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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龙江·长白破产法论坛”成功举办

2018-01-29 学术之路

2018年1月27日,首届“龙江·长白破产法论坛”暨黑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哈尔滨举行,本次论坛由黑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办,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承办。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蔡立东教授,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齐明教授,黑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主任曹丽在开幕式致辞,并预祝龙江·长白破产法论坛圆满成功。来自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三省一区的法官、专家学者、优秀破产律师和企业代表共180余人参加论坛。

论坛共分为三个单元。

第一单元探索篇,以“破产法实施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观念更新”为主题展开讨论。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马晓瑞主持。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广军,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齐明教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孙召银,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李连祺教授,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律师协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傅忠彬发言,分别以信息脑洞下的东北破产法未来、现行破产法的理论与实践局限、供给侧结构改革下的东北破产法发展与实践、半部《破产法》能否治企业、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实践经验为题发表观点,结合理论与实践,为未来破产法研究提供了新思路。

第二单元交流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僵尸企业、府院联动背景下,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探索与实践”为主题展开讨论。由黑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沈洪波主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徐扬,长春市汽开区人民法院庭长梁琳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张静,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王亮,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姜波分别发言,阐述了破产管理人的选任问题、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基层法院破产案件审理问题、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的实践困境、房地产企业破产中不同债权的梳理问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经验交流等问题。发言嘉宾同时对本单元发言内容展开交流评述。

第三单元实务篇,以“中国问题中国化解决方式研究——以北满特钢重整成功为例的探讨”为主题展开讨论。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组处副处长董洁主持,介绍了北满特钢重整案例。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李磊,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叶志海,黑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主任曹丽,围绕“北满特钢重整案例”分别发言,就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中国问题中国化解决的思路、企业角度梳理北满特钢重整案件、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实务启示发表观点,对未来破产实务发展意义重大。

闭幕式上,黑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曹丽代表主办方黑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吉林大学法学院,以及承办方黑龙江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致闭幕辞。

“龙江·长白破产法论坛”是“长白系列破产法论坛”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论坛举办为东北地区破产法研究搭建了平台,为破产法理论和实践研究提供了经验,助力东北地区破产法发展。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自2016年10月成立以来,专注破产法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开展司法实践研讨,致力于在东北三省一区推广全新的破产法理念和依法审理破产案件的思路,贯彻落实我院创建“双一流法学院”建设的目标,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司法理论,构建有影响力的优势学科。本次论坛在黑龙江省的召开,标志着以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推广的“长白破产法”系列论坛在我院的支持下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力,针对现阶段我国债务问题突出的社会矛盾,举东北的人力、智慧破解债务困境,为东北振兴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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