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年学术型硕士生复试安排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的有关规定与要求,为保证法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暨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开、合理和有效,法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1.复试分数线
政治理论50分,外国语50分,业务课90分,总分340分。
2.复试比例
030101法学理论复试比例0,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复试比例100%,030104刑法学复试比例200%,030105民商法学复试比例50%,030106诉讼法学复试比例50%,030107经济法学复试比例50%,030109国际法学复试比例200%。
3.复试内容
(1)报考法学理论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法理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2)报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宪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3)报考刑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刑法基础理论、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4)报考民商法学专业民法学方向和商法学方向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民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报考民商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学方向的考生,复试内容为知识产权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5)报考诉讼法学专业民事诉讼法方向的考生,复试内容为民事诉讼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报考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方向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刑事诉讼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6)报考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经济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7)报考国际法学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为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外语水平、综合素质。
4.复试时间
2019年3月16日上午8:00报到,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层1922室。
2019年3月16日上午9:00复试,复试地点:
法学理论: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层1916室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层1923室
刑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层1815室
民商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层1922室
诉讼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层1820室
经济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层1822室
国际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8层1833室
5.复试材料
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考生认为可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主持或参加研究项目的证明、个人自述等。
(4)复试费100元,在复试报到时收取。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6.录取办法
(1)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最终录取原则: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试题内容为宪法和民法。上述加试科目的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2948
传真电话:010-5880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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