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纠纷解决研究中心成立
一、宗旨与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院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依托于北京大学诉讼法学科组与民商法学科组的多方面优势,充分整合校内外、国内外的民法、商法、民诉、仲裁、司法制度等多领域研究资源,并与律师界、仲裁界、司法界、公证界及工商行业解纷组织等相关实务界密切联合。中心宗旨在于:打破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学科壁垒,充分利用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科研教学综合实力;打通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之间的沟通关节,与各界法律精英共同研究民商事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并为实务界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提供智识供给和交流平台;打造国内与国际之间的合作桥梁,探索以中国问题为指向、以国际经验为参照、以基本原理为支撑的中国民商事纠纷解决理论体系,并促进制度和实务层面的国际合作。
民商事纠纷解决是一个实践向度很强的研究领域,其触角从商务谈判、专业调解、各类公证,到商事仲裁、劳动仲裁、司法裁判、强制执行,从微观的民生权利到宏观的体制改革,从国内到国际,其范围之广泛、发展之迅猛与对智识充实之饥渴、就整合需求之迫切形成鲜明对照。一方面,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民商事交易的迅猛拓展和与之相应的社会纠纷井喷式增长对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殷切希冀和现实需求,法治发展对于程序法的客观依赖和主观认识的明显变化,显著加剧了对于相关理论研究和人才快速成长的紧迫压力;另一方面,由于程序法制和程序法学的发展起步比实体法更晚,导致国内程序法方面人才的整体匮乏,而传统程序法学研究对于商事调解和仲裁等诉外纠纷解决也长期缺乏应有的观照,加之过于细致和缺乏科学性的学科划分更导致研究视野的狭窄和研究资源的壁垒。
二、目标与优势
【主要目标】
1. 推进程序法学、证据法学、商事仲裁、专业调解、在线争议解决、公证、民事执行、司法制度等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国际合作,拓宽国际视野,并通过研究项目、学术研讨会、系列丛书出版等形式,提升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努力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2.充实司法、仲裁、公证、调解、执行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和智识储备。充分利用我院多个相关学科在教学方面的经验和在法律实务界的影响力,为仲裁界、司法界、商事调解与纠纷解决谈判、公证业务等提供高端人才培训,使中心成为具有扎实基础、国际视野、实务阅历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基地。
3. 建设在司法、仲裁、公证、调解、执行等领域具有政策影响力的智库。通过参与和研究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法律政策形成、司法和仲裁案例,聚合国内外一流学者和职业法律人,为我国在上述相关领域的法治建设和国际关系提供知识、信息和智力支持。
【资源优势】
北京大学法学院纠纷解决研究中心所依托的诉讼法学科和民商法学科各自拥有明显的人才优势,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强强联合。就个体实力而言,学科教师无论在学术科研还是教学方面,均普遍享有良好声誉和广泛影响力。就课程结构而言,两个学科强调学术理论课程与实务面向课程并重,两类课程在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上也一直有清晰的差异性思路,比如诉讼法学专题侧重于学术性和国际性;证据法和强制执行法课程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仲裁法、公证法、谈判与调解、刑事侦查、案例研习课程侧重于实务性。就合作品质和资源整合能力而言,不仅诉讼法学科内部各位教师之间长期合作开设课程和共同进行学术研究,而且也与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法理学等其他相关领域的同事一道,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公共政策参与等方面均有过种种友好业务交叉和精诚合作,与校外、国外同行及相关各界也拥有长期的、良好好的合作基础和经验,这将成为中心得以在前述宗旨和目标下良好运作的巨大无形资源。
三、组织结构
主任潘剑锋傅郁林
团队成员(以学科相关性为序)
潘剑锋傅郁林刘哲玮曹志勋刘凯湘葛云松薛军常鹏翱贺剑张双根许德峰陈若英邓 峰杨明高薇
专家委员会
(中国大陆)张守文陈瑞华沈岿张卫平王亚新肖建国沈四宝刘晓春陶景洲宋连斌陈福勇费宁刘京蒋惠岭何帆
(海外)(美)Kevin Clermont, Margaret Woo; (英)Neil Andrews; (德)Peter Gottwald, Burkhard Hess; (法)Loïc Cadiet; (荷)Remco van Rhee; (俄)Dmitry Maleshin; (东欧) Alan Uzelac; (日)Koichi Miki(三木浩一); (韩)孙汉琦; (新)葛黄斌;(台)沈冠伶、陈希佳;(港)傅华伶
秘书处及联系方式
刘哲玮:liuzhewei@163.com
曹志勋(Hector Cao):pkuhector@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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