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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东燕:阶层犯罪论的司法前景 | 专题絮语

2017-09-14 学术之路

【作者】劳东燕(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清华法学》2017年第5期、北大法宝法学期刊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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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层论与四要件论之争是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研究领域的热门话题。既往的研究更多地是在学理的意义上论证阶层论的相对优越性或呈现四要件论所存在的体系性缺陷,这使得人们容易产生这样的误解:阶层论或许在学理上显得更为科学,但在实用性上存在欠缺,对实务案件的处理意义有限;尤其是,其复杂的概念术语与内在结构,使得阶层论难以掌握,远不如四要件论那般方便好用。也可能基于此,阶层论在刑法理论界虽站稳了脚跟,但对实务界的影响却甚为微小,远未达到能够取代四要件论或者与四要件论鼎足对抗的程度。


  断言阶层论存在不够实用之缺陷的观点,无疑主要缘于对阶层论的认知与了解不足或不够真切。不过,此种误解的存在反过来也说明,想要使阶层论从学理走向实务、真正地对实务产生影响,不能只停留于单纯理论性的抽象论证,而是也必须同时向人们展示,在司法层面或在实践层面阶层论究竟如何运用,如何做具体的展开。对于实务而言,这样的研究要比抽象宏观的学科前沿式的探究更有意义,也更易为实务界人士所接受。本专题所编发的五篇关于阶层论的论文,尽管切入角度各不相同,并且在有些问题上可能存在具体观点上的分歧,但莫不是围绕阶层论的实务运用展开的。在这五篇文章中,作者们除了阐述阶层论运用上的一些基本准则与技术之外,大量地援引实务中的疑难案例展开分析,令人信服地表明阶层论相对于四要件论的科学性与实用性。这五篇围绕阶层论之实务运用主题的文章,相信对阶层论从学理走向实务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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