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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仙游全县禁止!
政府令已颁布
2022年4月13日起
至
2022年4月30日止
仙游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在禁火期内违规用火
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
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再次提醒
请务必严格遵守“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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