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博士招生工作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院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和规范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成立以院长为首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制定考核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工作,提出拟录取名单,负责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综合学院工作实际,我院成立了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分工负责,压实责任。考核专家小组由5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博士生导师和本院教师组成。专家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候选人比例
2020年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博士招生指标数12,已招收硕博连读7人,剩余指标数5。
采取差额考核,候选人比例不超过1:2,不接收调剂。
三、候选人确定依据
由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今年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外语水平资格认定参考第三方成绩和材料证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被认定为外语水平合格:
(1)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50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或GRE310分及以上;或小语种专业八级成绩60分或合格以上(以上成绩证明均需在有效期内);
(2)本科或硕士阶段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学位;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外SSCI或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未达到以上外语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外语资格认定考试,考生应于6月7日前将《参加外语资格认定考试申请书》发到邮箱332707765@qq.com,逾期未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安排网上考试,并会提前联系考生。外语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以进入综合评议。
外语合格的考生,考核评议小组依据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教育背景、科研发表、研究计划进行综合考察和评议,按照不超过招生指标数1:2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原则上每位导师候选人入选人数不超过2人。
四、资格审查
参加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需准备以下材料以供资格审查,在6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332707765@qq.com。邮件标题为:博士资格审查-姓名。具体要求如下: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提供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的扫描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
2.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手写签名电子版);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候选人,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4.提交《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手写签名电子版)见附件。
5.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考核现场候选人须再次远程展示上述证件进行核验。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入学前我院将对候选人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2020年6月18 日上午9:00,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方式:由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考核采取远程方式,使用双机位、双系统模式进行。考核采用腾讯会议系统。考核专家于考核现场集中,候选人使用主机位设备在远程端以腾讯会议方式参加考核。考务人员会逐一发送考核会议室编号信息,候选人根据指令依次进入远程会议室。同时,候选人须准备另一台电子设备,采用QQ视频系统与考务人员连线,用于拍摄考生所处的应试空间环境。
3.考核要求:参加考核候选人应提前准备好软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环境通畅和空间独立安静,桌面没有书籍等物品,保证双手位于视频画面正中间,头发不遮挡耳朵,应将考核设备用支架固定,并调整好角度。如有其他考试作弊行为,学院将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考核内容和形式: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的考核。
(1)外语水平。外语考核包括现场翻译、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说读译、运用外语开展研究和交流的能力。
(2)学术素养。候选人须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设想与思路展望的报告,并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约15分钟。
(3)培养潜质。通过考核专家与候选人的问答交流,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科研创新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候选人参与综合考核测试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测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5.考核成绩核算: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外语水平30%,学术素养30%,培养潜质40%来确定。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任一项不及格者视为不合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综合考核的同时,我院会组织线上谈话,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初录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硕博连读)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培养方式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招生指标数、导师招生计划、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候选人名单。初录名单按报考相同专业和同一导师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但每位导师初录候选人人数不超过分配给该导师的招生指标数。初录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录取类别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毕业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培养方式
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执行学校政策,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奖学金情况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
候选人信息、考核成绩和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经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在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办公电话:027-68756726
咨询邮箱:332707765@qq.com
十、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2020年6月3日
吉林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北京)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办法
兰州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公示及相关事宜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初试考场安排
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研究生“申请—考核”综合考核名单及安排
重庆工商大学关于公布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分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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