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 “新法学•青年论坛”邀请函
第九届 “新法学·青年论坛”
邀请函
“新法学·青年论坛”是一个开放且自治的学术工作机制,推动青年法律学人共同成长,回应复杂历史处境提出的新问题。“新法学·青年论坛”本着“以文会友”的原则,为青年法律学人搭建一个思想交流、学术批判的平台,每年举办一次,面向全体青年法律学人开放。
在来自全国各地广大学友的鼎力支持和热情参与下,第一至八届论坛分别于2011-2018年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第九届“新法学·青年论坛”拟于2019年6月29-30日在东南大学法学院举行。
法治中国建设的诸项成就有目共睹。我们深感,在梳理和总结法治中国建设经验的同时,一方面,需要分析蛰伏于制度及其实践之中及背后的历史、思想因素以及诸种逻辑;另一方面,需要从理论上回应基于本土化和国际化生成的新的社会情势及现实问题。如此,方能更为坚实地建立起中国自己的法学理论体系、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本届论坛接续往届之传统,聚焦我们所关切的主题,进一步探索“新法学”内涵。
过去的思考不能穷尽当下的问题。我们诚挚地向全国青年法学研究者发出邀约,请您提交大作,共同研讨。论坛召开时,将根据提交论文情况,设置具体论题,以便讨论。
因此,我们诚邀诸位青年学友就“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制度实践与理论创新”这一主题进行坦诚、平等和有想象力的讨论与交锋,本届论坛欢迎所有有关法律思想、理论、制度、历史、实践与方法的研究文章,尤其是:
1.考察观念和制度变迁之作;
2.针对长久以来认知误解的澄清之作;
3.思考公法与私法秩序相互交融、观照之作;
4.探究秩序生成的社会科学(实证)研究之作;
5.研究社会新情势和新问题形成的理论钩沉之作。
论坛召开时,将根据提交论文情况,设置具体论题。会议论文提交的基本要求如下:
1.必须是近期完成的原创性作品(包括发表时间较近的);
2.所提交论文应是专题论文(限投1篇),原则上不接受各类综述、时评、书评作品;
3.鼓励原创性、跨学科的思想类论文;
4.论文篇幅2万字左右为宜,请参照《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5.论文提交截止日期:2019年5月15日;
6.论文电子版(以“投稿+作者姓名+论文题目”方式命名)请发送至本届论坛筹委会联系人:刘启川(lqch122929@126.com)。
依托八届积蓄经验,传承论坛优良品质。筹委会将从全部投稿中选出10篇左右论文作为主题论文进行正式讨论,并从其他论文提交者中选取若干人担任评议人。
报告人的入选论文和评议人的评议发言都将编入会议论文集,供与会者交流。
入选优质论文将推荐至《法商研究》《当代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行政法学研究》《交大法学》《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东南法学》及西南政法大学期刊社发表。
会议期间,用餐费、住宿费等遵循论坛往届惯例执行。
第九届“新法学·青年论坛”筹备委员会
东南大学法学院
2019年1月23日
附录一:第九届论坛筹备委员会名单 (以姓氏拼音为序)
李 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雷 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刘启川(东南大学法学院)
鲁 楠(清华大学法学院)
陆宇峰(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马剑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泮伟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田 夫(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
屠 凯(清华大学法学院)
王 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王 勇(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朱 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翟志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张 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张青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周林刚(华东师范大学政治系)
附录二:论文评审规则
1.论文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给本届论坛联系人后,由联系人进行隐名处理,并发给筹委会各成员进行评审。
2.论文提交截止日期届满后,筹委会成员各自从所有论文中选取论文若干,所选论文数量可以少于、但不超过论坛拟讨论的篇数。
3.联系人汇总筹委会各成员论文选取情况后,统计各论文所得票数,根据得票多少确定拟讨论的篇目。
4.在第一轮投票后,选出的论文篇数未达到拟讨论的篇数的,筹委会将在剩余的论文中继续进行投票,方法同上,直至选出拟讨论的篇数为止。
5.论坛具体议题根据最终选出的论文主题设定,并在论坛召开前恰当的时间公布议程。
来源:东南法学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全名单文字版)
法学类@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青年基金、自筹经费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