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易解】11.17“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11.17
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译文】
季氏比周公还要豪富,而冉求却还替他搜括钱财,又增加了更多的财富。孔子说:“冉求不是我的弟子啊,同学们都大张旗鼓地反对他吧!”
【注释】
(1)《钱解》:“此乃周公旦次子世袭为周公而留于周之王朝者。周、召世为周王室之公,犹三桓之世为鲁卿。”
(2)《朱注》:“周公以王室至亲,有大功,位冢宰,其富宜矣。季氏以诸侯之卿,而富过之,非攘夺其君、刻剥其民,何以得此?冉有为季氏宰,又为之急赋税以益其富。”并引范祖禹曰:“冉有以政事之才,施于季氏,故为不善至于如此。由其心术不明,不能反求诸身,而以仕为急故也。”
(3)《杨注》:“事实可参阅《左传》哀公十一年和十二年文。季氏要用田赋制度,增加赋税,使冉求征求孔子的意见,孔子则主张‘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结果冉求仍旧听从季氏,实行田赋制度。”
【解读】
此章颇能反映孔子的民本思想,亦有损益之道在焉。孔子对损、益二卦特别重视,在《为政篇》“十世可知”章(2.23)、《雍也篇》“子华使于齐”章(6.4)等,我们均已有所介绍。但损、益二卦涵义甚深甚广,于此处亦有充分反映。细察损益之道,其要有三:一是损上而益下则为“益”,损下而益上则为“损”。盖益卦下震上巽,其由否卦来,即损否之九四而益否之初六也,故曰益;损卦下兑上艮,其由泰卦来,即损泰之九三而益泰之上六也,故曰损。孔子反对冉求搜刮民财而“附益”季氏,即此意也。二是损、益本身均无错,关键是要“随时”,即要根据时机而定。如损卦《彖传》云:“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益卦《彖传》亦云:“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又损卦初九云“酌损之”,这个“酌”字值得认真思考。比如政府向老百姓征收赋税是没有问题的,但征收的额度一定要斟酌,并且要根据年成的情况、各地各家的具体情况而定。 三是无论损还是益,都要讲诚信。损卦卦辞有云:“损:有孚,元吉,无咎。”孚,就是诚信。陈梦雷释之曰:所谓“损”者,“以人事言之,损下益上,损内益外,剥民奉君,皆是也。损非人情所欲,故必损所当损,使人皆有孚信之心。唯损所当损而至于有孚,则兼得之。故损,不可不慎也。”(《周易浅述》)季氏已“富于周公”,而冉求又为季氏聚敛财富,此损民之举也,其中哪有诚信之意?又焉能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呢?故孔子要求弟子们“鸣鼓而攻之”,绝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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