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大学法学院海外流动岗特聘教师课程信息——物权法、人权法
来源:山东大学法学院
(一)物权法——南非斯坦棱布什大学教授Cornie van der Merwe
1.教授简介:
南非大学法学博士,牛津大学学士学位(荣誉)、民法学士学位,2011年至今,阿伯丁大学荣誉教授、南非斯坦林布什大学资深研究员;曾任首尔大学客座教授、阿伯丁大学教授、南非斯坦林布什大学法学院院长。曾获爱丁堡大学MacCormick学术奖、 德国洪堡研究奖(多次)、日本学术振兴会研究奖、德国马普学会博士后奖学金(多次)等;南非国家研究基金会评选的优秀研究成果奖中,获2013-2019年优秀奖(南非仅3名法律界人士荣获此奖)。参与“塔兰托欧洲私法共同核心工程”Trento Common Core of European Private Law Project,任欧洲建筑物区分所有法主编、债权法编辑、土地的附时效利息主编、动产和一般债权人副编。
2.课程简介
教授将围绕物权法比较研究开展课程,该课程主要针对我院本科生与研究生开放选修。
课程内容将以罗马法中的物权法发展脉络作为基础,研究罗马法中的物权传统概念如何随着时代发展而发生变化,涵盖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的区分、财产法概念、不动产、遗拾物、抵押物、地役权等内容。完成课程学习的同学将获得课程结业证书。
3.授课时间地点
时间:10月9日—10月13日、10月16日—10月20日,每晚7:00—9:00。
地点:振声苑S307
(二)人权法——挪威卑尔根大学教授BORVIK BJ?RNAR
1.教授简介:
现任卑尔根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研究领域为人权法;挪威卑尔根大学博士,卑尔根大学博士后研修;曾在马克斯普朗克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任研究员、美国路易斯维尔大学任富布赖特学者;
2.课程简介:
该课程围绕欧洲人权保护系统,介绍欧洲在国际和国家层面上对于人权的保护。此外,课程中将重点介绍欧洲理事会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护-- 欧洲人权公约(ECHR),帮助同学们了解其历史背景以及在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的人权判例法,了解欧洲人权法院的解释方法以及为限制保护公民和政治权利所作出的规定。课程由卑尔根大学法学院Bj?rnar Borvik副院长Strandbakken院长接力完成。课程主要内容有:欧洲人权保护历史背景介绍、欧洲人权公约概要、绝对权力、限制条款、滥用条款、私人和家庭生活保护(第八条)、言论自由(第十条)、集会结社自由(第十一条)、财产保护(第一条)等。
课程学习中,Bj?rnar Borvik教授将给学生安排课外阅读任务,主要阅读材料为欧洲人权法院审理的案件材料。完成课程学习的同学将获得课程结业证书。
3.授课时间地点
时间:10月9日—10月13日,每晚7:00—9:00。
地点:振声苑S102
本期责任编辑:赵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