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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重要提示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6月20日公告,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并于7月23日至27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目前,尚有少部分成绩合格人员仍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信息。
在此,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郑重提示:尚未网上填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人员,请于7月27日现场受理资格申请工作结束前,前往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网上申请有关事宜,并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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