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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8月起电视直播朴槿惠案审判

2017-07-26 学术之路

韩修改法庭旁听摄像规则

大法院8月起电视直播朴槿惠案审判


  韩国大法院7月25日宣布,经过大法官会议慎重研究讨论,决定对法院现行的“有关法庭旁听、摄像等规则”进行修改,即将允许对前总统朴槿惠、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等人所涉案件的审判进行电视直播。新规则将从下月1日开始执行。


  韩国法院原规定,所有案件的法庭审判过程都不允许录音、录像或现场直播。但自2013年3月开始,大法院逐渐针对给国民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部分上诉案件,允许对法庭辩论以及审判场面进行拍照或直播,但是在案件的一审和二审阶段,仍然不允许进行法庭摄像。


  随着韩国国民要求直播审判的呼声越来越高,韩国大法院一直在考虑是否要顺应民意,对现行规则进行修改。为此,大法院曾于本月20日召开全体大法官会议专门讨论该议题,后于25日形成一致意见,即决定修改规则,允许对宣判过程进行直播,以保证国民的知情权。


  根据新规定,目前正倍受瞩目的朴槿惠案与李在镕案等一审宣判以及重要审判现场,韩国民众都可通过电视直播及时了解。


  韩国大法院公布的新规定再次引起韩国政界的激烈争论。自由韩国党和正党等保守政党批驳称,新决定有可能存在“舆论审判”的危险,但共同民主党和国民之党等阵营则认为此决定尊重了“国民知情权”。


  自由韩国党发言人全希卿对此发表评论称,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在审判过程中进行电视直播,即使庭审法官凭着法律和良心进行公正审判,也将对社会舆论带来较大影响。在违背被告个人意愿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审判,有侵害人权之嫌。


  正党发言人全智明则批评称,对审判过程进行直播有可能将法理斗争演变成借助舆论的政治斗争,更有“舆论审判”的危险。他强调,为追求真相可以尽力确保审判公正,但更应该保障法庭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以杜绝来自法庭之外的干扰。


  对于保守阵营的批驳意见,支持修改规定的阵营则认为,大法院此次修改现行规则并非只针对前总统朴槿惠案的审判,规则修改是一次符合现实、循序渐进的过程。因为大法院自2013年3月开始就对上诉案件审判允许电视直播,现在只是向一审、二审等初级审判自然扩展而已。(法制网驻韩国记者 单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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