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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系列例会、第二届环境法学前沿理论高端论坛公告

学术之路 2021-09-16

来源:法理学堂

“环境法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

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系列例会、

第二届环境法学前沿理论高端论坛

公    告


环境良好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环境法是美好生活的制度保障。纵览其发展历程,环境法以强国兴邦的使命担当、锐意创新的时代视野,为美丽中国建设谱写了生态文明的法治篇章。“生态文明”入宪强化了环境法律制度供给的规范性,为环境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宪法依据,更为新时代系列环境立法创造了良好条件。

环境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基石,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与科技性、伦理性和综合性,既要系统总结在社会变迁中形成的学理沉淀与实践探索,又需积极回应环境法治过程中的政治决策与规范要求。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法治话语和政治话语,逐渐形成了具有独特性、自主性的概念范畴体系。环境法中的法理,凝结了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相互影响、互相适应的规律性认识,承载了人类文明拥抱未来的制度智慧,是生态文明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决定举办“环境法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系列例会、第二届环境法学前沿理论高端论坛,拟于2019年11月下旬在宁波大学召开。主办方诚邀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会,共同以法理思维审视环境法律制度及环境法治建设,协同推动中国生态文明的理论建设。


现将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议参考议题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法理解读

3.中国传统文化的环境法理思维

4.环境保护中的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法理解读

5.环境法的基本法理

6.作为环境法核心法理的环境权

7.环境风险预防与规制的法理

8.环境公益诉讼的法理

9.环境司法与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法理

10.区域环境治理的法理

11.专门环境侵权责任的法理

12.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赔偿中的法理

13.环境法典编纂的路径与方法



二、指导单位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



三、主办单位



宁波大学法学院

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

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秘书处

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

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

《法治研究》编辑部



四、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浙江宁波,宁波郑氏十七房开元酒店



五、秘书处



钭晓东,13968885051

秦天宝,13114341806

杜  寅,15005749609

张文松,15267833562

王奇才,18612001827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话:0574-87600370(宁波大学法学院党政办);0574-87609463(宁波大学法学院东海研究院)

联系人:杜寅、张文松



七、投稿信息



会议投稿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0日

投稿邮箱:zhangwensong0918@aliyun.com



“环境法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秘书处

                          宁波大学法学院

                        2019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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