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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90秒】“复自命,渝安贞”,什么意思呢?
孙教授 陪你学《周易》第 266天
I 讼卦九四:“不克讼,复自命,渝安贞,吉。”《小象》解释说:“‘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什么意思呢?就是处于九四的这个人打官司失败了,开始“认命”(“复自命”),也就是改变了主张(“渝”即变也),从此安分守己了,这是吉利的。《小象》说“不失也”,就是这样做没有过失。
II 那九四为什么要打官司呢?又和谁打官司呢?因为处于九四的人,本性阳刚而不中,就像朝中位高权重的大臣,所以容易打官司、起争讼。然而其应爻为初六,与自己阴阳正应,当然不会打官司;那他只能是和相邻的九五打官司了,但九五居天位,与他打官司必然败诉,即“不克讼”也。故此,圣人建议他“复自命”,赶快改弦更辙为上策。
III 杨万里在《诚斋易传》中举了几个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复自命”的重要性。其中一个例子是说:汉武帝时的魏其侯窦婴,为了袒护发酒疯的灌夫而向汉武帝告状,得罪了太后的弟弟、当时的宰相田蚡,不但灌夫被灭族,自己也被汉武帝诛杀了。究其原因,因为窦婴过去也做过宰相,灌夫也立过大功,所以他们都对当时权势熏天的田蚡不服气,才起了纠纷。窦婴不明时势,想为灌夫出头,结果却正如杨万里所说“欲以免人,乃不免其身;欲以免罪,乃所以获罪”,悲乎!
IV 小子乱曰:
讼由势起因势败,
窦灌双双命归西。
设若见机能蜕变,
亲人应免夜来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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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福萬:
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
国家开放大学教授、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国际易学联合会学术部副部长
《论语易解》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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