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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苏力教授:法律与家庭(上)

2017-03-08 朱苏力 学术之路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闻大状的16级亲孩子

嘉宾介绍


朱苏力教授是我国著名法学家,现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2001—2010),国务院学位办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第五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苏力(朱苏力),江苏人,生于1955年。1978年考入北京大学,1982年获法律学士学位。1984年读硕士期间赴美留学,先后获 LL.M.(美国商法与税法,McGeorge School of Law, 1987)、M.A.(美国法律制度,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1989)和 Ph.D.(法律的交叉学科研究,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1992)。1992年回北大任教。

著作:《法治及其本土资源》(1996)、《阅读秩序》(1999)、《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2000)、《批评与自恋——读书与写作》(2004)、《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2004)、《法律与文学》(2006)等个人专著;译有《法理学问题》(波斯纳,1994,2001)、《宪政与分权》(维尔,1996)、《司法过程的性质》(卡多佐,1998)、《正义/司法的经济学》(波斯纳,2002)、《无需法律的秩序》(埃里克森,2003)以及其他主编和翻译著作。另有论文、书评百余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10余篇。



讲座内容


谢谢刘艳红院长、孟红书记、各位老师、各位同学,特别是法学院之外的外系的同学,我今天讲的是“法律与家庭”实际上是想讨论一个刑事案件,是去年发生在南京的一个案件,因此可能许多同学,特别是外系的,不一定特别熟悉,我很抱歉。但是我尽可能讲得能够简单点,能够通俗易懂点,让大家去理解。法律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很强大,在现在社会的当中,法治是非常重要的治国理政的工具,但是在处理家庭、婚姻、友谊、情感这些问题的时候法律基本上起的作用不太大,一定要特别谨慎地使用它,这就是我讲的主要问题。如果喜欢概括中心思想、段落大意的人,现在就可以离开了,因为我想讲的就这么多。但是,我们都知道,所有东西并不是中心思想、段落大意,因为读一首诗或者读一篇小说不是概括中心思想,一定是要理解整个过程的。


首先祝贺一下东南大学法学院,因为我觉得我从上次来,刚才刘院长告诉我是2012年,我觉得这十年中法学院取得了很大进展,在周佑勇院长现在是刘艳红院长和全院其他老师的支持下,确实取得了很大进展。我相信,继清华大学法学院,上海交大法学院以后,很可能在中国出现第三个理工科大学,凭着它的强大的经济实力,慢慢会创建一个很出色的优秀的法学院。这个现在已经初见苗头了,这是第三个,多年前清华是第一个,交大是第二个,现在是东南大学。我祝福东南大学法学院有一个很好地发展。



有一个女子,养母,她收养了表妹的孩子,大家注意我讲的这些细节都是有意义的,她发现八岁的男孩,即收养的孩子,说自己考试成绩全班第一,她觉得不对,他过去成绩没有这么好。因此她就仔细追问,孩子还说谎说我就是考第一,然后她说你要不说实话,我给你们班的所有同学打电话去问问看你是不是考第一。然后孩子承认自己是说谎,因此这时候这个养母非常生气,顺手拿起在桌子沙发旁边抓痒的那个竹扒子,打这个孩子。然后又用这个孩子书包里掉出来的塑料跳绳,把它折起来,打了几十次,造成臀部大腿和后背大量的体表伤。大家注意,这个伤口是体表伤,大家知道打人有的时候是骨头断了或者皮肉开裂了,但是一般像绳子打或者抓痒的耙子打的时候,它会出现体表伤。然后到了学校,这个班主任就特别愤怒,给男孩子体表伤拍了照片放到网络上。大家注意社会上好事人是挺多的,所以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隐私。(这个照片)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因为说她是后妈,等下我们要注意养母和后妈是完全是两回事的。警方随后介入,经公安鉴定男孩子身上有150多处表皮挫伤,大家注意我为什么要讲他用这个塑料跳绳折起来打孩子,因为他身上的150多处这个伤痕的话很可能绳子叠了再叠了,可能抽一下就是四处,因此我们可以知道他母亲打了多少次,大家注意做一个法律人你非要仔细去关注这些细节,你才能去看问题,不是光是说打伤了或者诸如此类。这个伤了体表面积10%构成轻伤一级,受害人的生母就是她表妹,主动几次先后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交了调解请求。这个大家没学过法律不太清楚,就是不希望变成刑事案件,就说我和表姐打孩子这个问题我们自己调解,然后又说刑事谅解,你别起诉;然后起诉了之后审判的时候刑事和解,法院你别判她。但是这种请求乃至哀求公检法机关不要追求她表姐,即孩子母亲的刑事责任,但都被拒绝,大家注意可怜的人一旦自己被卷进去的时候,有好多时候不是你能左右的。半年后,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大家注意很多人会讲这个是个虐童案,在所有报纸上报道都是虐童案,但是他实际上起诉是按照故意伤害罪起诉,然后李征琴这个女子在法庭承认打了孩子,认错并道歉但是不认罪。但一审就认定李征琴故意伤害罪判她有期徒刑六个月,然后李征琴上诉,南京市中院二审维持判决。



