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和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特对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正、科学选拔、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 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已报考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所有考生。经济法专业“申请-审核”制考核方案另见学院通知。
三、 考核方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目录中规定的普通招考初试和复试将通过远程笔试和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原定的资格审查工作也将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四、 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三)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领导、统筹和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科专业导师组成立博士研究生考核小组,负责本学科博士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查、远程笔试及远程面试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应由本学科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组成。
(四)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信息技术保障。
五、考生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准考证号+姓名”,首页做好目录,考生将材料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
(一)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可在复试阶段补充提交)。
4.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本人报考页面点击下载报名信息表,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相应位置填写“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考生手写签字的《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其他补充材料
8.本科、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11.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不少于8000字。
12.科研成果目录(包括论文、专著、课题、获奖等);近五年来在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须有封面、目录、正文);科研项目证书;其它证明考生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
13.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14.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远程笔试和远程面试环节。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远程笔试和远程面试。
考生提交的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考试程序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拟定为6月14日。
2.初试形式
初试采取远程闭卷限时考试,考试时长由原定的每科3小时调整为每科30分钟,即外语30分钟、两门专业课合计60分钟。远程笔试具体实施细则详见我校后续通知。学校将于6月11日、13日进行线上模拟测试,未参加线上模拟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各学科专业线上笔试时间及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远程笔试采取“双机位”工作机制。
3、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内容参考《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各科满分由原定的每科100分调整为每科50分,初试总分合计为150分。
(二)复试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为6月下旬,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复试。
2.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同一学科专业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学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 “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双随机”工作机制。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复试考核内容由学院确定,报考时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参加相关语种测试。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参加统考考生复试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所报考导师评分占50分,其他参加复试导师评分占50分),外国语水平测试满分为50分。
申请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总分不作调整,仍为400分,其中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综合素质各占100分,考试(考核)方式一般为网络远程面试,考核内容由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决定。
七、录取原则
(一)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总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规模,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单。
(二)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两门专业课总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由导师组落实各专业导师招生计划、专业定向生招收计划,各专业内导师定向生招收计划可在本专业内适当调整,但不得超过本专业定向生招生限额。
(五)已招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名额纳入该博士研究生导师及所在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
八、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2020年招收的博士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类别的考生,须在复试时签订“非定向”就读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我校或经审查档案材料不齐全,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导师组根据总成绩排名做好补录工作。
九、保障机制
(一)严格实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二)研究生教育院及时公布学院招生细则、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时进行处理。
(三)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与所在区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对接,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十、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同意。本方案由研究生教育院负责解释。
(二)校纪委监察室联系电话:021-57090496。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2071885。
四川大学法学院关于2020年博士招生考生材料评议成绩查询的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