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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替广大的文科博士生导师说句话

学术之路 2021-09-16

2016年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授王诺在博客上发表公开信《用选课人数决定博士课程好坏,文学博导不交钱就不许招博士生》,表示坚决反对学校“博导不交钱就不能招收博士生”我拒绝交钱,因为我对我指导的博士生只有付出,无偿地、不计工作量地帮他们改论文发表论文,绝没有要求他们对我的工作和学术研究提供任何帮助——他们也没有条件对我的研究给予帮助)。公开信发表后引发社会的广泛热议。后来厦门大学回应称“为了更加强调研究生培养的科研导向,该校将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与导师承担的研究项目挂钩,让科研项目比较多的导师招收更多研究生参与他的科学研究。学校相应从导师科研经费中收取一定的培养配套经费,全部用于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活待遇。为了区别不同情况,学校还对每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每年免除招收2个博士生、每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两年免除招收1个博士生的培养配套费;对于一些基础学科,学校还进一步给予减免支持。”


其实早在2007年前后,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就出台过“导师出钱给研究生或博士生发助研经费”的规定。此举也曾引起学者的反对,甚至为了抵制该政策,一些导师出现减少招生名额或罢招的情况。然而,随着博士生招生的变化,类似的硬性规定在高校中越来越少,更多地转变为导师的个人行为,即在经费充足的条件下,主动给学生发经费。但并不排除一些高校或多或少地保留“交钱招博士生”的“传统”。


近日我们看到厦大的一则文件厦门大学人文社科类博士生培养支持办法(试行)。今天我在浏览湘潭大学研究院官网时发现如下介绍“改革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通过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等招生办法,进一步扩大导师和学位点的招生自主权,突出对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的考察。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三种方式。同时完善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岗位确认制度和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取消缴纳学位点及导师招生经费,给予脱产博士研究生校/院两级不超过18000元/年的全额奖学金和21000元/年的助学金。”这让我想起2018年时听闻湖南大学的博导每年需要拿出一定数额的培养费交给学校,最终达到每名博士每个月可以领到5000元的补助的事情时吃惊的情形。在此之前的想法从来没有想到过博导出钱培养学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某某博导又压榨学生的消息,一般都是跟着谩骂该导师,从来没有思考过博导可能面临的困境。后来只是关注到如果学生出现学术不端,那么博导带的以后几届学生都要经手严格的学术查重。如果一个博导带的学生多届不毕业,该导师就暂停招生等


今天趁着这个机会也大致检索了一下关于博导需要支付培养费的相关规定。首先想到的是郑州大学关于收缴2018级博士研究生导师资助经费的通知,该校提出如下缴费方案。

今天又深入查询了一下,发现该校还有“郑州大学申请全额资助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的指导思想为“设立全额资助博士生导师岗位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目的是让博士生招生指标的配置与科研经费、研究成果紧密挂钩,向重大课题、重大成果产出的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及团队倾斜;选拔出学术水平高,科研经费充足,特别是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教师上岗招收博士生,同时为优秀青年教师进入到指导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行列中创造条件。”办法规定“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能够从本人科研经费中按当年我校博士生助研奖学金标准一次性支付所招博士生的“三助奖学金”(人文社科专业导师个人只需支付三分之一,余额由学校支付,但所招博士生需落实有助教或助管岗位,并至少从事助教或助管工作一年)。”“全额资助博士生入学前两学年按学校统一标准发放助研奖学金,第三、四学年在统一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上浮4000元。


可能上述规定更多的适用于理工科,毕竟诸如我们法学等文科专业是很难支付这么多的培养费的。


哈尔滨工业大学规定“博士生第五年级期间,导师每月至少为博士生支付助研津贴2000元(按每年发12个月计),助研津贴须通过研究生院的学生助研津贴支付系统发放。”该校的缴费方案如下: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教师申请招收博士生的规定“具有可支配的充裕科研经费,用于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并且能按学院的规定按时支付博士生培养费和生活津贴。


限于很多规定本身都属于内部规定,查阅起来并不是很方便,本文只能简单的列举如上院校的相关规定,也不太清楚更多院校当前关于这一块的规定,希望大家补充完善


本文写作的目的在于:一是给广大博士考生提供一个基本事实,不要奢求导师会委屈招一个不太优秀的人,毕竟导师得考虑未来学生的毕业、就业,甚至如上文所述需要支付高额的培养费。同时也间接解释了为啥一些老师已经评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了还不招生。可能经费不足、师兄师姐无法正常毕业等等。二是希望大家关爱博导群体,特别是博士生们应该谨遵导师的教诲,努力科研,早日顺利毕业


