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镇平、王玉坤: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内在逻辑及其科学体系
[作者简介] 石镇平,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玉坤,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 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回答社会主义实现的历史必然性、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实现的条件和过程这三个基本问题的过程中所体现的根本立场、价值诉求和基本主张。因此,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是一个包括社会主义理论的价值观主张、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观主张和社会主义运动的价值观主张在内的具有内在逻辑的科学体系。社会主义理论的价值观主张主要包括:物质生产方式的决定性作用与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不合理性等。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观主张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社会主义运动的价值观主张主要包括: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阶级分析方法是观察人类社会历史的基本方法,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无产阶级专政是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无产阶级的解放离不开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联合等。
[关键词] 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内在逻辑;科学体系
一、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内在逻辑科学社会主义是研究无产阶级解放运动和全人类解放的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也是研究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科学社会主义实际上包含三个核心问题,即社会主义实现的历史必然性、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以及社会主义实现的条件和过程,这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理论(本文的社会主义理论特指狭义上的“两个必然”理论)、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运动以及社会主义建设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在回答上述三个基本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规律性认识即构成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提出的原则和要求即构成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体现的根本立场、价值诉求和基本主张即构成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主张。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主张、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是科学社会主义在价值、规律、准则三个不同层面的具体体现,三者具有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统一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因此,提炼和概括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应当立足于上述三个基本问题,应当符合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而且,社会主义社会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多阶段的过程,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社会主义的不同阶段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是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的科学体系。首先,科学社会主义三个基本问题之间具有内在逻辑和联系。实际上,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运动的价值观主张各有各的侧重点。所以,归纳和概括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应该厘清不同问题之间的内在逻辑,按照这三个基本问题之间的逻辑层次来划分和概括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使不同的价值观主张符合其各自对应的基本问题。比如,暴力革命、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这些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回答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问题时所体现出来的价值观主张。也就是说,上述价值观主张主要对应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属于社会主义运动的价值观主张。再比如,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是“两个必然”的两大理论基石,在价值观上主张物质生产方式的决定性作用与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以及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不合理性。这些主要对应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问题,属于社会主义理论的价值观主张。其次,社会主义实现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具有内在逻辑和联系。社会主义社会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的、多阶段的历史过程。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实现社会主义社会至少要经过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前的阶段,以及夺取政权以后的过渡阶段等不同阶段。由于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同阶段会遇到不同的任务和问题,必然会形成针对不同阶段任务和问题的价值观主张。因此,也应当根据各个阶段各自的任务和问题来划分和概括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而不能混淆不同阶段的价值观主张,更不能将这个阶段的价值观主张随意搬到另一个阶段去。比如,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面临的首要任务是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夺取政权,按照一般规律,其相应的价值观主张只能是暴力革命。但是暴力革命显然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阶段的价值观主张,更非共产主义社会的价值观主张。当然,承认社会主义运动的价值观主张在不同阶段的特殊性,并不否认某些价值观主张具有跨阶段的普遍性。比如,共产党的领导、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等,不仅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前需要坚持的价值观主张,而且是夺取政权以后的无产阶级专政时期需要坚持的价值观主张,是在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个过程中都需要长期坚持的价值观主张。综上,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三个基本问题和实现社会主义不同阶段之间的内在逻辑,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就成为一个包括“社会主义理论的价值观主张”“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观主张”和“社会主义运动的价值观主张”在内的逻辑严密的科学体系。
