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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启动新一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关于商请推荐法律实习生的函
各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同学: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已开始启动新一批法律实习生的接收工作,南师大法学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实习生遴选委员会拟从在校学术型研究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择优推荐6人。
本次接收法律实习生主要安排在审判团队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少量安排在综合部门从事司法调研和司法行政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审判业务实践。实习实行导师制,由主审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综合行政等工作。实习期为6个月,从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5月20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实习,是研究生提升实践能力及理论水平的宝贵机会,希望我院研究生积极报名,一旦入选,学院将在课程学习、学分认定等相关方面给予妥善安排,以解除实习生的后顾之忧。请有意参加遴选的同学按照遴选要求(具体参加法学院网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关于商请推荐第四批法律实习生的函》)并填写附件2(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于2019年11月5日(下周二)17:00前将报名表打印出来交至法学院304李本美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