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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易解】13.22“不占而已矣”

临清 玩易斋 2024-02-08




13.22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 “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译文】

孔子说:“南方人有句话说:‘人如果没有恒心,是不能做巫和医的。’说得真好!” “干事三心二意、不能坚持,总会招致羞辱。”孔子又说:“其实不用占卦就是了。” 

 

【注释】

1)《朱注》:“南人,南国之人。恒,常久也。巫,所以交鬼神。医,所以寄死生。故虽贱役,而犹不可以无常。孔子称其言而善之。”并引杨时曰:“君子于《易》苟玩其占,则知无常之取羞矣。其为无常也,盖亦不占而已矣。”

2)《集解》引孔安国曰:“此《易》恒卦之辞,言德无常则羞辱承之。”又引郑玄曰:“《易》所以占吉凶也。无恒之人,《易》所不占也。”

3)《集释》陈天祥《四书辨疑》:“‘不占而已矣’,古今解者皆不能通。《注》(指《朱注》)言‘其义未详’,可谓本分。”

4)《康注》:“巫所以交鬼神,医所以治疾病,非久于其道,则不能精,故《记》(指《礼记》)曰‘医不三世,不服其药’,欲其久也。盖巫言魂而通灵,医言体则近于人,其关系最重,故孔子重之,欲其有恒而致精也。二三其德,则无可成之事,故执德者亦在有恒而已。”

 

【解读】

此为《论语》唯一直接引用《周易》古经爻辞的一章,但疑点甚多,历来注家纷纭,莫衷一是。兹以潘雨廷先生《论孔子与“六经”》一文中的观点为主要参照,将此章分为三段略作疏解如下。


第一段: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礼记·缁衣》云:“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古之遗言与?龟筮犹不能知也,而况于人乎?”与本章之言相似而稍异,但亦可见巫与医虽有分别,但卜筮或可与巫直接等同也。又潘氏说:“此明言‘南人有言’,极可能闻诸楚,巫医并论,可喻当时的认识,且巫医皆须恒以学之,足证其间已有极丰富之内容。以《易》论,即属于巫。或讳言孔子时《易》尚归诸巫者,不足以言《易》。”潘氏以《易》为巫之说,颇值注意,此或可由《礼记》直接讲“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亦可见其端绪也。


第二段:“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此为恒卦九三爻辞,紧跟“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之后,当为阐释上句而言。《周易·系辞下》“三陈九卦”章对恒卦非常重视,云:“恒,德之固也。”盖恒卦下巽上震,巽为风为长女,震为雷为长男,风雷相须而养物,犹长女承长男,夫妇同心而成家,故名恒。而其九三情况不同,其位于巽卦之上,“在巽之极,为进退不果。当内外相际之间,非躁即不果。进不能为震之动,退不能按巽之顺,无所容其身。凡无恒者,皆不能保其德也。”(刘沅《周易恒解》)《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九三进退失据,为机变之巧者,为天地所不容,何羞如之!潘氏又说:“虚诞浮夸者不能恒,放心未收者不能恒,疑虑寡心者不能恒,志穷无守者不能恒。恒之为德,其入德之门乎?”(《黼爻》)孔子在《述而篇》曾对“有恒者”表示欣赏,亦可与本章互参(7.26)。


第三段:“不占而已矣。”朱子直接说“其义未详”。杨时曰:“君子……其为无常也,盖亦不占而已矣。”郑玄曰:“无恒之人,《易》所不占也。”两说虽然稍有不同,但都是讲的“不恒其德”的人,占卦是帮不了忙的。但根据潘氏的观点,“《易》当孔子之时,既无‘初九’‘九二’等十二爻名,卦名亦未必全同……《系辞上》所谓‘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以明吉凶’,正是以卦爻之象代替五行、数字卦之象而系以卦爻辞。孔子对此并不感兴趣,宜《论语》中极少论《易》,因《易》须占以得数得象,然后玩其所系之辞而明其吉凶,所以去人之疑。若《左传·襄公九年》(前564)记鲁穆姜玩随卦之‘元亨利贞’,仍须先占。而在穆姜前,如郑王子伯廖(宣公六年,前603)与晋知庄子(宣公十二年年,前597)之用《易》,已可不占而玩其辞。此种用《易》法始为孔子所好,故子曰‘不占而已矣’。”也就是说,潘氏认为,此语是讲孔子只喜欢“玩其辞”,而不喜欢用象数来占卦,如上边的“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就是例子,我们根本不用研究其象数,直接从其爻辞来领悟其中的道理就可以了。联想到在帛书《要》篇中,孔子更明确说过:“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途而殊归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义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潘氏此说甚有道理,故本处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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