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法学院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实施办法有关事项及组织综合考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校博士招生有关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以及学校《关于调整各单位“申请-考核”招生办法及材料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对我院已经发布的《云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有关内容进行必要调整。
一、综合考核形式、内容与方式的调整
(一)考核的形式
根据学校的安排,我院2020年博士招生考试采用网络远程考核形式,考核主系统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本次综合考核取消笔试环节,原拟定采取笔试考核的内容,改采用线上面试形式进行考核。每一考生线上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二)考核的内容与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能力测试、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测试。计分方式与考试成绩权重等扔按《云南大学2020年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根据线上面试考核的需要,对考核内容与方式具体调整下:
1.外国语水平考察英语听说与沟通能力。采取线上提问、对话,交谈交流等方式考察。
2.专业基础考察法学理论与法学方法原理,原拟定的线下集中闭卷考试,改为线上口试。学院提前根据考试人数准备2倍以上的题库,由考生在线随机抽取2题作答。考生无法作答的,不允许申请更换题目。
3.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内容保持不变,考生现场提交补充材料或现场汇报改为“考生在线口头汇报与考核组提问、考生作答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组根据考生初审阶段提交的材料、线上作答情况等,对考生综合素质作出综合评价。
(三)考核的时间
2020年7月4日全天。
二、体检时间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体检调整至考生录取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医院为云南大学校医院,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生使用系统的培训
在综合考核前,学院将提前联系考生,对考生进行线上系统使用培训、组织考生在线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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