这个判决我们先不讲他怎么样,这个判决在江苏省高院被认为是2015年的江苏省十大典型案件之一,认为是在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当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今年6月份,这个案件的判决书又获得了第三届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的特等奖,我相信在座的大多数人会觉得这个案件就有点过分了,但居然得了那么多光荣,从这你就可以看处中国这个司法出问题了。我要讲这个案件从各方面看都是失败的,所谓里程碑,实际上是证明此路不通,这是失败的最直观表现。尽管我承认这个法官、检察官和公安都是想保护未成年人,似乎这个社会效果也不错,因为有很多人谴责李征琴这个打孩子的养母。但实际效果并不好,被定罪的这个罪犯始终不认罪,二审被定罪的时候她说我一定要要求再审,一定要上访,申诉。然后关了半年以后,李征琴放出来的时候,她的表妹——孩子的生母带着孩子,到监狱门口等着,一见面以后三个人抱头痛哭。这个孩子就喊她妈妈,孩子的亲生母亲跪着说我对不起你,姐姐。三个人痛苦,为什么司法要干这个事情,有什么好处呢?另外这个例证是说父母不应该打孩子吗?但是我们知道这个社会上父母还是照样打孩子。




就在一个月前,合肥市有一个小区,里面有一个男孩子趁他父母亲不在家,就从34楼,把人家喝啤酒的啤酒瓶,拖下来,拖到28楼,从楼上把酒瓶往楼下扔,就扔在行人的过道上。十五个啤酒瓶都砸碎了,然后这个楼道业主就找到这个孩子父亲讲你孩子做这个事情太过分。这个孩子还很小,然后家长父亲不但发微信道歉,而且把他儿子痛打一顿,打得屁股开花,大腿和后背开花,他自己拍了照片发到微信圈。就说,你看我孩子做了这种坏事儿,我实在对不起各位,我请求大家原谅,我已经教训他了,然后各位业主也表示认可,这个事情就在网上报导出来,注意他自证其罪,自己搜集了证据要警方体检,但这个事情可以看到时因为整个社会觉得这个事情太危险了。



大概在二十年前,北京出现了有一堆孩子从楼上扔酒瓶,一个女子,一个母亲抱着自己的家里的小孩从那儿经过,那个酒瓶砸到小孩头上砸头上砸死了,这没有恶意,因此它是具有重大危险的,这个事情其实就新闻报导警方没有介入,检方也没介入。你就可以看到我们中国社会中大家都承认,孩子如果犯了很大的问题时该打就得打。我等一下会总结中国也不是说就一定要打孩子,他有规矩的,也就是说有仔细的权利限定。还不单有权利限定打孩子应该要怎么打,为什么事打,谁打,打什么地方,而且要注意保护他的人格尊严,这都是有的,这是第二个方面,(法律)没起到作用。