最后附上喻海良教授针对厦大博导培养费用给出的相关建议。


厦大解除王诺博导资格?真把博士生是劳动力

喻海良


今天看了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诺在其微博上实名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后来得知因为这一篇博文,厦大可能要解除王教授的博导资格。思之再三,应该站出来为博导们说几句符合国际惯例的话,否则这件事情一定会闹到国际上,成为国际笑话。


博士生招生,在国内这些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博士生导师每招一个博士生,学校每个月大约会给导师500元的额外博士生培训费用。当然,学生的生活补贴也是学校的事情,导师需要做的就是尽力去把博士生培养好。让他们“成才”,是导师的“义务”。后来,国内改革,研究生不再实行免费教育,学生要自己交学费。为了减轻学生的负担,导师要给学生生活补贴。当然,成绩特别好的,可以申请博士生奖学金,听说奖金大概可以用于支付学生的学费。现在,学校似乎是为了照顾学生,让导师支付所有招收的博士生。即使一分钱不用花的学科,也需要有科研经费,才能够招收博士生。


一句话,极端不合理。博士生跟着导师做课题,确实对“导师”贡献不少,但是,收益最大的是谁呢?我个人觉得还是“学校本身”。学生写论文,作者写的是自己和导师以及相应贡献者,但是,作者单位写的都是“**大学”。也因此,博士生不只是给导师干活,而更是给学校的各种排名做出贡献。扪心而问,我们每年统计各个大学发布的论文,再根据这些论文的情况,对各个大学进行排名。在这里,收益最大的是谁呀?


下面介绍一下我在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体会到的那些情况,博士生导师招生不需要掏钱!


1)学校奖学金名额。根据惯例,学校为了吸引一批有潜力、在攻读博士之前已经表现出非常高的学术潜能的人员,每年会有若干个博士生奖学金名额。这个名额不是对导师进行考核,而是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学生的学术能力。当然,也会参考学生的语言能力。如果一个硕士生,在攻读博士之前,已经在一流期刊发表了2-3篇学术论文,基本上都能够拿到学校的奖学金。对于这样的学生,导师是不需要出任何费用的,学校免学费,提供生活费。


2)澳大利亚国家基金项目,学校配博士生奖学金名额。在澳大利亚几年,每年都在申请项目,也因此对卧龙岗大学基金申请的内容非常了解。正常情况下,当申请到一个基金,基本上可以用来提供一个博士后岗位。另外,就只有一些费用用于科研了,如买实验原料、小型设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当然,部分人会在这个基金中申请一个博士生奖学金名额。由于国家基金很难申请,为了保证基金能够顺利完成,卧龙岗大学会根据基金项目给予不同数量的博士生奖学金。比如FF,学校提供两个博士生奖学金名额;DP,学校会提供一个博士生奖学金名额。也因此,只要一个老师在学校里面申请到了国家基金,就可以免费招收一两个博士生。同样是学校免学费,提供生活费。


3)自费生导师不需要提供奖学金。在澳大利亚,不是所有的博士生都有奖学金,都能够免学费。因为,有很多学生,就是希望拿一个博士学位,而导师没有科研经费。怎么办?如果学生自己愿意选择这样的导师,那就没有办法,学生自费。不但博士生要缴纳博士生注册费,还需要自己承担生活费。至于科研,学校里面的大部分设备都不需要钱,所以,这样的学生照样可以招收的。


4)政府奖学金,导师不需要提供奖学金。现在很多国家都在公派留学生,如国内的CSC学生,如洪水一般,络绎不绝。对于这些学生,导师也是不需要给学生奖学金的。当然,很多课题组为了吸引学生,一般都会在政府奖学金的基础上,再额外增加一部分生活补贴。至少我们课题组是多出$5000/年给CSC博士生的。当然,如果导师没有经费,也是完全可以不给的。

……


当然,在卧龙岗大学,没有一个导师会把博士生当成免费的劳动力的。因为,在这里,发表论文没有奖励,老师没有论文考核指标。至于每一个老师都在想方设法多招收博士生,他们只是希望建立自己的国际学术影响力。当然,如果培养的学生中,将来有几个成为“人才”,导师内心还是会非常高兴的。


关爱博导,从我做起!


该怎样做一个博士生导师?

全国法学博士招生方式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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