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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工作总结

2017-01-19 学术之路

学术之路导读:其实我们每个从事学术研究与学习的同仁都应该通过研究会的年度工作总结快速的获取过去一年学界发生的大小事以及取得的学术成就。对于研究生博士来说这也是规划自己下一年学术规划的必备资讯!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团结和带领全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 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进取,锐意创新,稳步推进研究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绩。现将各项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于2016年10月届满。根据中国法学会《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中国法学会换届工作细则(试行)》和本会章程的规定,我会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筹备各项换届事宜。

2015年10月10日,我会在北京召开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了2016年换届方案,成立了以会长卞建林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6月21日,我会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长办公会,就第二届理事会拟任负责人名单进行了讨论、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负责人候选人建议名单。7月18日,经会长卞建林召集,我会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就第二届理事会负责人候选人进行了选举,并讨论了新一届理事和常务理事分配方案等事项。会后,我会向中国法学会报告了常务理事会召开情况和负责人候选人名单等材料,并申请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获得批准。

8月13日,我会在沈阳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会上,卞建林会长介绍了研究会自2015下半年启动新一届理事会换届筹备工作以来按要求履行的各项程序及开展的工作,并代为宣读了《中国法学会关于同意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研究会负责人候选人的批复》。在选举中,全体到会会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同时,大会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费标准的决议。在会员代表大会之后,召开了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体到场理事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结果及会后的确认程序,卞建林当选为第二届理事会会长,陈卫东当选为常务副会长,王敏远等17位同志当选为副会长,汪海燕当选为秘书长,王新清等29位同志当选为常务理事。至此,我会2016年换届工作顺利完成,这也标志着我会建设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二、成功召开2016年年会

由我会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于8月13日在辽宁沈阳召开,会议总议题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朱孝清,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学文,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辽宁省法学会会长李文章,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声,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等出席了开幕式。我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会长卞建林、常务副会长陈卫东等领导和来自全国各高校、研究院所、司法实务部门专家学者共计24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人民出版社、中国法学杂志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东北新闻网、辽宁法制报、辽沈晚报等多家媒体到会进行采访报道。

在学术报告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学文、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分别作了题为“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任务”、“侦查监督的现状、问题及发展方向”的大会专题报告。在分组讨论中,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要义和要求、庭审实质化与庭审方式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与实体设计、刑事速裁程序的立法问题和统一证据标准研究等分议题,展开了热烈的探讨。在大会总结交流环节,五位小组代表就各组讨论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总结,陈卫东、谢佑平、胡铭、李玉华、陈永生等专家代表就讨论中涉及的热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会后,研究会通过《中国司法》杂志、中国刑事诉讼法律网等媒介发布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综述》。此次年会的论文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论文集》已交付出版社,将于近期正式出版。

三、广泛开展对外学术交流

2016年,我会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对外合作与学术交流呈现蓬勃发展之势。

3月30日,应我会邀请,台湾刑事法学会理事长、高雄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张丽卿教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作了题为“台湾近年刑事诉讼改革的脉络与发展”的学术讲座,会长卞建林为主持人,常务副会长陈卫东,副会长王敏远担任与谈人。在讲座中,张丽卿教授从台湾刑事诉讼制度修法背景与遭遇困境、重大的制度变革、未来持续修改的方向与展望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重点剖析了20世纪末期以来台湾地区刑诉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缘由以及2013年以来的最新改革举措。在与谈中,陈卫东教授、王敏远教授发表了自己对台湾近年来刑诉制度改革的看法,同时也介绍了大陆地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及新一轮司法改革的相关情况。

7月28日,我会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在成都联合召开“第九届中韩刑事司法学术研讨会”。来自韩国首尔大学、东亚大学、成均馆大学、高丽大学、国立江陵原州大学、西京大学、仁荷大学、庆北大学、亚洲大学、首尔高等检察厅、韩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的韩方代表,以及来自我国多个高校、科研机构、司法实务部门、律师协会的100余位代表齐聚一堂,围绕当前我国司法改革的热点话题“刑事庭审实质化及有效性”主题展开了热烈的学术研讨。7月29日,中韩双方参会代表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观摩了由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抢劫一案的法庭审理活动。庭审结束后,与会代表和本案的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针对庭审活动进行了座谈交流。“中韩刑事司法学术研讨会”是2008年以来由中韩两国刑事诉讼法学界每年轮流举办的重要学术活动,已成为两国刑诉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增进了解、加强合作的重要学术平台。

11月5日,由我会主办,湖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全球化视野下刑事司法新挑战——2016年海峡两岸刑事诉讼法研讨会”在长沙举行。来自高雄大学、辅仁大学、中正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等海峡两岸知名高校、司法实务部门的40余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围绕全球化视野下刑事司法新挑战,就“恐怖主义及其有组织犯罪的程序法应对”、“国际暨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电子证据在刑事司法中的运用”和“网络犯罪与侦查及其他司法热点问题”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取得了丰硕成果。

