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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社会抚养费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每月予以一定补助……福建下发通知
事关三孩生育政策!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二、主要目标


  (二)中期目标。


  (三)长期目标。


  三、推进落实三孩生育政策


  (四)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五)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六)加强人口服务体系建设。


  (七)强化人口监测和战略研究。


  四、着力提升优生服务水平


  (八)妇幼健康有保障。


  (九)出生人口素质有提高。


  (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有规范。


  五、多措并举推进优育服务


  (十一)增强家庭照护能力。


  (十二)大力发展普惠优先的多元托育服务。


  (十三)扩大托育人才培养规模。


  (十四)坚持齐抓共管。


  六、不断完善优待制度


  (十五)生育成本降低。


  (十六)住房优先保障。


  (十七)教育公平优质。


  (十八)就业得到保护。


  七、坚决落实优惠政策


  (十九)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二十)全方位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八、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二)发动社会参与。


  (二十三)积极宣传引导。


  (二十四)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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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编辑: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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