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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军:深化理解伟大建党精神的几点哲学思考

刘建军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2023-08-28

作者简介:刘建军,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 从学理上深化对伟大建党精神的理解,不应只停留于静态的逻辑把握,还要让逻辑活起来,在逻辑的矛盾运动和自身展开中把握其深刻意涵。伟大建党精神的四个基本方面的科学内涵,从前到后有一个从宏观到微观、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伟大建党精神既直接体现了党的先驱们创党实践的精神品格,又间接体现了建党以来百年奋斗的精神风貌;伟大建党精神对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源头价值,在点、线、面、体的自身展开中逐步呈现出更加深刻的内涵。

[关键词] 伟大建党精神;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逻辑演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提出伟大建党精神以来,学界围绕这一问题开展了热烈讨论,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伟大建党精神是一个重大研究课题,具有深厚历史底蕴和丰富思想内涵,需要学界长期研究,不断走向更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为了更深入地理解和把握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学理的研究不应停留于静态的逻辑把握,还要让逻辑活起来,在逻辑的矛盾运动和自身展开中把握其深刻意涵。本文试对伟大建党精神的科学内涵、实践来源、源头价值进行动态的逻辑分析。








伟大建党精神科学内涵的逻辑演进

关于伟大建党精神的科学内涵,习近平已经作了明确概括,即“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1](P8)理论工作者的任务,就是从学理上正确理解和深入阐释伟大建党精神的这一科学内涵。

为此,需要开展三个层次的研究:一是对伟大建党精神科学内涵每一个方面进行具体阐释。习近平对伟大建党精神的概括包括四个基本方面,而其中每一个基本方面又包含两个小点。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把这四个方面概括的内容阐释出来,不仅要阐释每一基本方面的内涵,而且要阐释每一个基本方面中包含的两个小点的内容,把它们展现在人们面前。二是研究和把握四个基本方面的相互关系,即把握伟大建党精神科学内涵的逻辑结构。四个基本方面并不是互不相关的,也不是机械相加,而是具有内在联系,并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我们的任务,就是把四个基本方面的关联中所具有的基本结构揭示出来,并说明每一个基本方面在整体中的地位。三是动态地把握伟大建党精神科学内涵的逻辑结构,或把逻辑结构展开为一个动态过程。因为逻辑结构并不是一种静态而凝固的结构,而是包含着自身系列环节的逻辑展开过程。这是唯物辩证法矛盾运动规律在理论分析中的体现和运用。

前两个层次的研究已经取得丰硕成果,但第三个层次的研究尚在起步阶段。如果我们立足于第三个层次的研究,动态地考察伟大建党精神科学内涵的逻辑演进,就会发现这里包含着一个从宏观到微观、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理路。也就是从第一个基本方面开始,经过第二个基本方面和第三个基本方面,最后落脚在第四个基本方面,是一个从宏观到微观、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

伟大建党精神的第一个基本方面是“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这是伟大建党精神科学内涵自身展开的第一个环节,也是最具宏观性和抽象性的环节。其宏观性和抽象性集中表现在它是对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创建,源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中国先进分子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从表面上看这似乎只是一种外来文化传播现象,而从实质上看,则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遇的过程,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实践问题。即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并为中国共产党先驱们所接受,本质上是一个“真理”问题和“坚持真理”的问题。可以说,这一条讲的是中国共产党与真理的关系,讲的是中国共产党与世界的关系。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最宏大背景。

伟大建党精神的第二个基本方面是“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它直接承接第一个基本方面,但又更加具体,因为它讲的是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的关系。如果说中国共产党人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具有世界性和普遍性,那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则具有特殊性,即定位在中国和中国人,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人既是共产党人,又是中国人;既是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者,又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者。他们在中国大地上推进社会主义事业,通过探索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而使革命事业取得成功,通过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使社会主义事业展现辉煌。

