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9号)文件精神,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学科专业特点,现将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体现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并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统一指导监督下进行考试、录取工作。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形式为网络远程考试。初试采用网络远程笔试的方式进行,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网络远程考试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软件平台,严防“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具体软件平台、环境、设备及操作规程详见《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须知》。考生应提前安装并熟悉相关软件,并按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考试平台的模拟测试。(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应届生提供高校研究生院(部)颁发的完整注册的研究生证原件(所有页面)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学士学位6年(含)以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7)其他能反映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材料: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等。每位考生择其摘要及重点部分,材料总页数不超过50页;(8)《诚信网络远程考试承诺书》(附件1),须考生手写签名;(11)拟录取为在职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由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在职定向就业公函》(附件2)。以上文本材料须提供清晰扫描件(PDF格式),视频材料须保存为MP4格式。单项文件以“姓名-材料编号-材料名称”格式命名,所有文件整理为一个压缩包,以“身份证号-考生姓名”格式命名。考生须在6月28日17:00前将以上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9220050003@nufe.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有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后,报考学院应指定专人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初试试题的命制、保管、封装、收发、评卷等组织工作,保证初试工作按国家相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并做好考生考试材料的归档工作。所有涉题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试题的绝对安全。笔试环节答题须在特定答题纸上作答。监考老师将提前给通过资格审核的每一位考生发送特定答题纸。考生须提前打印一定数量的空白答题纸备用。考试开始时,监考老师将逐一检查考生的答题纸。考试时间结束后,考生请勿直接退出考场,应听从监考老师指令,先将所有答卷逐一对准指定机位进行高清晰度展示,再将答卷的所有页面进行高清晰度拍照,并于10分钟内发送至监考老师指定的收卷邮箱。考试完毕后,考生须在两天内(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答题纸原件(须与照片内容完全一致)寄往学校研究生院查验存档,请选择顺丰快递或邮政EMS(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收件人:徐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873、025-86718872,邮编:210023)。未按要求操作导致答卷遗失或逾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成立面试工作小组,进行面试工作。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的要求:副教授以上职称(或与之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突出、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面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随机抽题、考试记录等工作,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面试材料要保留备查;必须确保面试的质量和时间,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研究生院按相关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招生质量。初试科目严格按照《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包括英语、经济学原理和粮食经济学。每门初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生还应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考试时间为7月4日16:00-17:00,考试成绩不计入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研究计划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研究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水平、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以及人文素养等评价。复试开始时间为7月5日上午8:30。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包括计量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每门加试课程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计量经济学加试时间为7月5日14:00-15:00,产业经济学加试时间为7月5日15:30-16:30。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自占比进行计算。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 +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50%。学校根据博士生导师科研情况、报名情况等确认每位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人数,每位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考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拟录取的重要内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初试各科成绩均达到我校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复试总成绩作为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我校在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简称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3.拟录取名单原则上根据合格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4.不同报考导师之间的合格考生可以相互调剂。调剂考生由学校按报考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如考生报考的导师已录满,则通过双向选择调剂录取。5.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6.及时处理招生考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咨询和申诉电话:025-86718661,025-86718705。研究生招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参加招生考试的相关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发扬优良作风,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对违纪者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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