我还要讲一个问题,尽管社会上很多人去骂这个养母,“最狠莫过妇人心”,“蛇蝎心肠”,要求严惩,但是我看到从来没有一篇讲她是罪犯的,即使定了罪判了刑也没有讲她是罪犯,只是说道德上,这实际上是道德谴责。有些是歧视女性的,什么最狠莫过妇人心啊,诸如此类的。因此,这个案件在大家看来是一个没有罪犯的案件。因此你这个整个司法制度的运作就发生了偏离。而且很多人说你们这样做其实是把这个孩子害了,这孩子这一辈子就觉得自己实在对不起这个养母,毁了大人。而且觉得,这个就是为了公检法机关,为了创造典型。


我不是说我不知道法不容情,我也知道大义灭亲,但问题大义灭亲,法不容情这些词都没有意义的,最重要是作为司法来说或者我们对社会判断一定要了解这个案件的情况和是非曲直才能够作出判断,我自己认为这个案件不足以要求司法的介入。为什么呢,因为首先我讲一个问题,就是说中国人在打孩 41 37428 41 15534 0 0 3693 0 0:00:10 0:00:04 0:00:06 3692教育孩子的问题上,我觉得重要的一个命题就是,“打是疼骂是爱”这是中国传统中有关家庭关系尤其是父子和母子关系的一个重要的命题。当然在今天,我们强调人受造平等,一般来说,翻译成人生来平等,实际上这个应当翻译成人受造平等,就是上帝造人时是平等的,但之后是不平等的,谁也不要以为西方的生来平等就是说以后都平等,实际上出生的时候,受造的时候是平等的。今天由于这个平等的观念,人们已经不太能够接受“打是疼骂是爱”这种命题,我们一般来说确实反对以强凌弱,但在中国社会实践当中,即便到今天,作为社会的常规,许多人还接受并且实践。就是为了教育自己家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尤其是男孩的一些毛病,比如有道德上障碍的毛病,或者是有严重危害社会后果的问题。比方说谎、小偷小摸、学习偷懒、学校打架,或者是干了其他像扔酒瓶这种高危活动的时候,父母亲和监护人是可以,甚至应当有道德责任,这个应当不是法律上的应当,是道德上的义务和社会责任,打骂孩子,但是不能过分,等下我们讲什么是不能过分。但是这种打是为什么呢?传统的说法就是让孩子长记性,我相信在座的男同学起码有一半是被打过的,女孩子也可能有的被打的少一点,我等一下讲为什么。因此有理由认为和理解这种“长记性”,其实是不是在虐待孩子,它实际上是一种行为的教子,大家注意中国人讲得很清楚,长记性不是虐待。就是要培养一种还是一种好的,在父母亲看来可驭的社会行为习惯,但是孩子是不容易长记性的。大家又记住一句话,经常会听到的,是孩子是“记吃不记打的”,因此这意味着,打孩子不止一次,而且经常父母亲讲“两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也就是说孩子忘性特别大,因此做父母的要持久战。但打孩子大家都认为不好,许多如此行为的父母承认,甚至私下里非常后悔、流泪、写日记,就说我不该打孩子,甚至会打完了又抱着孩子哭的都有这种情况,但是到一遇到问题的时候我还会去打孩子。难道是父母亲口是心非吗?难道他们不理性吗?情绪难以自控吗?注意,之所以有这个情绪,其实恰恰是因为他理性,注意不要以为一个人有情绪是不理性,情绪实际上反映了我们人类长期积累的理性,大家如果在座的有学经济学的,叫行为经济学, 2004年得诺贝尔奖的卡尼曼讲过,许多情绪都是反映人类长期积累的理性。比方说我们爱上一个人的时候,表面上看起来不理性,其实是高度理性,一定是因为他有些什么特质让我们,觉得,满足我们心目当中理想当中的想象力,比方说我们女孩一般喜欢男孩个子高高的,身强力壮的是吧,然后这个比较有成就的,是吧,但我们男同学一般喜欢女孩子可能就漂漂亮亮的,小鸟依人的,你不能长得太胖了,是吧,太壮了,为什么呢?难道说是不理性的吗?它也不是计算理性,就是行为上的理性,行为经济学的理性。因此我们讲包括父母亲愤怒的时候,他不是不理性。是一种长期积累的理性,促使他必须这么去做,突破他日常的思考,因为中国人一直认为我们刚才讲的这种所谓小毛病其实不是小毛病,到社会生活当中不是小毛病。偷钱无论偷家里还是偷外面钱,一旦被知道了就是非常丢人的事,而且对他致命。骗人这都是如此,欺负别人的孩子,学习不用功,你想想这种事情,都是中国人认为是对他未来有重大影响,如果不管的话贻误终身。是对孩子长远不负责任,所以才打。因此他背后是有理性在的。