二、社会主义理论的价值观主张马克思、恩格斯科学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这是他们对社会主义学说的重大贡献。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之所以成为科学,关键就在于它是以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的。正如恩格斯所说,“由于这两个发现,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2](P546)只有承认并坚持物质生产方式的决定性作用与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承认并坚持在剩余价值学说基础上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不合理性,才能确保马克思、恩格斯“两个必然”这一论断的科学性。可见,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属于社会主义理论层面的价值观主张。1. 物质生产方式的决定性作用与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在唯物史观创立以前,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的斗争,一直发生在社会历史领域之外。作为一种哲学意识形态,唯心主义在除历史观的其他领域,都曾遭受致命打击,却一直在历史观领域居于统治地位。唯物史观的创立,打破了唯心主义在历史观上的统治,确立了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统治地位。唯物史观告诉我们,历史的发源地不在“天上的迷蒙的云兴雾聚之处”,而在“地上的粗糙的物质生产”之中。[3](P351)由于唯物史观的发现,共产主义不再是一种头脑中的乌托邦想象,而是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和阶级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列宁指出,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前,无产阶级作为一个悲惨的阶级,已经得到了社会关注,但人们往往将无产阶级的悲惨当作一个伦理道德问题或社会发展问题,而没有意识到无产阶级的悲惨源于他们低贱的经济地位。[4](P6-7)由于唯物史观的发现,无产阶级现在已不再仅仅是伦理道德上同情的对象,他们的苦难源于现实的物质经济生产所造成的卑贱的经济地位。无产阶级不再把自己的命运寄托于资产阶级的同情,而是本身就成为一个自觉的阶级。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阐述了唯物史观的主要内容,强调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方式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5](P591-592)恩格斯强调:“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2](P509)由于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方式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因此,直接从事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人民群众才是社会历史的真正主体,这就与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彻底划清了界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为邦本”的社会观同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史观具有高度契合性。对于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作用,中国历代思想家多有论述,诸如“君舟民水”“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等。所不同的是,群众史观作为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在社会观层面的重要体现,维护的是广大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同封建社会维护封建君主的家天下有着根本区别。2. 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不合理性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考察资本主义社会,发现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和资本主义运行的特殊规律,即剩余价值学说。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资本家通过无偿占有剩余价值来剥削工人以及组织资本主义生产的客观事实。在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由工人生产,却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反过来又支配工人进行资本主义再生产。马克思指出,资本是一种吸血鬼般的死劳动,它只有吸取活劳动的血液才能维持自己的生命,而且吸取的活劳动越多,资本的生命力就越发旺盛。[6](P269)所谓资本,“它的实质在于活劳动是替积累起来的劳动充当保存并增加其交换价值的手段”。[3](P726)作为资本的人格化,资本家购买劳动力,不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是为了增殖自己的资本。作为一种社会权力,资本支配并控制活劳动,活劳动只是资本进行自我增殖的一种手段。资本家对劳动者的支配,事实上是资本权力社会化的必然结果。这表明,只要资本主义生产还在运行,就意味着足够的无酬劳动被创造,意味着工人被资本家剥削。“资本的积累就是无产阶级的增加”,[6](P709)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社会日益分裂为少数极其富有的资产阶级和数量庞大的无产阶级,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社会被资产阶级本身的富有所反噬。[3](P709)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也容纳不了它所创造的生产力,“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6](P874)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不合理的剥削制度早在资本主义之前就一直存在。反对不合理的剥削制度,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深厚的土壤。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里,《硕鼠》篇就有劳动人民“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的控诉;《伐檀》篇就有“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的讽刺。古代劳动人民对于剥削行为和剥削制度的控诉,同科学社会主义反对不合理的剥削制度的价值观主张是契合的。
三、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观主张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观主张,指的是科学社会主义在未来社会制度方面的价值追求和基本主张。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是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最终目的和归宿。因此,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观主张,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所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P53)社会主义制度方面的价值观主张是符合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价值判断,是全世界无产阶级的最终奋斗目标。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历来主张“天下为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始终秉持“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天下观,这同社会主义制度所追求的全人类彻底解放的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当然,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观主张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以未来社会主义社会质的规定性,即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为前提的。关于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反对做具体的细节描述,他们认为描述得越是具体,就越是陷入空想。但是,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关于未来社会具有哪些本质特征,就连马克思、恩格斯也说不清楚。相反,对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即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规定,马克思、恩格斯从来都是十分明确并且一贯坚持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特征的看法,是他们在充分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基础上作出的科学预测,是在批判资本主义旧世界的基础上发现了新世界。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要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即生产力充分发展基础上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实行“按劳分配”、高级阶段实行“按需分配”。这些基本条件,实际上就是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他们认为,只有满足这些基本条件,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才能真正实现。否则,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我们不能离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特征的科学预测来抽象地谈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观主张,这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要求。1. 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要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必须实行社会所有制。