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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2019年度优秀导师候选人展示:柳经纬教授

学术之路 2021-09-16

柳经纬,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推荐词
柳经纬老师多年来在比较法学研究院、司法文明中心、中欧法学院等单位指导研究生。他以言传身教的方式诠释了优秀导师的内涵。柳老师不仅注重理论教学,更注重对学生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的培养,坚持每月举办博士生读书会。他关爱学生,因材施教,向来不将学生局限于自己的研究领域,而是通过启发和鼓励的方式帮助学生拓宽研究眼界,积极创新。他以身作则,虽年过花甲,却依然笔耕不辍。作为长期从事民法学研究的学者,他近年带领研究生开拓标准化法和标准与法治研究新领域,取得了一批开拓性的研究成果。柳老师为人正直和善、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关心爱护学生、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是一位深受学生喜爱的优秀老师。


师德师风
柳经纬老师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长期投身于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教育方针,关心学生,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及身心健康。严于律己、谦虚谨慎、学风严谨、作风正派、勤奋刻苦,是一名品行高尚的优秀导师。


教学工作
柳经纬老师承担的研究生教学工作包括:
(1)司法文明和证据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民法专题”,司法文明方向博士生集体指导课和专业课;
(2)比较法学博士生集体指导课和专业课;
(3)中欧法学院“合同法”;
(4)曾多年承担法硕学院的“民法专题”课。年年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柳经纬老师善于将自己的研究成果融入研究课程教学中,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根据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记载,柳老师2017年以来所承担的4门硕士生课程,综合评分平均98.28分。在中欧法学院组织的两届最受欢迎的中国法老师评选中,柳老师连续被评为最受欢迎的中国法老师,分别为第一名和第二名。


科研工作
(一)近三年主持的科研项目:
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项目:《标准监督检查制度研究》(2016)。
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项目:《国家标准版权保护与使用》(2017)。
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项目:《团体标准中知识产权处置》(2018)。
4.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一般项目:《标准的私法效力研究》(公示期满)
(二)近三年出版的主要著作:
1.《中国民法典争鸣·柳经纬卷》(独著),厦门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2.《改革开放40周年法律制度变迁---民法卷》(第一作者),厦门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3.《最新外国标准化法编译》(主编,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中)
(三)近三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1.“编纂一部商事品格的民法典”,载《比较法学研究》2016年第1期;
2.“‘其他组织’及其主体地位问题——以民法总则的制定为视角”,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6年第4期;
3.“民法总则制定中的若干问题”,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
4.“标准与法律的融合”,载《政法论坛》2016年第6期;
5.“民法总则不应是《民法通则》的修订版”,载《法学》2016年第10期;
6.“《民法总则(草案)》若干问题探讨”,载《法治现代化研究》2017年第1期(创刊号);
7.“比较法视野下的非法人组织主体地位问题”,载《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8.“迈向意思自治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载《贵州省党校学报》2017年第8期;
9.“合同中的标准问题”,载《法商研究》2018年第1期;
10.“《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的得与失”,载《东南学术》2018年第2期;
11.“法律中的标准——以法律文本为分析对象”,载《比较法研究》2018年第2期;
12.“民法典编纂的体系性困境及出路”,载《甘肃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
13.“评标准法律属性论——兼谈区分标准与法律的意义”载《现代法学》2018年第5期;
14.“改革开放四十年民法之变迁”,载《中国法律评论》2018年第5期,另载《中国法律》2018年第6期;
15.“论我国民法典形成之时总则编之调整”,载《政治与法律》2018年第6期;
16.“民法典编纂中的人格权立法问题”,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6期;
17.“中国民法四十年的制度和观念之路”,载《经济参考报》2018年12月5日第8版;
18.“改革开放与民法变迁——以民法观念变迁为主线”,载《贵州省党校学报》2018年第8期;
19.“民法典编纂‘两步走’思路之探讨”,载《当代法学》2019年第2期;
20.“民法典编纂的碎片化问题”,载《北方法学》2019年第2期;
21.“民法典编纂的历史印记”,载《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3期。


社会服务
1.2014年开始,柳老师组织博士生积极参与新《标准化法》修订的论证,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为《标准化法》的修订作出了贡献。从2013年开始后积极承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的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获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高度肯定。《标准化法》修订后,组织博士生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委有关管理文件的论证。鉴于柳老师在标准化法领域的研究成就,2016年当选为第二届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是该委员会唯一的法学专家。
2.柳老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积极参与民法典编纂的立法研究,撰写多篇民法典立法建议案入选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果要报》,报送立法机关。


研究生培养

柳经纬老师多年来在比较法学研究院、司法文明中心、民商经济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中欧法学院等五个学院承担研究生指导工作。柳老师热爱教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精心指导研究生。在研究领域上,2014以来引导博士生和部分硕士生从事标准化法以及标准与法治新领域研究,培养标准化法高端研究人才,先后有1名博士后、7名博士生和3名硕士生选择标准化法或标准与法治作为毕业论文选题,目前已有2名博士毕业、3名硕士生毕业。在博士生培养中,坚持每月召开1次博士生读书会(邀请部分硕士生参加),读书会采取1或2位学生做主题报告、集体讨论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2014年以来要求新入学的博士生和部分硕士生到国家标准委有关部门协助工作,时间为半年到一年。

2016年以来,柳老师指导的研究生发表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34篇,其中2014级应用法学博士生陈国猛的《大力推进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被《新华文摘》2017年第5期转载;4名博士生完成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课题;2018级博士生周宇同学2019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学术新人”奖;2012级博士生郭亮在学期间重译了梅因的代表作《古代法》(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2015届毕业博士生许桂荣的博士论文《两岸视野下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法律制度构建问题》在台湾公开出版(2016年),获得台湾学界的好评。

2016年以来,柳老师指导的博士生4人、硕士生2人分别赴美国、加拿大、瑞士、德国等国著名高校学习交流。

2016年以来,柳老师指导毕业的博士后2名、博士研究生8名(其中1名是应用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43名。已毕业的研究生均圆满就业。其中4名博士入职高校担任法学专业教师,3名博士回原单位工作,1名继续做博士后。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实现全部就业,就业单位包括中办秘书局、商务部、上海证交所、大连期货交易所、基层法院检察院、央企以及北京、上海两地律师事务所。


学科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
2014年以来,柳老师引导博士生开拓标准化与法治问题研究,组织翻译了外国标准化法的翻译工作(书稿已交付中国标准出版社,待出版),丰富了比较法学学科内容。
在博士生培养上,柳老师组织学生到国家标准委协助工作,进行了培养模式的探索。


近三年获奖
1.2016年硕士生蔡睿获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2.2016年博士生刘云获国家奖学金
3.2019年博士生周宇获中国政法大学“学术新人”奖
4.2016年以来指导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3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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