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案例法评论》第四卷第二辑征稿函
《中国案例法评论》第四卷第二辑
(总第八辑)
征稿函
《中国案例法评论》是全国第一个专注于案例的专业法律连续出版物,由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每年出2辑,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 本刊的办刊宗旨是权衡法制、辨析法理、传播法治、弘扬法学。一是以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的案例分析为中心,既期待法律学者与法律实务工作者对国内大案要案热点案例的精彩评析,也倡导对国外经典名案的研讨。二是致力于案例制度的比较研究,囊括英美判例法,中国案例指导制度以及古代例律制度。概言之,本刊专注于探讨有关案例的司法实践、理论渊源、法理内涵和法治意义。本刊设置的主要栏目如下:
【大案速递】针对近期热议的影响性案件进行鞭辟入里之分析;
【名案精析】追溯历史长河中的著名案例进行独具新意之研析;
【域外案例】国际视野下对域外经典案例进行融贯东西之比较;
【指导案例】结合司法实践对两高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进行研讨;
【个案研究】通过典型的个案对相关法理进行独到深入之阐释;
【经典文书】选登优秀的判决文书、辩护词、公诉词等文书。
本刊拟于2018年下半年正式出版第四卷第二辑(总第八辑),现诚邀海内外法学名家、法律学人、一线法曹惠赐大作,精析案例法理,探究法之本源。稿件内容主要关于案例或案例制度研究即可,字数不限。投稿邮箱:caselawreview@sina.cn (请在邮件中注明作者、联系电话、邮箱)。 征稿截至:2018年8月31日。
注释体例:详见附录。
附录:
《中国案例法评论》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注释为脚注,编号连排。文中及页下脚注均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六角括号,文中标注于标点符号外。
2.注文中的信息顺序为:作者、文献名称、卷次(如有)、出版者及版次、页码。
3.定期出版物的注释顺序:作者、文章篇名、出版物名称年份及卷次、页码。
4.引文作者为外国人者,注释顺序为:国籍,外加括号;作者、文献名称、译者、出版者及版次,页码。
5.引用之作品,书、刊物、报纸及法律文件,用书名号;文章篇名用引号。
6.同一文献两次或两次以上引用者,第二次引用时,若紧接第一次,则直接“同上注,页N”即可;若两次引用之间有间隔,则注释顺序为:作者姓名、见前注N、页码。作者如为多人,第二次引用只需注明第一作者,但其名后应加“等”字。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者,注释前加“转引白”。
8.引用古籍的,参照有关专业部门发布之规范;引用外文的,遵循该语种的通常注释习惯。
9.原则上不引用未公开出版物及网上资料。
10. 引用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出版或发行的文献,可在出版或发行机构前加注地区名。
二、范例
1.著作: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107页。
2.论文:易延友:“刑事强制措施的体系及完善”,《法学研究》2012年第3期,第146页 。
3.译作:(美)西奥多·齐奥科斯基:《正义之镜——法律危机的文学省思》,李晟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11页。
4.港台类:林端:《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韦伯比较社会学的批判》,台北,三民书局2003年版,第115页。
5. 英文论文:Larry Glasser, The American Exclusionary Rule Debate: Looking To England And Canada For Guidance, 35 Geo. Wash. Int'l L. Rev. 159 (2003), at 1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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