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时间安排
根据校处发[2019]27号文件《关于下发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现将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作出如下安排:
一、成立复试领导小组
二、召开复试领导小组会议
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11:00
地点:法学院304会议室。
内容:传达学校文件,领会精神,制订复试方案。
三、复试名单
复试考生姓名 |
英语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考生分数 |
陈兵 |
66 |
88 |
75 |
229 |
杨正华 |
56 |
78 |
78 |
212 |
廖玲玲 |
54 |
66 |
77 |
197 |
杨智华 |
62 |
84 |
92 |
238 |
刘力 |
64 |
67 |
78 |
209 |
王少军 |
61 |
68 |
68 |
197 |
胡惠婷 |
52 |
74 |
86 |
212 |
潘庆娜 |
59 |
60 |
70 |
189 |
向鹏 |
51 |
66 |
89 |
206 |
高凡雅 |
56 |
72 |
74 |
202 |
谭赛 |
56 |
73 |
70 |
199 |
王昊宇 |
51 |
77 |
84 |
212 |
陈一诚 |
52 |
75 |
78 |
205 |
黄乔 |
56 |
70 |
77 |
203 |
李荣光 |
60 |
70 |
72 |
202 |
叶萍 |
55 |
81 |
83 |
219 |
刘洋 |
66 |
67 |
78 |
211 |
何双凤 |
54 |
73 |
72 |
199 |
刘杨 |
60 |
90 |
82 |
232 |
彭向慧 |
62 |
60 |
72 |
194 |
特别注意: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各门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之比(简称复试比例)为3:1。导师复试人数=该导师招生计划×3。
四、复试程序
1.报到
考生于5月14日到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道,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及准考证原件。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
2.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检
考生于5月15至17日分别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与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地点为教育科学学院504教室。体检前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体格检查表》。
3.复试
考生于5月15日分组进行复试。(民商法学、国际法学上午10点;宪法与行政法学上午8点30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下午2点30分。)
五、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其中招生导师记分占5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50%。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为120分。复试小组判定考生面试成绩低于120分应充分说明理由,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总成绩核算办法
(1)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2)调剂考生的总成绩核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文件执行。
法学院研究生办
2019年5月10日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普通招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扬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扬州大学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