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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法学院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2018-03-23 学术之路

中南大学法学院

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贯彻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2018年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南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法学院的情况,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及法学院复试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材料和异议受理、投诉的处理工作。

      (一)经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复试领导小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云良

副组长:敖双红

成  员:谢  晖、刘益灯、何炼红、颜运秋、杨开湘、刘刚

秘  书:刘萍、李娜

2、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

组  长:王新平

成  员:黄  曦、王远征、谢  琰

(二)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

法学理论:谢晖、胡平仁、杨清望、彭中礼、王进文、金大宝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敖双红、周刚志、黄先雄、徐靖、李沫、蒋清华

民商法学:余卫明、刘冬梅、潘纪乐、龚博、匡凯

刑法学:刘刚、罗树志、詹红星、张纪寒、张蔚伟

经济法学:陈云良、刘继虎、李国海、王红霞、李纪兵

诉讼法学:杨开湘、唐东楚、陈文曲、邵华、伍浩鹏、樊长春

国际法学:刘益灯、毛俊响、张海燕、王历、李婷、邓婷婷

知识产权法学:何炼红、陈仲柏、蒋言斌、刘强、易玲

卫生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陈云良、胡平仁、颜运秋、邵华、陈海嵩

法律硕士:陈云良、王新平、敖双红、何炼红、杨清望、邵华、张海燕

英语(第一组):邓婷婷(组长)、罗树志、李婷、瞿昊晖

英语(第二组):邵  华(组长)、龚博、徐靖

    二、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招生名额与调剂

(一)招生名额

本次科学学位招生指标52人,其中推免生人数20人,综合选拔人数8人,士兵计划2人,单考1人,还有录取指标21人。

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指标50人,其中推免生人数6人,综合选拔人数5人,少数民族骨干人数2人,士兵计划2人,还有录取指标35人。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指标35人。

(二)调剂政策

若考生要求更改研究方向,须在3月23日下午16:00前,向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刘萍老师提出书面更改专业方向的申请(如原报考民商法学,现申请更改为国际法学;如通过邮寄方式提出书面申请,应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考生提出书面更改专业申请后,不得再行更改专业。学院将按照更改后的专业方向安排复试。上线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三、复试具体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应于3月23日下午14:30—16:30至法学楼210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统考考生、单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

(1)初试准考证(核对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或学位证书编号,或注册学号);

(4)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考生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

2.推免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

所有推免生已确定指导教师和录取专业,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有放弃要求考生于3月22日前向院系提交书面报告,院系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研招办;如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1)不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自取得推免资格至毕业之日有受过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等情况。

所有推免生、综合选拔考生不需参加复试但必须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取消录取资格。

心理测试时间;3月23日下午15:30—17:30

地点:法学院一教学楼124室。


(二)费用缴纳

除开推免生,其他参加复试考生均须缴纳复试费,标准120/人考生于3月19日至3月20日通过“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考生入口http://yjszsgl.csu.edu.cn/ksxt/进行网上支付复试费。

(三)笔试和面试内容

1.笔试

法律硕士考生的专业笔试内容为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

法学硕士考生的专业笔试内容为所报考方向的专业知识,具体内容如下:

(1)法理学:法理学;

(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3)民商法学:民法学、商法学(总论);

(4)刑法学:刑法学、犯罪学;

(5)经济法学:经济法学;

(6)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中外司法制度;

(7)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8)知识产权法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与资源法学;

(10)卫生法学:侵权责任法。

2.面试

(1)法学硕士考生专业面试内容为所报考方向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养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合作精神、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及礼仪等)。

(2)法律硕士考生专业面试内容为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及综合素养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合作精神、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及礼仪等)。

(3)所有考生的英语面试内容均为外语听说能力。

其中专业笔试总分300分,专业面试总分100分,英语面试总分100分。

专业笔试的时长为2小时。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的时长均不得少于10分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所有考生复试过程须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录像资料于5月18日前交研招办审核,保存备查。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的时间、地点

1.笔试的时间、地点

所有考生的专业笔试的时间:3月24日上午9:30---11:30

所有考生的专业笔试的地点:模拟法庭221室(法学楼一楼半)

2.面试的时间、地点

(1)法律硕士考生

英语面试时间:3月24 日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法学院308室 

专业面试时间:3月24 日下午16:00开始

面试地点:法学院210室


(2)法学硕士考生

英语面试时间:3月24日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法学楼207室

专业面试时间:3月24日下午14:30开始

面试地点:

报考法理学方向的考生: 法学院118 室;

报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的考生: 法学院404室;

报考民商法学方向的考生: 法学院308室;

报考刑法学方向的考生: 法学院407室;

报考经济学方向的考生: 法学院305室;

报考诉讼法学方向的考生: 法学院301室;

报考国际法学方向的考生: 法学院405室;

报考知识产权法学方向的考生: 法学院303室;

报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向的考生: 法学院217室;

报考卫生法学方向的考生: 法学院217室。

法律联考考生于3月24日下午13:00在法学楼210室抽签并登记本人的抽签号码,获得抽签号码后方可参加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

法学硕士考生于3月24日下午13:00在法学楼210室抽签并登记本人的抽签号码,获得抽签号码后方可参加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

所有考生在进入面试现场时,持初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经设位于门口的身份核查工作人员核查身份后,方可进行面试。