伟大建党精神的第三个基本方面是“不怕牺牲、英勇斗争”。这一条讲的是中国共产党人的自身状态,即在革命事业中的奋斗状态和精神面貌。显然,从党与世界的关系、党与中国的关系,转向党的自身存在状态,是从宏观、中观向微观的转变,是从抽象到具体的转变。如果说前两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那么这里则是描述中国共产党人以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为指导,在奋斗实践特别是革命斗争实践中所呈现的身心状态,尤其是精神状态。对于实践中的人来说,是否“在状态”非常重要,如果一个共产党员根本不在状态,精神萎靡、身心分离,那么即使他懂得一些革命的道理,即使他有一些抽象的革命愿望,也不能发挥共产党人的作用。

伟大建党精神的第四个方面是“对党忠诚、不负人民”。这一条是落脚点和归宿,是最具体、最微观的一个环节。这里所体现的从宏观到微观、从抽象到具体的转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党本身的状态转向党的内部,即转向党员个人与党的关系。“对党忠诚”讲的是党员个人对党组织,特别是对党中央的忠诚,这是党的内部的一种关系。如果说党与世界的关系、与中国的关系讲的都是宏观问题,党的自身状态或党与自身的关系讲的是中观问题,那么党的内部关系则属于微观问题。当然,尽管微观,也极为重要,因为如果党员失去了对党的忠诚,则党将不党了。二是将党的性质宗旨和精神品格落实在党员个人的行动上。这一条讲的是落实,而不是一般地讲动机和精神,如果这样的话“不负人民”就与第二条的初心使命重复了。事实上,这里所讲的“对党忠诚”也好,“不负人民”也好,都是讲落实,是落实在对党员个人的要求上,落实在党员个人的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党员个人行动的积极成效上。


伟大建党精神实践来源的逻辑辩证

伟大建党精神是从哪儿来的呢?如果暂时撇开思想文化来源,而从实践基础方面来谈,则可以说它来源于伟大建党实践。那么,什么是伟大建党实践呢?它是仅指党的创建的实践呢,还是也包括党的百年建设实践?这是当前有争议的问题。

从严格的意义上来看,伟大建党精神所由来的伟大建党实践,应该仅指党的创建的实践,而不包括后来的百年奋斗实践。从伟大建党精神提出时的文本表述来看,这是比较清楚的。习近平明确指出:“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创建了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长期奋斗中构建起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锤炼出鲜明的政治品格。”[1](P8)可见,从时间上看,伟大建党精神是“一百年前”形成的,其实践主体是“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则是在“一百年来”的实践中构建起来的,是对伟大建党精神的弘扬。

从伟大建党精神的内容看,也与党的先驱们的创党实践有一定对应性关联。第一条讲“坚持真理、坚守理想”,反映的是先驱们接受马克思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真理信仰,坚守共产主义社会理想。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为先进分子所接受和信奉,这是创建中国共产党的思想前提和第一步。第二条“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反映的是先驱们从一开始就扛起救国救民的责任,深入工人群众从事工人运动,深入农民群众启发农民觉悟,努力促进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相结合。第三条“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反映了先驱们为实现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相结合,为建立中国共产党而斗争的献身精神。如果没有不怕牺牲的斗争精神,没有一开始就作好了牺牲生命的准备,先驱们就不可能干出在中国创建共产党这样开天辟地的大事。第四条“对党忠诚、不负人民”,反映了先驱们个人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他们创建了党,但不把党当作自己的“作品”,不把自己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而是自觉服从党组织,服从党的决议。

当然,从伟大建党精神的内容表述来看,它不仅适用于党的先驱们,而且适用于后来各个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因为这些表述都是着眼于大的方面,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并不是特别地突出最初创党实践的特殊性,特别是其中的一些用语具有当前的话语特点,是我们当前最强调和最流行的,比如“初心使命”“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等。也许正因为如此,有的学者认为伟大建党精神所由来的伟大建党实践,不仅包括最初的创党实践,而且包括了后来的百年实践。笔者认为,尽管不能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但我们也应该辩证地看待伟大建党精神的实践来源,而不应对它作简单化绝对化的理解,似乎伟大建党精神可以与党的百年奋斗史截然分开,可以与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两不相干,似乎我们对伟大建党精神的提炼概括只具有历史回顾价值而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如果这样,就违背了我们党提出伟大建党精神的初衷。因此,这就要求我们辩证地看待伟大建党精神的实践来源问题。