但是这种打是不是就要把孩子像有人讲的是不是要把孩子管成了老老实实服服帖帖没有个性?不是的,大家就想想我们日常生活,中国人对男孩子的理想的人格从来不是服服帖帖的,比方说“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士不可不弘毅”,你就可以看到中国人并不是打孩子,不是要把孩子变成一个无所作为的人。事实上打孩子的时候不会因为孩子顽皮或者调皮去打,像是调皮捣蛋去打孩子。一定是你调皮过分了,可能出了事情,或者是你道德上有一些问题。民间事实上经常会批评一些太老实的孩子,我们经常说太老实的没有用,忠厚是无用的别名。沈从文啊或者鲁迅先生都讲过这样的话,所以中国人很多父母亲都说男孩子么就得皮一点,这个皮一点是什么呢?一个是调皮,顽皮,也就是积极进取,有想象力,富有创意。家里,有好多时候,女孩子老老实实就好,但男孩子一定要有点创意,还有一点皮是能够禁得住考验,所以“养女孩子要娇养,男孩子要穷养”诸如此类,都是这个“皮”是要经得起考验。


因此,正是根据前面这些分析,所以我们一定要知道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已经形成许多规则,千万不能被现在的法治意识形态宣传了以后把我们父辈的我们日常接受的东西都忘掉了,所以长期以来中国一直真诚相信在家庭教育里面,实践“打是疼,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不成材,玉不琢不成器,不打不成器”或者“棒头出孝子”诸如此类的,这种说法并不都是愚昧的,甚至根本不愚昧,而事实上很多学者都讨论过的。司马迁就讲过,母亲爱孩子是天性,因此对于教育来说,最重要的不在于说父母亲特别是母亲爱孩子,而在于是母亲教育孩子。教育孩子是需要后天的训练,需要母亲有理性。这些都是你就想想古代这些大学者去分析,就是每个人,甚至动物都会爱自己的孩子,但是为了孩子的长远去教育孩子,这是需要的。


