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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25)推动“反网暴专项立法”:九个难题,久久为功!

李天时 院长请回答 2022-04-30
01

网络暴力的监管、维权之路漫漫,进入关键节点。
 
4月24日,主管部门发布“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从五个方向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攻克围剿,768个字的行动通告透露如下重点:
 
1.细化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网暴预警机制;

2.“一键防护”过滤网暴内容,建立快速取证、举报通道,对重点人群实施救助保护;

3.全方位监测平台信息传播渠道,及时处置网暴信息;

4.加大对违规账号、MCN机构、网站平台的处置力度;

5.公布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曝光和正向引导。
 
不出意外,这份通告里出现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表述。
 
此前,此语曾频繁出现在各大网络暴力的分析、报道文章里,看起来是警告,其实更像是一种呼吁,就是在行之有效的办法出现之前,全靠个体觉悟约束。
 
但这一次,似乎有一点不一样,可视为两会之后的针对性行动。
 
这不是主管部门首次针对网络暴力提出整治意见。早在2020年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的第二十一条,就曾有如下表述:
 
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
 
以及明确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集中“反网暴、反黑公关”,切实维护网民利益、捍卫互联网阵地安全,一面巨大的背景墙是:施暴、互害已经是互联网常态,从网暴突发到网暴多发,以及网暴日常化,严重侵蚀了社会稳定,无数受害者求救无门、苦不堪言。
 
这一次,会掀翻不法MCN吗?会揪出黑金主吗?元凶首恶会入刑吗?会深挖过往的大案要案,给受害者恢复名誉、提供司法救济吗?且看!
 
02

还记得崔雪莉、刘学州和安医生吗?他们熬过了生活的苦难,但是没有躲过网暴的屠刀。
 
四川德阳安医生一案被反复提及,是因为该案具备网络暴力的全部特点,即由网络暴力的群体性、自发性、隐蔽性、违法成本低,导致的识别难、取证难、质证难、救济难、维权难。
 
该案始于一次泳池的口角,本应该是警方调解的普通民事纠纷,却在接下来的四天之内演变为,对方家属心有不甘上门大闹,蹭流量大V和个别媒体的不负责任报道,最后形成对安医生一家的舆论大面积围攻,安医生在事件发生后的第5天,选择在车内服药辞世。
 
此后,当初转发片面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删除视频了事。同时,与女医生发生冲突的那一家人开始遭遇人肉搜索。
 
极端流量下,人血馒头吃两遍。这个网暴模式在全网复制,以“正义”的名义。
 
司法最终裁决,此案直接嫌犯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请注意:此案历经整整四年的审理。犯法成本之低、维权成本之高,超出想象。
 
网络暴力犯罪根源,在于激活了“人性之恶”。正如罗翔在《法治的细节》一书中所言:
 
“人的内心确实有幽暗的成分,有时人并非不知道对错,而是明知是错,却依然要选择错误。
 
人类历史中,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以惩罚为后盾的法律规则,社会将变得混乱不堪,乌托邦的结局很可能是人间地狱。”
 
显然,反网暴、反黑公关靠平台自律、黑恶势力悔悟,都是与虎谋皮、南辕北辙之举。所以,今年“两会”40位代表委员提出为“反网暴专项立法”。依当前局势研判,震慑、肃清网络暴力必须解决九大问题:
 
1.屡禁不止:网络暴力违法成本过低;
2.投诉无门:网络暴力行为认定模糊;
3.技术单一:网络暴力取证质证困难;
4.制度缺陷:网络暴力司法救济有限;
5.连带责任:网络暴力监管平台担责;
6.反应迟缓:网络暴力提升处置效率;
7.处罚过轻:网络暴力首恶元凶入刑;
8.救济拥堵:网络暴力降低维权成本;
9.匿名隐蔽:网络暴力实名身份公示。
 
非如此,不足以震慑网暴猖獗,不足以保护公民人格权不受侵犯。
 
@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 曾举办《网络暴力与人格尊严》的法律沙龙,也分别从民法、宪法、刑法的角度进行了解析。
 
民法角度:
 
网络暴力行为人侵犯受害人人格权,包括一般人格权、名誉权、隐私权,并着重提到了《民法典》第1904条、1905条、1906条、1907条。比较重要的是,《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划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明确利用自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认定,以及如何对网络水军进行规制。
 
刑法角度:
 
对不同受害主体进行的网络暴力行为,涉嫌侮辱罪、诽谤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并提及,侮辱诽谤罪以自诉为主、公诉为辅,但如果网络暴力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危害性从当事人扩大到社会的不特定个体时,则需要进行公诉。
 
用法律武器规制网络暴力,已成弯弓待发之势。
 
03

网络暴力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普遍。
 
中国社科院2019年《社会蓝皮书》的数据显示:在中国,每三个成年人当中,就有一个人遭受过网络暴力。每两个未成年人当中,就有一个人遭受过网络暴力。
 
写下此文的时候,网暴依然变本加厉,势不可挡。
 
湖南衡阳的李先生一家,创作了一曲《听我说,谢谢你》。这是一首2019年教师节前夕李先生创作的歌曲,在疫情期间,这首歌被广泛用于拍摄感谢医护人员的舞蹈,由于过度使用引起舆论反弹,但是让人惊愕、愤怒的是,李先生一家作为创作者,开始遭受大面积网暴。



再比如,据红星新闻报道:因疫情影响,上海某大学启动了封闭管理,所有师生不得离校。出于好心,该校学生陈某自费5万余元,给学校同学采购了78箱巧克力。然而,之后形形色色的质疑与谩骂开始充斥当事人的社交账号。


有人说,疫情给了你炫富的机会,恶臭的有钱人别在这恶心人了。有人说,能不能买点实用的东西,巧克力能当饭吃啊还有人说,为什么不买国内的巧克力,你这是崇洋媚外!
 
对于网暴分子而言,“网暴你何须理由,哪怕没有理由,我也能创造理由去骂你。”
 
道义破灭,人心撕裂,不友善甚至仇恨者的戾气集结,网暴何时休?
 
04

“反诈警官老陈”辞职也源于网络暴力,在短视频平台爆红后,44岁的他最终选择了告别。
 
他先后经历了两次网暴事件。据 @中国新闻周刊 报道:
 
第一次,3月18日,老陈与一名为“柬埔寨小6”的主播连麦。这位主播身在柬埔寨,自称在当地做生意,但被很多网民质疑涉嫌搞诈骗。老陈一如既往地用轻松的语气跟对方聊天,然后一步步套话。但后来涌来大量批评的评论,称他不应该微笑着跟对方说话,“不配当警察”,各种攻击侮辱接踵而来。
 
第二次,3月27日,他与平台合作进行“助力疫情防控”公益直播,包括333个“嘉年华”在内,当天一共收到近120万元打赏。随后他收到大量恶评,称他靠着这身警服获取了收益。

4天后,他在视频中公布了打款金额、完税证明和捐赠证明,他收到平台打款约79万余元,全部捐赠给了一家基金会,数额精确到分。
 

后来,老陈被组织约谈了;后来,老陈辞职了。
 
可以理解老陈。被网暴的人,轻者失眠、焦虑、痛苦、恐惧,重者自残、自戕。
 
诸如此类的案件不胜枚举。
 
2020年1月,成都20岁新冠确诊女孩赵某被网暴,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遭泄露。当月,成都警方通报一男子因转发带有赵某个人信息的图片而被行政处罚。
 
2021年2月,针对备受关注的“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二被告人以涉嫌诽谤罪提起公诉,4月,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这一案件中,作为受害人,取快递女子首先提请刑事自诉,而后检察机关介入转为刑事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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