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一)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月6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对中国法学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月13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法学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中央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2017年2月13日,中央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中国法学会党组高度重视,2月14日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听取中央第11轮巡视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整改工作。随后,又通过召开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动员大会、党组扩大会议、整改专题汇报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巡视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法学会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上来,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学会党组认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事关党和人民事业成败,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之利器,充分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中央惩治腐败、正风肃纪的坚强意志,充分体现了中央通过巡视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要求。中央巡视既是对法学会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上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和警示教育。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学会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
学会党组认为,巡视发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根本责任在学会党组。学会党组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坚决落实中央政治巡视工作要求、抓好专项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学会党组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党中央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学会党组提出,巡视整改工作站位要高,不能只就具体问题抓整改,要举一反三,借巡视整改契机,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学会开展的各项工作,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管长远的改进措施,从根本上杜绝问题的发生,以此推动法学会事业不断发展。
二、切实加强领导,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
(一)切实加强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了中国法学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陈冀平同志任组长,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是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会长鲍绍坤同志任主任,成员包括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组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强化整改责任。王乐泉会长也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多次与领导小组一起研究整改措施。
(二)建立整改台账,逐条落实整改任务。党组各同志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分别组织召开分管部门会议,逐一梳理问题,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分工、完成时限和整改要求。在此基础上,学会整改工作办公室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提出的4大类17个问题,梳理、提炼了47项整改任务,制定了120项具体整改措施,制订了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目标、具体措施、时限要求和具体负责单位和负责人,做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一一对应,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整改期间,先后召开6次党组碰头会、1次会长办公会、4次整改工作办公室会,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同时,为加强对学会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整改工作的落实,学会党组还召开了6个专题汇报会,分别就政治引领和服务大局、意识形态和法治宣传、对外及对港澳台法学交流工作、服务基层法治社会和基层组织建设、党建和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和机关管理等问题听取专题汇报,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每一次专题汇报会都由党组同志、相关领导(协调)小组和相关部室、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参加。对照中央精神认真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此形成推动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认真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不折不扣逐条落实
中央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了学会党组在11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党组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深入剖析原因,全面进行整改,决心通过整改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中国法学会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突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
(一)针对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学会党组中心组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并结合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的学习,深入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根据法学会工作实际,讨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研究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1.针对中央决策部署大多停留在学习传达、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落实比较欠缺的问题
一是改进和加强学会党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加专题研讨,把重点发言和交流研讨、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结合起来,规定每2个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研讨;二是结合法学法律界、法学会的实际,精心设计每一次研讨主题,对每一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都要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三是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兼职副会长、学术委员、常务理事的作用,积极参与学会重大工作研究部署和落实。
2.针对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党组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定每年“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三大论坛的主题。每年的“中国法治论坛”都以中央全会的精神为主题,2017年论坛的主题确定为“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为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献计献策。同时,按照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定中国法学会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重大选题,指导各研究会确定年会选题和课题选题。2017年4月7日,中国法学会与广东省法学会在深圳召开了“法治社会建设研讨会”,发动专家学者为法治社会建设提出对策建议。开展“中国法治人才库”调研论证工作,启动“中国法治人才库”整合建设工作,为打造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贡献力量。
二是对“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和“推进法治理论创新”问题,着力组织开展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以此来引领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部署和中政委、中宣部委托,先后完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报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法治理论规划纲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理论在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贡献研究报告》。为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的智库作用,经中央编办同意,把“法律信息部”更名为“法治研究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的办事机构和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的秘书处,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国法学会战略发展规划”为法治研究所的主要发展方向和研究领域,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法学基础理论研究。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编辑出版的《中国法律年鉴》《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中国法律文库》中,及时设立反映贯彻落实中央全会精神的专栏,确保出版成果充分反映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3.针对去行政化没有明显成效的问题
一是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务虚会”,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涉及法学会长远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研究制定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切实提高党组观大局、想长远、抓大事的能力。
二是党组加强调研,统筹规划,精简相关会议数量,严格控制以中国法学会名义召开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提高会议、论坛质量,除研究会年会、重大国际学术会议、重要法律论证会议外,缩减会领导出席次数。
三是明确对外法学交流的职责定位,转变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大幅压缩外事计划,取消5个区域论坛,合并2个区域论坛,将另外2个区域论坛由定期举办改为不定期举办,将3个区域论坛改为中国法学会指导、由相关地方法学会举办。
四是筹建论坛专家顾问委员会,作为确定论坛主题议题、遴选报告人、成果转化等的咨询机构,加强成果转化和宣传力度,提升论坛质量和成效。
(二)针对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2月21日,中国法学会召开副处以上干部参加的落实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陈冀平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落实“三清”工作要求,坚决肃清周永康等人的流毒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