动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使得普通人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的律师信息,可以更方便快捷及几乎零成本的与律师沟通和交流,从此意义上而言,律师业被改变的概率是很大的。



三、律师执业模式趋于联合


律师执业行为兼具政治性、法律性、文化性与商业性,具有高尚性也有逐利性,其律师执业模式移动互联网的影响下逐步走向联合化。诸如“李庄案”、“小河案”、“北海案”、“聂树斌案”等,律师可以抱团取暖,共同追求光明,相互温暖,共同安全;律师可以团结自由之学者、独立之媒体,共同推进社会之进步。在IPO、并购、PE等新型业务以及跨地执业、规模化执业过程中,律师已经越来越超越个体执业、单打独斗,而移动互联则将律师跨所、跨区域、跨领域地联合起来,共同为客户提供服务。



四、移动互联法律工具,让律师更有效率。


对于高强度、快节奏、最忙碌的律师而言,掌握移动互联网属性的法律小工具,经验为体,科技为用,体用合一,往往能让工作事半功倍。如“中国法律法规大全”app,完整地收录中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法规等,方便法律从业者随身查找使用;可利用“无讼案例”(附在“无讼阅读”app)、“法律案例大全”app等,通过关键词系统,精准地查找到大量的法律案例;“法律宝”、“法律文书软件”等则汇集了大量常用的法律文书; “全能扫描王”app,手机上的扫描仪,能自动切除文档背景,生成高清pdf,jpeg或txt文本,可以帮助律师轻松将各种文档数据化......功能强大、操作简单的法律小工具,正在改变着律师的传统工作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时间,提升了生活品质。



五、移动互联时代下律师的自我营销


就法律行业而言,每天都有数十万法律咨询者在移动端上发布法律咨询与案件委托,移动互联网法律行业价值高达上百亿。据统计,目前从移动端的流量已经占据整体网站流量的四分之一,移动端的手机咨询量已经占据总体咨询量的六分之一,案件委托数量已经占据整体案源数量的八分之一,但移动端的律师数量却不足整体律师数量的3%,移动互联网市场存在着巨大的空白,案源数量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份额,律师该如何抢占先机,通过成功的自我营销获取丰富的案源,已经成为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律师的自我营销归根结底是个人品牌的塑造,再小的律师都应该有自己的品牌。相较于传统网络营销的颓势,移动互联网营销却方兴未艾,一大批法律行业手机应用也随之应运而生。对于手机wap站(包含律师、律所的微网站)、移动APP及律师微信公众平台等,这些工具大都集在线咨询发布、案件委托、预约面谈、在线取证、一键电话咨询、地区律师、查找定位等功能于一体,用户可以直接通过手机对律师进行电话咨询、案件委托与预约面谈,律师则可以通过手机随时随地为用户解决法律问题,承接法律案件,帮助律师在进行案源的拓展,人脉的提升,客户关系的管理及品牌推广方面提升了效率。


律师的个人品牌塑造,除了其自身的专业素养等硬件有很高的要求之外,还需要向目标(或潜在)客户展示一个相对真实、立体的自己。比如在社交工具上发表生活、工作中的感悟、照片、文章等,有助于改善、软化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否则,一个藏在冰冷专业知识背后的人,很难获得陌生人的信任,如若刻意也会显得营销痕迹过重,从而引起客户的抵触情绪。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生活化的内容,也需要有所筛选,因为这已经不是一个感情宣泄的工具,它是你的自媒体,你需要对读者负责,每个人都希望接收到正面的,积极的,美好的信息。所以,请让自己成为一个专业的、正面的、积极的律师,成功肯定离你不远!另外律师也可以通过组织社群活动来树立自己的形象,如建立跟自己专业或者兴趣相关主题的微信群、QQ群、微博等等。

六、服务方式发生变化,法律需求量增多


无论对于诉讼代理的需求,还是对于非诉讼法律服务的需求,都具有偶发性、突发性、一次性。因此,对于律师的客户而言,服务的需求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突然需要律师了,可能一秒钟都不能耽搁,而不需要律师的时候,可能一年都不会打给律师一个电话。这样的行业特性,使得律师行的工作方式显得非常的特别,一旦需要开展工作,不吃不睡、通宵达旦、连续出差;一旦委托事务完成,可以长时间不需要工作,无所事事。信息大爆炸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全国各地法院、公证处、律所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与民近距离、全方位地展开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公民法律意识逐步增强,法律服务需求也量与日俱增。在此意义上,律师法律服务方式被移动互联网改变的机会也是巨大的。

七、移动互联助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全国各地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中越来越关注设立为律师服务的环节。如“上海法院12368”app,为律师提供便捷的移动互联网诉讼服务,律师及当事人可以通过该平台了解诉讼知识、查询案件进程、提出意见建议等。再如,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开发运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给予硬件支持与使用的“律师app”,为每一位律师生成一张二维码身份证,无需出示律师证,可畅通无阻进入法院,等等。




八、移动互联促进律师文化发展


专业水平的高低并不是衡量律师的唯一标准,律师文化也是至关重要,如果说律师的专业水平是骨骼,那么律师文化则是律师灵魂的体现。全国律协文化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王丽曾说:“建好所、做好人、当好律师,是律师协会文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一个有文化精神追求的律师应当是忠于法律、诚信服务、勤勉尽责、追求公正、有益于人民的人。由于律师行业的特殊性和业务活动的相对独立性,律师之间的交流并不算多,可通过在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号、微网站等工具,发起公益活动、法律援助、集体活动等,呼吁更多律师加入,提升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律师间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推进律师文化建设。

九、律所管理模式邂逅新机遇


律师是对规则熟悉、对自由重视、对制度敏感、对监督反思的群体,管理起来相当困难。尤其在大型律师事务所里,由于人数众多,合伙人之间无法完全依赖信任组建,合伙人对于专职律师的工作内容难以全面监控,面对资源整合、人力资源调配、服务质量等问题难以保证。所以,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一直都是困扰事务所发展的重大课题。移动互联网带来的信息的快速传递,很多事项都是客户与律师一同参与完成的,这种零距离接触要求将传统的以律所为中心转变为以用户为中心。基于用户的需求都是个性化的,这就要求求律所具有灵活性,而移动互联网的平台思维就是开放、共享、共赢的思维,让律所管理有了更便捷的信息沟通方式。

十、借法律新媒体的东风,开好船


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彻底降低了“联网”的设备、技术和时间、空间的门槛,强势催熟了自媒体时代。在资讯时代,各个律所(律师)、法律电商、法律媒体等服务机构的微信公众号百花齐放,律师想要跟上的潮流,必须学会利用新媒体拓展执业领域。首先律师要认清自己的专长,找到合适自己的新媒体平台,自此平台上多发表自己的文章或观点,值得注意的是,律师除了解读专业信息之外,一定要学会蹭社会热点进行解答,因为掌握好传播规律也将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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