那么是不是中国人对孩子说谎,或者调皮捣蛋,有的时候这种潜在社会性夸大了呢?我觉得可能是夸大了,因为我觉得说实话,有许多小孩小时候说谎,或者是干一些坏事,偷家里点钱并不一定都是道德上的问题。比方说我就曾经听到一个人说,小孩把家里碗打破了,他妈妈回来问他怎么回事啊,他说是一只大象跑进来了,这肯定是骗人的,是吧?但是你说他真想骗人吗,不是,他其实是一个想象力要解脱这种困境,但是我们中国人因此夸大了孩子调皮捣蛋的社会危害性,特别是长远的社会危害性。而且也有许多研究,比如说皮亚杰的研究就讲了,儿童说谎的原因是人格发展的一个必要阶段,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想象力的结果,他搞不清楚真实和想象的区别。相反,一个孩子都说实话,只会看眼前的话,证明他缺少想象力。而在另外一方面说,中国人打孩子有时候还有一个所谓健全人格的问题,他也会有一种固定模式。说老实话所谓的健全人格在今天看来都是我们社会塑造的,什么学习用功、学习刻苦、老实等等,因此所谓健全人格,在有些父母看来不一定健全的人格其实也可能是健全人格。大家不要以为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因为很多天才干的事情都是被人不大能够理解的,比如说今天中国不大容易出现像比尔盖茨,乔布斯这样的人,都是上了大学自己退学了,上了哈佛自己退学去干活了,那你父母亲不在家哭死,考上了北大清华东南这么好的系,然后就回去创业去了,你爸妈不在气死,爸妈好不容易跟别人说我儿子去了清华了,假装好像不经意的时候说我儿子考的不太好,进了清华电机系,你去打工了,你让你爸妈的自尊心上哪去,虚荣心怎么去表现一下,每个父母亲都是愿意拿自己儿子女儿说事的。包括我们今天讲的所谓健全人格,独立平等,富有创造力想象力,都是我们的时代。我估计下一代我们的孩子们有许多事反叛的。比如说今天很多人希望孩子学金融,法律啊,但也许今后很多人就不学,就愿意学艺术,学画画,然后做个流浪诗人,说不定哪一天就得诺贝尔奖,是吧。但是普通中国人对孩子的人格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它是基于一个现实考虑,因为你必将要在社会上生活,他不知道你是不是天才,你如果真是天才也没什么关系,但到多数谁指望自己孩子是天才,坦白说我曾经讲过,你们要是天才父母亲不高兴的,因为天才实际上是活不长的,所以大部分父母亲你可以看到老百姓讲平平安安就是福。不是要天才,所以我觉得中国人打孩子不是说什么威权主义,家长制或者把孩子当成私有财产,这些的结果。因为面临许多问题,许多孩子就屡屡说谎,父母亲就很担心,同一个家庭出来的有的孩子就不说谎有的孩子就说谎,因此父母亲就要担心他今后会怎么样,中国人“从小一看到老一半,三岁看大,七岁知老”,而且大家知道孩子太能说谎也可能偶尔得手于一时,但迟早在这个社会上行不通,吃不开。因此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会想这是个问题,我不能不关心,事实上我可以讲我可以找去引证据,但是我想普通中国人包括在座的人都会想,如果你自己有孩子有这些问题的时候,你会怎么去做。所以父母亲就会自然而然地把这些东西去教育孩子看成是自己的责任,接下来就是怎么去教育,或者训练。


今天一般很多教育学家特别是教育学院的那些教授们都说要理性的力量,要劝说,要教育,就能改变行为。但是要真正明白这个道理的话,我们就应当承认哪怕再苦口婆心,循循善诱,都可能失败。这不是说否认说理是很重要的,但我们要说所谓理性是什么,从经济学角度上就是要成本收益,而你教育他跟他说理的时候最多只改变他你对未来收益的想象,未来成本的想象,比如说你好好学习,今后考上大学,今后生活的比较安逸,但那个是遥远的,许多孩子会更加关心眼前的实际的利益,因此,说教有可能改变人的行为,但是惩罚是更容易改变人的行为的。否则的话为什么我们刑法,民法上有罚金,有各种各样的罚款,赔偿,这就是为什么中国老百姓说孩子记吃不记打的,所以不能把理性看成孩子是理性的,你是理性的,你是要跟他说理,就把行为改变了,一定不能这么去想。事实上也有很多经验证明,你也不要以为只有中国是打孩子,美国大概有几十个州吧,是允许打孩子的,有些州不允许打孩子但私立学校只要母亲或者家人同学校签订协议,老师就可以打孩子。英国是一直允许打孩子的,英国曾经我看在写这个文章的时候查英国的判例,英国1998年曾经有一个人,是继父每周每天用一尺多长的木头棍子去打他,结果到法院去起诉,结果英国法院说这不构成虐待罪,就是认为孩子属于,大家注意不是亲生父亲,在我看来在中国一定算是虐待,因为不是亲生父亲打他的妻子原来的丈夫的孩子,在中国一定会认为是虐待,但是英国法院认为这不属于虐待,仍然属于教育。而且我们也看到我们过去都讲要宽松地教育,幸福的教育,快乐的教育,但是我们现在就可以看到世界各个国家都开始学中国了,英国这些数学啊,日本说最近研究结果是宽松教育是完全失败的,就是我们几千年积累的经验不能够今天有几个学者稍微一讲就变了,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孩子只要跟他讲清道理他们就会好好的,但大多数孩子不是这样。在座的同学有许多男同学我相信一定感谢爸妈曾经哪一次打了你让你改变了你,这种状况。


