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国民法学教师的倡议书
来源:法制日报
致全国民法学教师的倡议书
全国民法学教师: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
民法教育兴则法学教育兴,法学教育兴则法治事业兴!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民法学教育工作者筚路蓝缕,几代中国民法学人薪火相传,不断学习,不断进取,不断探索,不断完善民法学教学内容,不断创新民法学教学方法,在法治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和令人骄傲的成绩,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提供了重要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成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民法学教育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教学理念不够先进、教学目标不够明确、教学内容不够规范、教学方法不够科学,民法学教学中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教书与育人、教学与科研、理论与实践相脱节,个别教师课堂教学不认真、教学态度不端正、知识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与此同时,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互联网的普及、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等又给中国民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对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
欲治法学,先治民法。为了更好地发挥民法学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更好地承担新时代赋予我们这一代民法学人的历史使命,我们在此谨向全国民法学教师发出如下倡议,以作为我们共同的行为遵循及准则:
一、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民法学教师要始终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学教学与科研中,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不仅教育学生系统掌握和精通民法学知识,还要培养学生成为讲诚实、守信用,具有平等价值观和公平观念,懂得尊重他人权利,具有社会公德意识,具有义务观和责任感的“民法人”,为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提供坚实基础。
二、不忘初心,潜心育人。民法学教师要始终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始终不忘教书育人的初心,始终秉承诚信、勤勉的理念,继承老一辈民法学家为人、为学的优良作风,不断提升自身的师德师风修养,静心教书,潜心育人,规范学术,甘做卓越法律人才的引路人和中国法学教育的筑路石,争做“思想过硬、师德过硬、学术过硬、传授过硬、实践过硬”的优秀民法学教师。
三、以本为本,回归根基。高教大计,本科为本;本科不牢,地动山摇。民法学教学要始终把本科教育放在民法学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新时代民法学教育发展的前沿地位:民法学教师精力要首先在本科集中,民法学教学资源要首先在本科配置,民法学教学条件要首先在本科使用,民法学教学方法要首先在本科创新,民法学教学质量要首先在本科显现,民法学教学理念要首先在本科实践,民法学价值体系要首先在本科确立。我们要不断丰富《民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不断创新《民法学》课程的教学方法,努力把《民法学》本科及研究生教学的每一堂课都讲授成无愧于自己、深受学生欢迎的“金课”。
四、开拓创新,共建共享。民法学教学要勇于肩负起融贯理论与实践、沟通立法与司法的重任,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不断丰富和创新民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同时,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民法学教育”,打破传统民法学教育的时空界限,建设更多更好的国家级一流线上线下民法学专业精品课程,加大法学院校网络教学平台开放力度,实现区域之间、校际之间优质民法学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五、立足中国,面向世界。中国民法学教学和知识体系构建、传播,既要坚持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实际,追本溯源,继承传统,以中国民法典编纂和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事业发展为契机,不断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的民法学教学体系、教材体系和学科体系;又要不断深化和扩大与世界各国法学界尤其是民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学习世界各国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助推中国法治与中国民法学教学与科研事业的进步。与此同时,民法学教学和科研也应主动服务于国家的对外扩大开放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和建设,向世界传播中国民法文化和中国民事法治经验,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中国民法学人的贡献。
新时代需要新的作为。让我们同心协力,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潜心中国民法学教学科研事业,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不断做出新的贡献,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我们民法学人新的更大贡献!
共同倡议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的教学改革及其新时代使命”研讨会与会代表暨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民法教研室全体教师。
2018 年 12 月 1 日于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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