四、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活动

2015年底,经中国法学会批准,我会先后成立了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和侦查制度专业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在2016年,这三个专业委员会针对各自研究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召开学术研讨会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5月22日,我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中央政法机关、政法院校、研究机构、律师界和媒体的代表100余人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出席会议。在研讨中,与会代表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构建”、“审前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律师”、“审判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律师”等分议题进行了深入、热烈的探讨。

6月3日,我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暨“少年司法改革与法律体系完善”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此次会议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具体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上海市法学会长陈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出席会议。来自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公安、检察、法院、教育、青少年保护等部门的100余位专家、学者、实务界人员以及媒体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在研讨会上,参会代表们围绕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少年司法改革与实体法完善、少年司法改革与程序法完善等专题,开展了深入研讨。

9月24日,我会刑事侦查制度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侦查规律研究”高层论坛,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举行。我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曹诗权,我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卞建林教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以及来自全国多所政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公安司法实务部门的60多位领导、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参会代表围绕“侦查制度基本理论”、“侦查规律基本内容”、“侦查规律指引下侦查制度完善”三个分议题展开了热烈的学术讨论。

12月10日,由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纪念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十周年研讨会”在国家法官学院召开。与会代表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以来的经验、死刑复核程序中律师作用的制度化、死刑复核程序的进一步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五、充分发挥研究方阵的团队作用

2015年底,我会申请成立“刑事诉讼法治与司法改革研究方针”,获得中国法学会项目支持。该方针是由我会具体牵头的一个协同研究平台,方阵成员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刑事诉讼法治与司法改革研究方针”汇集了全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领域的最强阵容,旨在实现资源共享、强强联合,为推动刑事诉讼法治与司法改革献计献策。

本年度,研究方阵确定的研究主题为“司法改革与检察权、审判权独立行使保障机制研究”,具体承担机构为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负责人为我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教授。3月26日,由中国法学会、我会共同主办的“刑事诉讼法治与司法改革研究方阵高端论坛(2016)”在上海召开。论坛分为“司法改革的实践与展望”、“审判中心主义与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两大议题。从180余篇应征论文中评选出的20篇参会论文的作者与近十位特邀代表一起,就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宪法资源论、刑事诉讼中的基本权保障、审判中心下的统一证明标准、审判中心下的庭前会议制度等具体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参会作者中既有高校教授、博导,也有年轻学者和基层司法实务部门的从业人员。在研讨中,学术大家与科研新人同台对话、相互交锋,围绕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丰硕的研讨成果。

六、积极为国家法治完善献计献策

2016年,我会专家学者积极参与立法论证、法律咨询、学术研讨,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努力为国家法治建设与完善提供智力支持。

一年来,我会专家学者多次参与中央政法部门组织的立法修改论证会议、学术研讨活动,并积极提供意见建议。例如,2016年1月8日,我会常务副会长陈卫东、副会长左卫民、常务理事张建伟应邀参加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主持的法学专家座谈会,并分别发表了自己对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1月7日,我会副会长顾永忠教授应邀参加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主持召开的律师座谈会并作了发言;1月22日,我会副会长龙宗智、顾永忠作为法学专家代表,应邀参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2月22日,我会会长卞建林、副会长兼秘书长顾永忠教授应邀参加中央政法委召开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并就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人才培养发表了意见;3月21日,我会名誉会长陈光中,顾问樊崇义,会长卞建林,常务副会长陈卫东,副会长龙宗智、左卫民、叶青,常务理事张建伟,理事陈永生等专家学者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举行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专家建议稿专题研讨会”等。

此外,我会专家学者还参加了“刑事缺席审判程序问题研讨会”、“检察机关改进司法理念与司法办案方式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刑事述裁程序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完善刑事庭审的证人出庭制度”“ 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构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体系研讨会”、“第十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等多项学术研讨活动。

七、积极参加法学会各项活动

2016年,除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立法专家咨询会以及科研成果评奖等活动以外,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还踊跃参加了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人才推荐、学术研讨等活动。

2016年7月,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知》,我会成立了以会长卞建林为主任,全体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为委员的推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推荐组织工作。根据报名、评审以及公示的结果,我会向中国法学会推荐了汪海燕、胡铭、刘计划三位候选人参评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16年12月9日,我会会长卞建林,秘书长汪海燕参加了由中国法学会组织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认真聆听了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主讲的专题报告。

八、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与制度完善

在完成民政部登记以后,我会按照国家有关社团法人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研究会内部规章制度建设问题,严格按照民政部备案及年检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016年,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我会成立了以会长卞建林为支部书记,常务理事兼秘书长汪海燕、副秘书长程雷为支部委员的党支部。我会党支部的建立,为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及更好地完善自身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6年,我会多次召开会长办公会,不断改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016年,研究会继续施行工作简报制度。在2016年前三季度,研究会制作了3期工作简报,不仅报送中国法学会领导及相关部室、寄送其他研究会,也通过电子版及时发送给研究会全体常务理事、理事及会员。通过印发工作简报,研究会逐步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报送、收集及整理制度,也为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及研究会各位成员了解我会发展动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同时,研究会不断完善网站管理、财务管理与报销、值班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了会员登记、会员发展、会费交纳等制度,为研究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中国法学创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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