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大学法学院
海南大学法学学科发展迅速,1998年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法学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 目前海南大学法学院在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由贸易港法学等8个二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在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9个二级学科招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涵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二种类型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997年诉讼法学科成为海南省省级重点学科,2002年民商法学科成为海南省省级重点学科,2008年法学本科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三批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2010年法学学科成为海南省省级重点学科,201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获批实施教育部专业学位改革试点,2012年海南大学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海南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入选教育部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017年获批海南省特色优势学科(A类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018年法学教师团队获批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法学学科正向着国际化、有特色、深层次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举的方向发展,努力将本学科建设成学术水平较高的智库型学科。
学院现有教职工97人,专任教师77人,其中教授33人,副教授2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1人。教师中,目前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专家3人,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2人、第二层次2人,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海南省教学名师2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家一级学会会长1人,副会长2人;民法学教学团队获批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团队。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刻苦钻研的精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报考网址:http://yz.chsi.com.cn/tm(教育部 “推免服务 系统”)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10月25日,我校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时间将根据报名和复试安排情况而定。 经我院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择优选拨,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我院将复试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位考生。 1.复试主要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英语水平三个方面,其中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英语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应用语言的能力。总成绩为100分。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请考生及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以免错过确认时间。
海南大学法学院接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最高可获得38000元奖学金! 1.“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推免生,入学报到后,给予奖金8000元。
2.“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 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推免生,入学报到后,给予奖金5000元。 3.推免生入学报到后,第一年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 4.法学院在学校上述奖励资助基础上,对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位于A+和A段的高校的推免生奖励20000元,A-和B+段的奖励1.5万元,其他985、211高校的奖励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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