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结合贵州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做好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考核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基本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的基本原则,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基本原则,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五)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考生须于2020年7月6日前向法学院提交以下材料:1.《贵州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3.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电子报告;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1)因考生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得进入初试环节。(2)上述材料须按序号顺序,合并生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以下邮箱:初试时间定为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初试采取远程闭卷限时考试,采用腾讯会议平台进行。考试时长由原定的每科3小时调整为每科60分钟(1小时),即外语60分钟、两门专业课合计120分钟。考生初试程序详见远程笔试操作指南。学院将于7月8日进行线上模拟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在2020年贵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群中通知),未参加线上模拟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内容参见《贵州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科满分由原定的每科100分调整为每科50分,初试成绩总计150分。复试时间拟定为2020年7月14日上午9:00开始复试采取1:3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请考生关注法学院网站并提前下载安装软件,并按照学院后续通知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的测试。(复试模拟测试时间另行在2020年贵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群中通知)各方向复试分数线以及复试人员名单在初试成绩审核后在法学院官网公示。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7月12日前向法学院提交以下材料:(1)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研究生学历考生提交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贵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情况记录表;(7)科研成果目录(包括论文、专著、课题、获奖等);近五年来在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须有刊物封面、目录、正文);科研项目证书;其它证明考生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8)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须按序号顺序,合并生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专业名称(复试)+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以下邮箱:考核内容包含: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含专业素质、心理素质等)、知识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读等能力测试。英语:通过考生英语自我介绍、回答老师的英语提问,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专业基础:结合考生申请材料,例如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等,对考生的专业基础及已具备的科研基础水平进行考查。专业综合: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重点针对考生的博士研究计划进行提问,对考生的专业认识与深度、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方面进行考查。综合能力:结合考生在专业考查面试环节的表现,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仪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查。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法学理论方向加试宪法、民法总论;民商法学方向加试合同法、物权法;诉讼法学方向加试法学理论、民法总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向加试法学理论、民法总论。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参加统考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国语成绩占10分,专业基础成绩占30分,专业综合成绩占40分,综合能力成绩占20分。(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每科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成绩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2.按照同一报考方向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3.专项计划考生,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表现,择优录取。6.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9.博士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2.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50%+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公式:初试成绩÷3×2)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生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7月20日前邮寄(建议考生通过EMS、顺丰等方式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至法学院研究生科,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一)考核办法、考核名单、考核结果等信息在法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二)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把入口质量关,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在总成绩公示后3日之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本方案的解释权归贵州大学法学院,如有与学校规定不符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注:为方便通知考生招考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申请加入“2020年贵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群”,群号:984784732,申请时请注明“专业+姓名”。附件1 贵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简表)附件3 贵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附件6 贵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情况记录表 贵州大学法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公布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的通知
中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补录方案
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初试)的通知,含名单
辽宁大学关于下载打印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通知
问津学术自媒体联盟,一键直达!
凡有发广告者立即请出群组,永远不得进入。
考法学博士,进入第一个;考医学、工学、理学等等的进入第二个!
聚焦考博全流程,发布考博信息,共享学术资讯,分享学术感悟,用一个独特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世界。(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最新考博资讯)北京大学考博之路
大连交通大学考博之路
佳木斯大学考博之路
曲阜师范大学考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