四、复试要求

所有考生在笔试、面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即以考试作弊处理。

考生在笔试时,应将有效身份证件及初试准考证置于桌子左前方供监考教师核查。

五、录取的原则及奖助学金

(一)录取的原则

1.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原则,择优是指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满分5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500分)两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者;

(2)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者;

(4)专业笔试成绩不及格者;

(5)专业面试成绩不及格者;

(6)英语面试成绩不及格者;

(7)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

(8)经查实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者。

(二)录取考生奖助学金分配 

(1)学费与奖、助学金。国家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以及国家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并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见附件三)。

(2)学校下发我院推免生奖学金指标26个,非推免生奖学金指标74个;一等助学金(推免助学金)26个,二等助学金(非推免助学金)74个。新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奖学金。

六、其他

1.拟录考生于3月26日下午15:00在研究所与导师见面,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导师需在复试情况表上签名)。因综合选拔考生尚未确定导师,亦应于3月26日下午15:00在研究所与导师见面,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2. 拟录取名单于3月27日下午17:00起在法学院网站上公示七天,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向复试领导小组当面或者以邮寄方式提出书面异议书并提供联系电话,除需要长时间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况外,复试领导小组在受到异议书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

3.请拟录考生本人或拿委托证明委托他人于3月30日全天到南校区法学楼208室领取“复试结果通知单”及“调档函”。

4.对复试过程中教师、考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均应以实名书面举报信的方式当面或者以邮寄

方式提交给复试领导小组。投诉受理人联系人:刘萍,联系电话:0731-88660220。


本复试方案经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解释权归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另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中南大学法学院 

二O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法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附件二: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上线考生名单

附件三:中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法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研究所

导师情况

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

非全日制

各所导师总数

各所导师分布


推免生人数

综合选拔人数

统招上线人数

统招上线人数中可录取人数

专项计划

推免生人数

可录取人数

职称

人数

法学理论

5

教授

3

0

1

7

4



6


副教授

1

讲师

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7

教授

4

2

2

5

3

其中文化法推免生1

1

8

1

副教授

2

讲师

1

刑法学

2

教授

0

2

0

5

1


1

3


副教授

1

讲师

1

民商法学

6

教授

3

6

0

7

1

单考考生1人,士兵1人

1

6

1

副教授

2

讲师

1

诉讼法学

5

教授

2

3

2

5

1



6


副教授

3

讲师

0

经济法学

4

教授

3

3

1

7

1

单考考生1

1

5

3

副教授

1

讲师

0

国际法学

6

教授

2

1

0

3

5



7


副教授

3

讲师

1

知识产权法学

5

教授

3

2

1

4

2


2

6


副教授

2

讲师

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

教授

2

0

1

1

2



3


副教授

0

讲师

0

卫生法学

交叉学科


0

1

0

1

1



0

1

合计



42

20

8

45

21

3

6

50

6

说明:1、法学硕士上线人数为76人,其中推免20人已分配至各所,综合8人,士兵1人,单考2人,招生指标52人,45人还应录取21人。 2、法律硕士上线人数为73人,其中推免6人已分配至各所,综合5人,士兵2人,骨干2人,招生指标50人,58人还应录取35人。3、非全日制上线人数为8人,招生指标数为35人。

中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国家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以及国家有关研究生奖助政策。并结合本校实际,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校级奖励金等。研究生奖助学金经费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学校统筹经费、导师科研经费支出以及社会企事业单位捐赠的专项经费等。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校级奖励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在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配套文件时,对 “骨干计划”研究生予以倾斜。

3.研究生可同时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和各项校级奖励金,但不能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各项校级奖励金。

4.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是否享受导师奖学金及各类校级奖励金学生奖,将由导师及二级单位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所选择的具体学习方式(如是否全脱产)及在校表现与业绩等具体情况确定,其中校级奖励金学生奖还需经研究生院审定。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学年进行动态评定。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分2个等级标准:推免生每生每年1万元,非推免生每生每年0.8万元;新生进校后第二、三学年将根据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学业奖学金。高年级分3个等级标准,一等奖每生每年1.2万元,二等奖每生每年0.8万元,三等奖每生每年0.5万元。具体设置等级及奖励标准见下表。

培养类别

等级

获奖比例

奖励标准(万元)

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新生

推免生


1.0

非推免生


0.8

高年级

一等

30%

1.2

二等

60%

0.8

三等

10%

0.5

6、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含 “骨干计划”考生)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推免生为8000/.年;非推免生为6000/.年。

7、获得奖学金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先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录取时确定的奖学金等级发放奖学金,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按时转入我校的新生,将被取消奖、助学金。

82018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2018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单位:元/.年)

     

学费

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

8000

3

非全日制学术型专业

 

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按括号内专业代码对应)

 

 

 

哲学类(01

8000

3

经济类(02

14000

3

法学类(03

10000

3

教育类(04

10000

3

文学类(05

13000

3

理学类(07

8000

3

工学类(08

12000

3

医学类(10

10000

3

管理学类(12)(不含1251

14000

3

艺术学类(13

9000

3

工商管理硕士(1251)(不含深圳研究院)

20000

3

工商管理硕士(1251)(含深圳研究院)

30000

3

护理学(101100)(国际联合培养班)

待定

3

单独考试

14000

3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3年共26

3中国政法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


“经济新常态下反垄断诉讼的实践与创新”——第二届反垄断诉讼专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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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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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第五届中欧环境法论坛征文启事(全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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