我们应该把“伟大建党精神”本身与对“伟大建党精神”的概括提炼适度加以区别,辩证地把握和处理二者的关系。“伟大建党精神”本身是一种历史事实的存在,它形成和存在于我们党的先驱们的建党活动中,是一种既定的存在。但我们党在什么时候和什么条件下明确提出“伟大建党精神”这一概念,并对其内涵作怎样的概括提炼,是另一个问题。它不是一个既定事实的确认问题,而是一个对事实的理论把握问题。用什么样的语词表述来概括“伟大建党精神”的内容,在不同时期和不同条件下必然会有所不同。如果我们党在刚刚成立的时候就来概括“伟大建党精神”,那么其表述肯定会与我们现在的概括不完全相同。当然,这些不同是在如实反映建党实践的合理范围内的不同。

我们党不是在建党之初来总结提炼伟大建党精神的,而是在经历了百年奋斗历程之后,在庆祝党成立百年大会上提出来的。因而,我们党对伟大建党精神的总结,是以党的百年奋斗为历史背景的,是以新时代新征程为现实背景的,这两个背景不能不对伟大建党精神的提炼概括产生重大影响。

伟大建党精神虽然是先驱们创党实践活动直接的精神升华,但对它的概括提炼必然要呼应党的百年历史,不能置百年来形成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于不顾,而孤立地进行提炼概括。必须着眼于百年前和百年后历史的贯通性来进行伟大建党精神的提炼。如果提炼的结果只符合一百年前建党实践的特殊实际,而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一百年来党的奋斗实践的一般实际,那么这样的概括提炼就是失败的。从习近平对伟大建党精神科学内涵的概括来看,它不仅符合先驱们创党活动的实际,而且也符合党的百年奋斗的实际,充分体现了党的历史眼光的贯通性,体现了党的大历史观和正确党史观。

而且,提出伟大建党精神并作出理论概括,还要呼应当前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不论是对党百年华诞的庆祝,还是对党的百年奋斗伟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总结,都不仅具有历史意义,而且具有现实意义。我们的庆祝和总结,不是为了让历史成为过去,而是为了让历史走进现实,并走向未来。对伟大建党精神进行概括提炼,不是一种单纯的历史学研究的任务,而是党的理论建设工作,是党当下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这项工作不仅要反映历史的真实,而且要反映现实的要求,还要体现对未来的期望,体现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客观需要。因此,我们党对伟大建党精神的概括,充分体现了历史、现实和未来的贯通。

总之,从伟大建党精神本身作为历史事实来说,它展现的是党的先驱们建党实践的精神风貌,而从当下我们对伟大建党精神所作的具体概括和表述而言,则不仅直接反映了先驱们创党实践的精神,而且间接反映了党的百年奋斗的精神风貌,并体现着新时代党的建设的现实要求。这样,我们对伟大建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就突破了单一历史事件和狭隘的历史视野,而具有综合性和贯通性的特点。


、伟大建党精神对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源头价值的逻辑展开

关于伟大建党精神与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关系,特别是前者对后者的意义,习近平用一句话作了深刻概括,即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1](P8)意思是说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源头。在这种表述中,伟大建党精神与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从区别来说,伟大建党精神时间上在先,而百年来形成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在后,二者是一种先后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伟大建党精神不属于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范围,它不是这个谱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不是贬低伟大建党精神的地位,而是确认其重要地位。因为如果伟大建党精神只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或形态,那么它就不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不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源头”了。但是,二者在时间上的差异是一种外在的差异,它并不意味着内容上的差异,更不意味着性质上的差异,相反,二者在性质和内容上的一致才是更为重要更为根本。因此,对我们来说更重要的是,深刻理解二者的内在联系,特别是深刻把握伟大建党精神对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源发性意义。

伟大建党精神与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联系,特别是前者对后者的意义,虽然可以用上述一句话、甚至一个词“源头”来表述,但这一个词或一句话本身却包含极为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它可以在人们的理解过程中展开为一系列思想环节,引领我们逐步达到更深刻、更全面的理解。大体说来,将“精神之源”加以展开,至少可以呈现出点、线、面、体四个环节,并由此而逐步深入地揭示出二者的关系。

