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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三届“民法与商法的对话”研讨会通知

2018-01-25 学术之路

来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随着我国民法总则的颁布实施,如何在民法分则的编纂中妥善处理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当下应当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重要议题。经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同意,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拟于2018年4月21日在郑州召开第三届“民法与商法的对话”研讨会,由河南省民法学研究会与河南省商法学研究会联合承办,作为小型学术研讨会之一,诚邀您的莅临。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的主题为:民法典分则编纂中的民法与商法关系问题

本次会议的议题分别为:

(一)民商合一视野下债法总则的重新定位

(二)民事物权与商事物权的规范体系安排

(三)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的区分规范与立法技术

(四)民事侵权与商事侵权的规范差异与法典地位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

2018年4月20日(周五):全天会议报到

2018年4月21日(周六):全天召开会议

(二)会议地点

1.住宿宾馆:待定

2.会议地点:待定

3.参会人员的住宿费由我院承担,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人员

1.国内外知名民商法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

2.围绕会议主题撰写、提交论文并经承办方确认的人士

3.会议规模:50人左右


四、论文提交的具体要求

1.请参会者根据本届会议的研讨内容提交论文或者发言提纲,篇幅适度。

2.请于2018年4月5日前,将参会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拟提交的论文题目,以电子版方式报送给本届会议承办单位联系人,以便确定会议人数与具体会议室。

3.请参会者最迟于2016年4月10日前,以电子版方式将论文发送给本届会议承办单位联系人,以便承办方汇集论文并印刷成册。

4.为便于会议论文集的编辑,参会论文请采用《法学研究》的引证格式。


五、联系方式

赵亚副教授:18503885560 

岳冰副教授:18503885567

张程(研究生):13703747716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  450000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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