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宋喆等二人职务侵占案一审宣判

学术之路 2021-09-16
来源:京法网事

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与之形成合意,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工作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摄影:曹    璐

编辑:谢伟辉


2019年贵州大学拟招收博士研究生教师名单第九届海峡两岸法学院校长论坛成功举办
南京大学法学学科入围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三期项目A类建设学科
第三届中国法社会学年会(2018)暨2018年度法律与数据科学跨学科联合大会议程
北京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暨网上报名细则
第十二届北大-东大-首尔大学法学研讨会——The 12th BESETO Conference
2018年首届信用法治·韶山论坛征文评奖结果(附推荐3个视频)
厦门大学国际法创新团队组织策划的系列短论在AJIL Unbound正式刊发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