首先,从“点”的意义上说,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源点或源头。作为源头,它只是一个“点”,但这个“点”又极为重要。因为它是发源点,是从无到有的转变点。正是因为有了源头,才能由此产生出一条河流。如果说整个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是一条长河,那么它最初是从伟大建党精神这个源头起源的。源头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是永远都不能否认和忘记的。如果说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一些精神形态的发展体现的是由小到大,那么源头之点体现的则是从无到有,后者是前者的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怎样估计伟大建党精神的重要意义都是不为过的。

其次,从“线”的意义上说,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贯穿始终的一根红线。“点”的运动会变成“线”,“线”是“点”的伸展路径和发展轨迹。“源头”作为一个点,当然是不能移动的,它通常一直停留在河流之源的地区,但是从源头流出的水则是活的,是能够运动也必然运动的,因而是必然能画出一条“线”的。伟大建党精神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是“活水源头”,它不停流出的活水,贯穿于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全程。这样,伟大建党精神不仅存在于党成立之前和之时,而且存在于党成立后的整个奋斗历程之中。可以说,伟大建党精神就是一根红线,是把我们党一百年来在不同时期形成的不同精神形态联结在一起的坚固纽带。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再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及当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奋斗精神中都流淌着伟大建党精神的血脉和葆有伟大建党精神的基因。

再次,从“面”的意义上说,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基本面,是使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闪闪发光的鲜亮底色。一条大河,从地图上看可能只是一条线而已,但从现实中看,它具有宽阔的河面,而底下是更宽阔的河床。同样,伟大建党精神作为贯穿中国共产党人精神发展和由此形成的精神谱系的一根红线,并不只是一条线索而已,事实上它是有内容的,构成了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基本盘和基本面。不论是在什么时期和什么样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人都要“坚持真理、坚守理想”,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都要“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坚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不动摇;都要“不怕牺牲、英勇斗争”,以大无畏的精神,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阻碍;都要“对党忠诚、不负人民”,在实际行动中坚守共产党人的品格。当然,这些内容在不同的时期和条件下会有不同的具体表现,但都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面貌最基本的内涵,透出中国共产党人品格形象的鲜亮底色。

最后,从“体”的意义上说,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雏形和胚胎,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这棵大树得以长成的那粒种子。伟大建党精神在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的存在,不仅仅是一个二维的“面”,而且是一个立体的存在,是一个不断长大的有机体。最好是把伟大建党精神比喻为一粒种子,虽然个头不大,但内部包含着生长的一切要素和可能。而且种子之所以为种子,不在于它的储存,而在于它的播种,在于它的发芽和生长。于是,一粒种子变成一棵小苗,一棵小苗长成一棵小树,一棵小树最后长成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只要有足够的土壤和水分以及阳光,它就会不断生长。中国近现代百年历史和中华民族复兴之业,就是伟大建党精神这粒种子生长的社会沃土。当伟大建党精神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的时候,它本身也就变成了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种子已经消失,因为它已经成为一棵大树了。所以,到这一步,我们才进而发现:伟大建党精神与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原来是一回事!也只是到这一步,我们才真正深切地感受到伟大建党精神对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大意义。

正是由于伟大建党精神与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这种同一性关系,当我们谈到百年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世界时,不能只提伟大建党精神,也不能只提精神谱系,而是必须同时并提,并把它们结合在一起,或者用更精确的语言来说,就是“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当然,在实际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同时提两个概念或使用一个综合性的复杂表述毕竟是有些麻烦的,而且不只是麻烦而已,还影响宣传教育的效果。因此,我们有必要形成一个更大的概念,将二者包含在内,比如“中国共产党人精神”等,但事实上这样做并不是最好的设计,还不如直接把“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加以放大,使之成为一个广义概念,既包含伟大建党精神,又包括狭义的精神谱系。中宣部公布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第一批名单,使用的就是这样的广义概念,表明这样做是行得通的。



注释:

[1]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


责任编辑:鲍莉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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