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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岁老人下公交时被夹遭拖行,不幸身亡!官方深夜通报事故原因→

话匣子
2024-10-19

6月12日12时许

广西柳州18路公交车

发生意外事故

一名老人在下车时

手中小推车被车门夹住

随后车辆启动

老人倒地遭拖行


相关视频显示, 一位老年女性乘客手中拖着小推车缓慢走下公交车,当老人身体刚刚走到车外时,车门突然关闭,老人的手和手中小推车都被车门夹住。司机对于后门处发生的意外毫不知情,直接启动了车辆,老人被短暂拖行后倒下,从视频中消失,小推车被留在车上。



6月13日深夜

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情况通报


2024年6月12日12时43分,在北雀路冶建公司公交站点,一乘客(女,83岁)下车后被车后门带倒受伤。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系驾驶员韦某某驾驶公交车起步观察不细所致,为此我公司深感痛心自责。事故发生后,公司紧急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在全公司进行深刻反思警示,分析事故原因,专题研究有关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措施,坚决清查各种安全隐患,全力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发生意外

如何划分法律责任?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王文广表示,该名老年乘客在乘车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司机的行为也是在职务期间,那么公交公司应该承担民事方面的赔偿。


在该事件中,司机在驾驶位如果能够看到后门情况,却大意疏忽了,那么该司机的行为属于过失行为,而该过失行为又导致老人不幸死亡的严重后果,所以涉事司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王文广律师还表示,过失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还受到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情节的影响。比如通过公交公司的赔偿,双方达成和解,公交司机取得乘客家属的谅解,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公交司机有义务和责任

确保乘客的生命安全

在看到有老年人下车的时候

应该多观察一下

乘客是否完全下车

多些注意义务

少一些类似悲剧发生


话匣子综合自大皖新闻、九派新闻、我们视频等

编辑:王哲嫣

责任编辑:陈敏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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