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法律专家解答土地确权后,补贴如何发放?土地入股,怎样分配股权?

2017-01-20 中国乡村之声 中国合作经济学会



刘晓刚,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经济学学士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九年律师执业经历。自2009的开始关注中国农村土地相关法律问题,充分利用自身复合专业背景及丰富社会阅历,对土地相关法律问题有着较为全面、务实、透彻的理解。


你问

土地确权后,耕地补贴怎么发放?是按申报的面积发放?还是按照确权后的面积发放?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晓刚

我答

土地确权之后,申报面积和实际耕种面积就统一了。因为现在土地调查的勘测技术越来越成熟。之所以要进行土地调查确权,也是为了把原来不规范,甚至一些面积统计不准确的情况排除。确权之后,所有的耕地补贴就应该按照确权之后的面积来发放,而且是直接发放给实际权利人。对于这一点,国家政策也有明确的规定。


通俗的说,就是已经装到我们农民腰包里的东西是不会退出来的。只是新增加的,比如生产经营方面的新的补贴要向新的经营户来倾斜。



你问

从同村村民手中购得的菜地能确权吗?还是说要原菜地所有人先确权再购买?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晓刚

我答

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如果原菜地所有人已经对菜地确权了,那么就需要去做一个变更权属的登记,把权利人变更为菜地购买者。


如果原来没有进行确权登记,同时购买合同又是真实有效的,而且满足确权相关要求,那么根据规定,就可以直接确权给这个新的购买人。



你问

父母的土地转包被征用后,儿女有受益权吗?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晓刚

我答

我们国家的土地制度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如果儿女和父母已经分户,那么父母的土地,收益权是归父母的,这是一个权利的对应关系。如果儿女和父母没有分户,那么土地的收益权是共同享有的。



你问

 我在村里创办了农业企业,能不能把村集体成员的老地基或者我叔叔的旧屋,以我公司的名义转让过来,当公司办公室或者是当员工住宿使用?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晓刚

我答

农民企业也就是乡镇企业。农村集体土地的用途有三种:一是创办乡镇企业用地,二是宅基地,三是村里边的公益设施用地。除了这三种情况之外,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做其他用途。这三种用途的性质都不一样。所以,如果是自己创办企业的话,是不能够把老宅基地或者旧屋,按公司名义转让过来的。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属于村民个人的,对于这个房屋的利用,法律是没有限制的,可以进行出租,也可以进行转让。但是,房屋下面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是不能够让度的。我们国家也多次出台规定,禁止非本集体成员购买宅基地上的房屋。



你问

很多农户以土地入股,怎么去确定股权的分配?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晓刚

我答

土地入股和股权分配,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土地可以进行评估作价,也可以双方协商确定它的价值。而股权要根据大家投入的多少,来确定所占的比例。在投资过程中,股权比例也可以根据协商来确定。但是,法律中有一个特别的规定,就是,如果农户以土地入股,那么在解散,或者清算的时候,土地是要退还给原来的农户的,不能进行其他处置。



你问

我从外地搬迁到现在住地,户口也迁了过来,但在现住地没分土地,原住地的土地也让别人种了,我还能要回来吗?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晓刚

我答

在我们国家,户口迁移跟承包地没有必然联系。农村承包地是30年不变的,如果在新的户口迁入地没有取得承包地,那么原来的土地的是不能够被收回的。而且,土地从收回到重新发包,一定要履行法定的程序。如果没有按照这个程序走的话,你可以向相关部门主张要求归还本来就是你的承包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