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第三届“民法与商法的对话”研讨会通知
来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随着我国民法总则的颁布实施,如何在民法分则的编纂中妥善处理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是理论界与实务界当下应当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重要议题。经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同意,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拟于2018年4月21日在郑州召开第三届“民法与商法的对话”研讨会,由河南省民法学研究会与河南省商法学研究会联合承办,作为小型学术研讨会之一,诚邀您的莅临。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的主题为:民法典分则编纂中的民法与商法关系问题
本次会议的议题分别为:
(一)民商合一视野下债法总则的重新定位
(二)民事物权与商事物权的规范体系安排
(三)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的区分规范与立法技术
(四)民事侵权与商事侵权的规范差异与法典地位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
2018年4月20日(周五):全天会议报到
2018年4月21日(周六):全天召开会议
(二)会议地点
1.住宿宾馆:待定
2.会议地点:待定
3.参会人员的住宿费由我院承担,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人员
1.国内外知名民商法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
2.围绕会议主题撰写、提交论文并经承办方确认的人士
3.会议规模:50人左右
四、论文提交的具体要求
1.请参会者根据本届会议的研讨内容提交论文或者发言提纲,篇幅适度。
2.请于2018年4月5日前,将参会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拟提交的论文题目,以电子版方式报送给本届会议承办单位联系人,以便确定会议人数与具体会议室。
3.请参会者最迟于2016年4月10日前,以电子版方式将论文发送给本届会议承办单位联系人,以便承办方汇集论文并印刷成册。
4.为便于会议论文集的编辑,参会论文请采用《法学研究》的引证格式。
五、联系方式
赵亚副教授:18503885560
岳冰副教授:18503885567
张程(研究生):13703747716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 450000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