社会所有制是指劳动者在全社会范围内联合起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由资本家私人占有,因此无法避免资本家依靠占有生产资料剥削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实行社会所有制,也就消除了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阶级和阶级差别将不复存在。需要说明的是,社会所有制的实现必须以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为基础,正如恩格斯所说:“这种占有只有在实现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7](P298)同时,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是只有在世界范围内才能实现的。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所有制不同于现实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是因为,现实的社会主义是在比较落后的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还存在着人们同生产资料的不同占有关系,还不是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力充分发展基础上的社会所有制。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天下为公”一直是中国古代社会理想的重要基因。无论是“大同社会”的“货不藏己”“力不为己”,还是古代思想家笔下的“桃花源”“犬不夜吠”“出不闭户”,都同科学社会主义所主张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共”产基础上的按劳、按需分配的价值取向具有相通性。2. 商品经济不复存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只要实现了社会所有制,阶级和阶级差别自然随之消失,人们生产的劳动产品也就不再通过商品交换而是直接作为消费品满足人们的需要。无政府状态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将为有计划的产品经济所代替。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实行社会所有制的社会中,由于已经不存在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占有者的差别,劳动产品将不再通过价值的形式表现为商品,商品和货币都将随之消失,“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2](P434)恩格斯也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2](P564)3. 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实行“按劳分配”与高级阶段实行“按需分配”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区分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两个阶段及其不同分配方式,即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实行“按劳分配”、高级阶段实行“按需分配”。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由于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尚未得到充分涌流,还做不到按需分配,而只能首先实行按劳分配。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按需分配相比,按劳分配还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但与以往私有制条件下的剥削制度相比,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充分涌流,才能实行按需分配。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历来有着朴素的“均等”思想,比如,“不患寡而患不均”“等贵贱,均贫富”“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等。这同科学社会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制度消费资料分配方面的价值观主张具有相通性。所不同的是: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未来社会消费资料分配的主张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这与中国传统文化所倡导的建立在小生产基础上的“平均主义”主张有着根本区别。需要强调的是,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进程。现实实践中的社会主义都是在比较落后的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都还只是一国范围内的社会主义,还不是马克思所说的已经实现了无产阶级和全人类彻底解放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因此,马克思所说的实现了全人类彻底解放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不存在多种经济成分,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与现实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仍然需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和商品货币关系,在逻辑上并不矛盾。既不能借口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不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和商品货币关系来否定现实社会主义实践中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和商品经济的必要性,也不能借口现实社会主义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和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去否定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
四、社会主义运动的价值观主张社会主义运动的价值观主张,是关于社会主义实现过程和条件的价值理念和基本主张,回答的是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问题。如前所述,社会主义社会的实现具有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特点,因此,社会主义运动的价值观主张既包括实现社会主义的整个过程中都需要长期坚持的价值观主张,又包括实现社会主义的不同阶段需要坚持的价值观主张。1. 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使无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因此,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在整个社会主义运动的过程中都需要长期坚持的价值观主张。马克思指出:在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只有把自身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不同的、相对立的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2](P228)恩格斯在致格尔松·特里尔的信中说,早在1847年,他和马克思就认为,无产阶级“必须组成一个不同于其他所有政党并与它们对立的特殊政党,一个自觉的阶级政党”,[8](P578)才能在决定关头取得胜利。列宁反复强调在整个社会主义运动中坚持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必要性。在《怎么办?》中,列宁指出,“无产阶级的自发斗争如果没有坚强的革命家组织的领导,就不能成为无产阶级的真正的‘阶级斗争’”。[9](P128)在《进一步,退两步》中,列宁强调:“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没有别的武器。”[10](P415)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列宁指出,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不仅对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至关重要,而且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也是极其必要的。这是因为,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阶级斗争非但没有消失,反而由于资产阶级被打败而变得更加隐蔽和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没有铁一般的在斗争中锻炼出来的党,没有为本阶级一切正直的人们所信赖的党,没有善于考察群众情绪和影响群众情绪的党,要顺利地进行这种斗争是不可能的”。[11](P24)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和现实表明: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无产阶级才能最终战胜资产阶级。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核心这一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价值观主张。2. 阶级分析方法是观察人类社会历史的基本方法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科学方法。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自有文字记载以来,“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5](P31)在1852年致约瑟夫·魏德迈的信中,马克思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阐明了阶级斗争的社会历史内涵,确证了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之间的逻辑联系,得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8](P106)的科学结论。