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招录2019年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5名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序号 | 招录岗位 | 招录单位 | 招录人数 | 招录条件 |
1 | 计算机类 | 外国语学院 | 1 | 1、计算机科学、信息与通讯工程、教育技术等相关专业; 2、知名高校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也可报名;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信息管理部 | 2 | |||
2 | 财务会计 | 财务部 | 2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相关专业; |
审计部 | 1 | |||
3 | 工程管理 | 校园建设部 | 2 | 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
4 | 园林绿化 | 后勤保障部 | 1 | 1、园艺学、林学等相关专业; |
6 | 图书情报 | 图书馆 | 3 | 1、图书馆学、情报学、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 2、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类专业; |
7 | 安环实验 | 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 | 1 | 1、分析化学等相关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8 | 编辑 | 法商研究编辑部 | 1 | 1、博士研究生; |
9 | 高等教育研究 | 发展规划部 | 1 | 1、博士研究生; 2、经济学类专业;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备注:招录条件中未作特殊说明的,均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学历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某些岗位需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录需在网上上传简历等材料,同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一)网上报名
1、网址http://hr.zuel.edu.cn/zpsys;
2、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至2019年1月4日;
3、请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和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的电子扫描件按要求上传。
(二)提交纸质材料(与网报同时进行)
1、材料清单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成绩单复印件(请加盖公章);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材料复印件;
(5)大学外语等级证书;
(6)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复印件。
2、报名地点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人事科办公室(南湖校区中原楼407室)
收件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人事部人事科邮编:430073
联系人:潘老师、何老师 027-88386772邮 箱:hr@zuel.edu.cn
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如需将相关纸质材料邮寄至我校,请使用EMS或顺丰等快递。
注:已经在我校2019年专职辅导员招录报名中提交纸质材料者,可不重复提交材料。只需在招聘系统中选择相应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并发送确认报名的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提供的个人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毕业院校。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采取“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选拔,初试和复试定于2019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初试。初试为现场确认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必须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需提交各类证书及证件原件。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同放弃笔试资格。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不参加),不指定参考书,岗位需求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低于1:3的岗位将予取消。
2、复试。复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学校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3、公示。我校将对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初试合格名单和复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分别进行公示。
4、见习。经考核,通过复试且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需服从我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有关单位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岗位见习。
5、录用。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进一步考察(含体检),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1、学校审议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学校统一安排,不服从学校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招录的人员前三年按预聘制方式聘用,预聘期内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其薪酬、五险一金以及职称、职务晋升享受同类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3、聘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的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随时出具书面意见,报学校批准后予以解聘,并退回湖北省人才中心,自行择业。
4、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编制聘用,工龄从进校之日起计算。
五、监督机制
学校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招录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工作部对招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8386336。
六、注意事项
招录后续有关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笔试、复试及拟录用结果等情况均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网站通知或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
2018年12月3日
首届中国产权保护法治论坛暨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邀请函
“我们对投稿作者的身份没有限制和要求”——韩松谈《法律科学》发展史、投稿及审稿规范
第一届清华-伯克利年度论坛 | 跨国知识产权诉讼:机遇与挑战——着眼美国知识产权诉讼(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