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9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公开招考类)
一、准备工作
1.请仔细阅读《南京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网址:http://219.219.114.101/gts2019/zsmlgl/zsjz_bs.aspx
2.准备好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电子照片参照身份证照的模式,不能半身照;背景要求:蓝色底,不要有文字,不留白边;照片分辨率:300万像素以上,照片不能模糊;其它要求请参考报名网站的说明。该照片将用于录取后办理校园一卡通及医保卡)。
3.开通银行卡的网银功能,确保所使用计算机中的网银控件和驱动已正确安装,能够成功进行报名费的网上支付。
4.报名之前请在电脑中安装PDF阅读器,确保能下载阅读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简表。
5.下载填写本通知附件中的《附件一: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需两份,分别请两名具有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应届毕业硕士生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填写《附件二: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二、网上报名
1. 南京大学2019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请于2018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登陆研招网,在“博士网报”栏选择“南京大学”进行报名,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 2019年我校公开招考全部以“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
3. 网上报名过程中,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不得有误,因信息不实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类别、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重要信息在提交以后不能修改,请慎重选择。上述信息请务必反复核对无误后确认提交。
4.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请各位考生报名成功后打印信息简表,简表最后一页“本人自述”栏须由考生手写添加;“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暂不填写;“郑重承诺”栏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5. 网上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之后,考生须点击“交费信息”按钮,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120元(另外,复试费80元由相关院系在复试期间收取)。逾期不能补报。
三、递交报考材料及打印准考证
1. 寄送材料至研招办。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四种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8年12月2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寄送到仙林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行政北楼9楼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23)。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同等学力考生,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 提交材料至院系。
考生根据各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详见各院系主页),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系指定地址,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打印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
所有同等学力人员须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以研究生院网页通知为准,预计2018年12月中下旬),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其他考生无需打印准考证。请所有考生关注报考院系官网,了解材料审核结果和相关通知,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请按照院系通知参加考核。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进行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在院系审核时,除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外,还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
2.报名费统一使用网上银行支付,不接受邮局汇款及现场缴费。未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以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到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查询缴费标志是否已变更为已缴费,或者查看银行卡扣费记录,已扣费即已成功缴费;完成缴费后如果当时没有缴费记录,请考生联系研招网或刷新网页再次查询缴费状态,不要重复缴费。报名截止日11月30日当天如发生缴费问题,请立即联系研招网。
3.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生,须事先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相关材料在拟录取阶段提交。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不能复试、不能调档、不能录取等),由考生本人负责。
4.按照教育部的规定,2019年毕业的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的考生不能以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博士研究生。该类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硕士学位后才能报考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
5.请考生仔细阅读《南京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所有考试成绩无效。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须与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并且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入学资格等,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6.网上报名后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官网(grawww.nju.edu.cn)及报考院系官网,及时了解博士生招考流程及结果。所有考生成绩结果均通过院系官网查询;博士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统一公示。
7.博士报名中的政策问题请咨询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9683251)。在博士网报中,如遇到与报名系统相关技术的问题,请直接咨询研招网工作人员。
附件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附件一:南京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二: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doc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1日
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办法(博士招生适时启动申请考核制)
中山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含招生专业学制及招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