列宁指出,阶级斗争理论是贯穿马克思主义的一条主线,是透视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的一把钥匙。[12](P60)因此,无论是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前,还是夺取政权以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丢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阶级分析方法和阶级斗争学说,是苏共垮台、苏联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局势和激烈的意识形态斗争,苏联的无产阶级和共产党丢掉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阶级分析方法和阶级斗争学说,大搞所谓民主化、自由化改革,造成了思想领域的混乱,最终导致苏共垮台、苏联解体,给世界无产阶级解放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失。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和现实表明:一旦丢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阶级分析方法和阶级斗争学说,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就会失去组织性和战斗性,就会在复杂严峻的阶级斗争中迷失方向,就会葬送来之不易的革命成果。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阶级分析方法和阶级斗争学说,才能同形形色色的冒牌社会主义划清界限,才能确保社会主义事业的正确发展方向。3. 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在夺取政权以前,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价值观主张。无产阶级革命之所以诉诸暴力,是由阶级斗争的性质决定的,资产阶级的暴力镇压决定了无产阶级在阶级斗争中必须使用革命的暴力。面对武装起来的反革命暴力,“无产阶级不通过暴力革命就不可能夺取自己的政治统治”。[8](P578)马克思反复强调:暴力是“革命的杠杆”,[13](P179)“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5](P43)列宁也强调指出:“无产阶级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非通过暴力革命不可。”[14](P20)在他们看来,对于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来说,如果在夺取政权的斗争中放弃暴力革命,那就无异于束手就擒、坐以待毙。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暴力革命作为社会主义运动的价值观主张,只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前的价值观主张,而不是夺取政权之后的价值观主张。暴力革命虽然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价值观主张,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认为马克思否认和平夺取政权的可能性。那种借口马克思坚持暴力革命的必要性就将科学社会主义污蔑为暴力社会主义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严重歪曲。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13](P179)还有人借口恩格斯晚年强调合法斗争的必要性就断言恩格斯放弃了暴力,这也是一种歪曲。恰恰相反,在恩格斯看来,争取普选权等合法斗争只是无产阶级为同资产阶级的最后决战作准备。4.无产阶级专政是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无产阶级必须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夺取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是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这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价值观主张。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5](P52)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马克思将无产阶级专政阶段概括为消灭阶级及其所有社会观念的过渡阶段。[5](P166)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不仅将共产主义社会划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而且强调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存在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强调在过渡时期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把是否承认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当作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列宁认为:无产阶级专政之所以必要,是因为过渡时期兼具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过渡时期“就是已被打败但还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和已经诞生但还非常幼弱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15](P265)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在进入无阶级社会之前,国家政权问题始终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问题。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自己的国家政权,并不意味着已经万事大吉,可以高枕无忧了。资产阶级决不会甘心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他们一定会以百倍的努力进行破坏和捣乱。巴黎公社的失败,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历史悲剧已经反复说明了这个问题。因此,对于已经夺取政权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决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把党和国家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实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不改变颜色。5. 无产阶级的解放离不开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联合无产阶级的联合行动是实现其自身解放的基本条件。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联合的行动,至少是各文明国家的联合的行动,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首要条件之一。”[5](P50)他们还指出:从形式上看,“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首先是一国范围内的斗争”,[5](P43)但是,“在无产者不同的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5](P44)在《共产党宣言》的最后,马克思、恩格斯发出强烈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5](P66)马克思、恩格斯还直接参与指导了“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的建立,这些无产阶级的国际组织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世界的无产阶级解放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因此,坚持无产阶级解放事业的国际主义联合,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价值观主张。综上所述,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是一个包括社会主义理论的价值观主张、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观主张和社会主义运动的价值观主张在内的逻辑严密的科学体系。全面理解、科学把握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对于促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1]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 列宁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9] 列宁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10] 列宁全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1] 列宁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2] 列宁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14] 列宁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5] 列宁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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