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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秉松教授千古
何秉松,男,汉族,1932年出生,广西桂平人。中国刑法学泰斗。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恐怖主义与有组织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同时还兼任西南科技大学教授、法学学科顾问:法制日报法学专家顾问团成员。
曾多次参加刑事立法工作,并在审判日本战犯案件和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件中担任律师。于195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同年开始在中国政法大学前身的北京政法学院任教。是新中国第一个倡导并系统论证必须在刑法上确立三大民主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以实现刑法民主化的刑法学者。曾多次参加刑法立法工作,对三大民主原则在1997年中国刑法上的确立,起了重要的作用。是有中国特色的刑法理论新体系的主要创立者和奠基者,构建了“犯罪构成系统论”、“人格化社会系统责任论”和“人权防卫论”的刑法理论新体系。1992年获国务院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的特别津贴。
著作先后8次获国家级和省部级一、二等奖。其代表作有《法人犯罪与刑事责任》(1991年)、《犯罪构成系统论》(1995年)、《刑法教科书》(1993年)等,其中,《刑法教科书》自1993年问世以来,已在中国出版6版,成为高等法学院校最富有特色的重要教材和实际部门的重要参考书。此书2002年在日本全部译成日文出版。这是日本第一次翻译出版中国的法学教材。《法人犯罪与刑事责任》在日本也有多篇文章评介,被日本学术界称为中国法人犯罪肯定论的代表。2010年2月1日,被授予法国荣誉军团骑士勋位勋章。
以上来源:人民法治网
2000年——2012年何秉松教授出版著作一览表
总计21本,共1100.8万字
(译著4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