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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智库方向2019年博士研究生 综合考核通知

学术之路 2021-09-16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5﹞43号)及《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做好本所2019年招录智库方向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特公示如下。

一、组织管理

国际法所所务委员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所2019年智库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

       组织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二、招生计划与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

招生计划人数

030109国际法学

55

13

注:各学科(专业)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和综合考核结果适当调整。每位导师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全校各专业、各类型合计)不超过4名。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本所分数线的考生以及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政治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及格(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录取。

三、确定候选人

本所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严格按照《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对申请者的教育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进行集体审核评分,做出评价结论,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考生姓名

报考专业名称

硕士毕业单位名称

外国语成绩

是否确定为候选人

刘姗姗

国际法学

美国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

免试

邵妩

中国政法大学

79

朱江

中国政法大学

76

丁春宇

北京大学

75

苟海波

吉林大学

74

臧洪亮

中国政法大学

73

李泽明

中国政法大学

66

顾涛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65

张红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65

何志军

武汉大学

64

宋潮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64

朱仪

武汉大学

64

薛钧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64

董华亮

武汉大学

60

刘星恒

武汉工程大学

60

于秋磊

中国人民大学

59

夏伟亮

上海大学

58

张中严

美国拉文大学

58

王海晶

北京大学

57

冯波

香港科技大学

57

李霞

清华大学 

57

许文超

河南大学

56

白雪

英国伯明翰大学

55


四、现场确认

1.时间:请关注报考院系公告。

2.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三楼大厅

3.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单位参加综合考核。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须向培养单位交验本人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26日8:00-11:30,2:00-5:00

资格审查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

2.综合考核时间:2019年4月28日08:30—13:30      

综合考核地点:武大国际法所智库办公楼(武汉大学一区2栋)

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主要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本所严格遵守学校招录规则,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一)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占总成绩30%):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占总成绩30%):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占总成绩40%):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二)考核形式

(1)面试前需准备PPT及10份书面个人研究计划(字数2000字左右)。考生向考核专家组提交本人的个人研究计划,个人工作内容与智库建设的关联性。并回答考官随机提出的其他问题。

(2)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动手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三)考核专家组可以选择是否附加笔试考核形式。

(四)考核成绩

考核专家组对候选人的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创新潜质三方面分别按百分制打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成绩。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创新潜质三方面成绩的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并按以下公式计算考核总评成绩。

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成绩×30%+外语水平成绩×30%+创新潜质成绩×40%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按学校财务部有关规定综合考核收费180元,加试科目每门60元,由本所代收。

(五)思想政治考核和品格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六、体检

4月27日上午09:00-11:00,体检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校医院体检中心

为保证录取质量,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综合考核阶段由校医院对参加考核考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须携带一张一寸彩色登记照片前往指定医院,领取体格检查表格并进行体检,体检时无须空腹。

七、调剂

本所不接受所外调剂。

八、录取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录取类别: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无法签订就业协议者不得录取。

3.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4.学费及奖学金: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标准为: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奖学金情况详见《招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与公示

考核总评成绩是决定是否录取的依据。考核专家组根据候选人的考核总评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录取推荐名单,报本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本所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27-68754920(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工作时间开通)

027-68753621(国际法研究所办公室,工作时间开通)

考生可登录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官方网站(http://translaw.whu.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候选人名单等信息。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2019年4月17日

附: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智库方向2019年博士研究生 综合考核安排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要求,结合本所智库方向博士生培养方案,经所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本所2019年博士生外语综合水平分数线为55分。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4月26日08:00-11:30,14:00-17:00 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三楼大厅

报到时间:2019年4月26日08:00-11:30,14:00-17:00 地点:武汉大学法学院310办公室

体检时间:2019年4月27日09:00-11:00 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校医院体检中心

综合考核时间:2019年4月28日 08:30—16:45     地点:国际法所智库办公楼(武汉大学一区2栋)

综合考核流程:

1、签到并抽取面试顺序签08:20

2、笔试(每门60分钟)

考试科目:国际法基本理论08:30—09:30

加试科目:国际法14:30—15:30

现代国际关系15:45—16:45

3、面试(每人20分钟)09:30-13:30

面试内容:阐述个人研究计划,个人工作内容与智库建设的关联性。回答考官随机提出的其他问题。

附:1、需要准备PPT;

2、面试前提交10份书面个人研究计划(字数2000字左右)。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2019年4月17日

武汉大学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选拔确定候选人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公告

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入学考试1999—2015年试题(最新版以及含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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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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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9年新增法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武汉大学法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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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结果及拟初录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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