注意不但是这个问题,还有一个问题注意就是说一旦孩子教育不好这个风险谁来承担。我们今天讲这是国家的财产,但实际上最后承担一定是父母,国家从来不承担,比如说我们出去旅游的时候丢人,到处乱刻的,国家丢人过嘛,肯定是父母丢人,考不上大学国家什么时候丢人过,都是父母丢人。因此许多学者在讨论说这是国家的财产,你不要以为是你们私有的,父母亲私有的财产,就是私有的,整个社会就界定是私有的,我的孩子上不了大学我就出去见不得人,是不是?我孩子考上好的大学我就觉得骄傲,我就不小心就流露出我孩子考了什么大学,是吧,我孩子出国留学了以后在哈弗大学读硕士博士我就会一不小心就流露出来了。这是精心的一不小心,就流露出来了。所以如果孩子不好的话这个所有的东西都是你承担的,是个负资产。所以中国人说养儿防老,如果防不了,大家注意,江苏人经常会记得一个讨债鬼,许多地方是没有这个话的,但江苏人浙江人安徽人是经常讲,你这孩子,妈妈爸爸就会骂,你这个讨债鬼,就是说你变成负资产。我们经常讲孩子和父母亲都是平等的,各自独立,责任自负,国家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注意这是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理论和我们现在法律制度实践,它是对于现代社会,工商社会是有利的,因为不独立的话,比方说夫妻俩卖房子,房子不是一个个人的,是夫妻共有财产,卖房子不容易。因此现在我们的国家就千方百计把家庭都变成个体化,你可以看到,婚前的财产要分的清清楚楚的,买房的时候这是谁的房子,婚前的房子,苏力结婚前买的就是苏力的房子,卖房子的时候就不需要两个人签字,便于工商社会的运转,但是这种制度看起来很好,但另一方面就非常糟糕,我们每个人似乎都要独立,但是我们又要注意中国人事实上每个人在有的时候也希望亲密,就不希望独立。每一个人至少在谈恋爱的时候,结婚的时候希望,元曲当中的词,“把一块泥捏一个你,塑一个我,把咱俩一起大和儿,再用水调和,再捏一个你再塑一个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大家注意,其实反映了我们人性当中不光有个人主义的倾向,还有社群主义的倾向,还有团体主义的倾向。如果一个社会的法理学或者政治哲学只强调个人主义这是非常糟糕的。大家注意那些小孩子一见到爸爸抱都不行,陌生人抱就要哭,马上就要妈妈抱。为什么?千万不要把人性看得简单化了,现在政治理论发展以后就把个人主义抬得太高了,我不是反对个人主义,像我们能发展起来在很大程度上的依靠个人主义,但这个社会不是仅仅靠个人主义发展起来的。一定要看到这个方面的东西。我们有的团体大家注意,就想想吧,除了看中国足球以外,看足球的时候你一个人在家看没意思的,是不是?你一定要找一拨人看,为什么,就是我们这个时候我们一个人看是不能够满足我们的快乐感,当然了我们讲中国足球除外,那丢人的气愤也就自己气愤,是吧。我今天这样去讲就是说并不仅仅是搞笑,大家注意我们要做学问的时候一定要从我们甚至社会,我们自己的人生经历当中去明白一些道理,否则你光读书就可能读晕掉,就被那些语词带走了,你就不知道真实生活是如何的。所以许多人如果一旦孩子失败了,父母亲觉得最大的失败就是我这辈子完了。如果你有事业,许多父母起你就觉得我有事业我还是成功的,但是我这辈子我没有事业,比如我在大学里最后连个副教授都没搞上,五十多岁六十岁就退休了,或者我做行政人员,最后也没当上科长处长,很多人会觉得自己特别失败,但是如果孩子好,他心里就有安慰。如果孩子再失败了,父母亲就心里特别难过,所以整个社会来说一定要理解这种东西,所以中国人讲子不教父之过或者母之过,或者经常民间骂人的话这个孩子不好的话有人生没人养,有人养没人教,你就都可以看到他从来不认为这个孩子的教育问题是个国家的问题,是父母的问题,家庭的问题。因此你现在法律上讲这个孩子不是你个人的财产,是国家的,是人民是社会的,这个东西就是胡扯。你写在纸面上,不跟你辩驳,但是你看真实生活谁是这样的。我坐监狱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真丢人,苏力居然坐监狱去了,不可能是这种情况的。所以我们注意在写文章的分析案件的时候,做法官的时候,做律师的时候,或者是在做社会学,做政治学,做管理学的时候都要理解这样的东西,不然就会被一些学者给骗着走了,大家注意现在许多学者就是在忽悠你,他自己也忽悠了,最后像范伟一样的,本来想忽悠别人结果把自己给忽悠了。因此父母亲在打孩子的时候心里是非常矛盾的,绝大多数父母当中许多孩子哪怕再糟糕甚至犯了罪,他心里还难过,父母会打骂孩子,甚至会骂他“挨千刀的鬼”,“挨千刀的鬼”你要知道现在已经没有就是千刀万剐那种,但是即使那么骂他回过头来还是心痛,因为这孩子就是尤其对母亲来说就是自己身上掉下来一块肉,因此我觉得现在我们社会当中有确实像老子讲的“智慧出有大伪”,当社会中很多人表现自己智慧的时候这个社会变得特别的虚伪,不愿意把真实情况讲出来。这个老子讲的“大道废有仁义”,社会当中真正的东西被废弃的时候大家都开始讲人权啊,公正啊,正义啊,当许多人显示智慧的时候许多虚伪的东西就出来。所以就是我为什么特别反对政治正确,今天没介绍,实际上我在法学界是一个反叛者,许多人认为我离经叛道,也不坚信法治,然后常常挑法治的毛病,但是我没觉得自己丢人。只要我是真诚地去研究这个问题了,我也不是说反对中国搞好,但是我一定要把这个问题研究讲清楚。


所以我们要理解这个问题的,所以为什么讲打是亲骂是爱,无论在表面看起来多么正确或者错误,李征琴这个罪犯她不是生母是养母,但是不表明她对养子的关爱程度会弱于生母。但是她还是与孩子是有血缘关系的,因此她主动要求收养这个孩子并不是因为她的爱心特别强,而是因为她跟他有亲缘关系,是她表妹的孩子,而且收养了这两年多了以后也会强化这种关系,她已经五十岁左右了,就是养的孩子但她没必要养,她如果真正厌恶这个孩子她早就可以不养,她主动要求收养还是有一点亲缘关系。事实上这个案件真正发生根源我们仔细想一想其实所谓的这个罪犯对养子过分强烈的关爱,而不是关爱不够,她之所以那么愤怒,之所以打孩子,甚至打那么重,证明不是说她不爱孩子,虐待孩子,相信她是真心关爱,强烈关爱孩子,关心这个孩子未来发展。大家注意我们前面讲了她是听到了孩子报告成绩全班第一,她马上回想过去的成绩不是这样,如果不关爱孩子会这么去想吗,然后又去打电话,仔细追问。如果是别人家的孩子我并不关爱我有什么可愤怒的,考不上大学跟我有什么关系。因此背后的所谓的这种愤怒是来自于她极大的关爱。所以因此你知道真正爱的人是冤家对头,你也要知道。爱之深恨之切,恨铁不成钢都是来自于这个,这是中国人早就以很多语言表达清楚。由于这种关爱,所以父母亲对孩子的关系实际上是比较复杂的,她这不一定需要国家来干预,因为既然是出于对孩子关爱来介入,那么他也会在打孩子的时候,有的时候可能下手过重了一点,但一般来说她不会去打得太过狠。而在这个问题上呢,在这个法院和检察院公安他们的问题上就出了问题。就是他们在用一个高度的意识形态保护孩子的人权,孩子跟家庭都是独立的个人,他们要想创造一个保护未成年人里程碑的典型案件,太过分追求这个东西,注意这时候法院检察院他们就不是在针对这个案件来审理了,他是在追求一种政绩,向社会去显示你看我们多么关爱人权,多么关爱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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