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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欣一教授的代表作《从司法为民到大众司法——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制度研究(1937—1949)》增订版重磅发布
作者:侯欣一,1960年生于辽宁锦西(现葫芦岛市),先后就读于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南开大学,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3年)、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并任教于西北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和天津财经大学。现任天津财经大学近现代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
从司法为民到大众司法
——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制度研究(1937—1949)
增订版
目录
第一章 何去何从:专业化司法还是大众化司法 001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研究现状
第三节 学术旨趣
第四节 基本概念
第五节 小结
第二章 厘清方向:专业化司法制度之肇始 039
第一节 中国传统司法制度的危机
第二节 专业化司法制度之创制
第三节 专业化司法制度之发展
第四节 小结
第三章 改弦易辙:大众化司法制度之尝试 099
第一节 司法理念
第二节 司法制度
第三节 司法人员
第四节 小结
第四章 平地波澜:大众化司法制度之争论 157
第一节 专业司法人员的到来
第二节 司法工作正规化方案的推行
第三节 策略和方法
第四节 改革戛然而止
第五节 后果
第六节 小结
第五章 最终定型:大众化司法制度之确立 235
第一节 催生者
第二节 构建理论基础
第三节 制度内涵
第四节 方法与技术
第五节 原因和条件
第六节 小结
第六章 个案观察:人民调解制度研究 355
第一节 人民调解制度的缘起
第二节 人民调解制度的推行
第三节 人民调解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四节 问题与思考
第五节 小结
第七章 艰难反思:大众化司法制度之修正 417
第一节 自我检讨
第二节 评价
第三节 出路
第四节 小结
后记 479
参考文献 483
第一版序
本书是在我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由于出版的时间较论文答辩的时间晚了整整一年,有些事情需要重新交待,因而又新写了篇后记附在本书之后。但这样一来原有的论文后记就显得有些多余。考虑到论文后记原本就属于论文的一部分,同论文本身关系十分密切,加之我对论文的后记较为珍爱,又考虑到序言本身也可以有各种写法,于是,我便索性把它作为了本书的自序:3年博士求学生涯终于可以结束了。在别人写后记可能只是一种惯例——一篇论文写完了,一段生活结束了总有几句话要说,而在我则是一种按捺不住的冲动,当写完论文的最后一个字,一种无法言说的情绪开始充盈心间,似有无数的话要说。可一旦真的坐到了电脑桌前,头脑里却又一片空白。写些什么呢?20多年前,大学毕业后,我曾暗下决心,此生不再为功名而读书。读书,偶尔思考一些问题,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乐趣,是一种生活方式,它为我带来的收获是无法用物质利益的得失去考量的。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给这样一种乐趣增加一些额外的负累?此后20年间,我一直不为各种诱惑所动。但实事求是地讲,每当看到一些熟人、朋友戴上学位帽,穿上学位服的时候,特别是当一些熟人和朋友因为有了更高的学历而人生一路顺畅的时候,自己内心里也不免产生些许羡慕,甚至忌妒。于是,读与不读学位,就成了我内心里一个挥之不去的情结。慢慢地,随着年龄的增长,遗憾最终占了上风。于是,在2002年的早春,已明知学位于我不再具有多少现实物质利益的时候,我也终于低着头走进了考场。人到中年诸事缠身,加之在职读书,其中的艰辛、压力和付出只有自己知道。特别是当读书与工作、与家事之间的矛盾无法协调时,心中的烦躁和尴尬无法言说。但心灵的折磨更大。夜深人静的时候,经常躺在床上面对着无边的黑夜,一遍遍地问自己:到底是为了功名,还是为了追求人生完满?我无言以对。最后写一篇让自己满意的论文,就成了唯一的选择。现在论文完成了,自己是否满意?我只能说我尽力了。感谢导师柏桦先生,3年前给了我一个机会,使我弥补了心中的遗憾;感谢柏桦先生,宽容地接受了现在这样一个选题,使我能在压力下将最近几年自己较感兴趣的问题,思考清楚,并形成文字。我知道,生性散漫的我没有外在的压力是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完成本书的写作。感谢我所生活的这个转折的时代,它虽然使我们这一代人承载了太多的生活压力,把正常年份里需要几代人才可能经历的一切叠加在一起抛给了我们,但也为那些想成就事业的读书人提供了千载难逢的课题和机遇。感谢所有的朋友,是你们的支持与理解,以及你们对待生活的态度,不仅使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更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光辉。尽管在这里我没有刻意地提到你的名字,但你我都知道你的名字已永远铭记在我的心中。最后要说的是:感谢我的家人和自己,我们一起携手度过了生命中的又一个3年。有了这3年的经历,今生今世无论再面对什么样的困难,我们的心态和生活都会更加从容。侯欣一2007年2月后记本书是在我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自2006年5月博士论文答辩通过之后,我抓紧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对论文进行修改。尽管在答辩时各位专家对我的论文评价较高,但我知道这种评价更多的是一种勉励。半年多过去了,回头再看才发现修改的部分竟占了全书的三分之一,不仅删掉了一些重复和略显累赘的资料,使阅读起来更加顺畅,彰显了书稿的理论厚度和张力,修正了一些不太严谨的概念和提法,同时还对书稿的结构做了必要的调整。自认为它比答辩时的文章更加成熟了,于是,才有了出版的想法。文章千古事。到了我这个年龄浮名已无多大的意义。博士论文之所以选择这一题目,是出于两种考虑:1.研究工作的需要。最近几年自己在教学之余,如果说还做了一点研究的话,主要兴趣和侧重点是在中国近现代司法制度方面,主观愿望是想通过对中国近现代司法制度的产生、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弄清楚一些困扰我们的现实问题。陕甘宁边区的司法制度是其中无论如何也回避不了的一部分。当下的中国正在进行司法体制方面的改革,各路学者也对此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纷纷从各个角度为改革出谋划策。作为一名法律史学者,自己能做的,或者说真正能做好的,似乎唯有在历史的故纸堆里搜寻自认为有用的经验和教训。尽管理性一再告诫自己,作为学者最好远离现实政治去追求纯粹的学问,也从不设想自己的所谓研究成果会对现实的生活产生什么重大和实质的影响。但在选择研究题目时内心里却始终无法割舍与现实的联系。于是,中国读书人自古以来就有的这种责任感每每左右自己的行动。有能力以自己的知识为自己的国家服务,对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听不听、用不用那是别人的事情,自己无权干涉,也不应该干涉。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定位,这是社会进步必然导致的社会分工,做好自己的工作最为重要;何况每个人都会有知识盲区,你认为好的、对的,也未见得就真是好的、对的。但关注中国的现实,用自己的知识为自己的国家服务则是学者应有的良知。别人可以不看、不听、不用,你却不能不说。2.为了纪念一段感情。我是辽宁人,但到目前为止生命中最好的年华却都是在陕西度过的。是陕西养育了我,给了我安身立命的一技之长,还给了我很多的荣誉。因而,我一直把陕西当作自己的第二故乡。在陕西的日子里,我曾以自己年青的脚步走遍了陕南、陕北和关中地区的大多数市县,用一个异乡人的眼光打量、观察这片古老的、曾有过无与伦比的辉煌但至今还不富有的土地。作为外乡人很难说我对陕西有多么热爱,而且呆久了还有一种想迅速逃离的情绪。可一旦真的离开了,却又发现自己的生命已永远地打上了陕西的烙印。陕西于我成了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感。由于生计的压力,同时也是为了在新的环境下站稳脚跟,离开陕西之后自己很少回去,但内心里却非常清楚地知道这仅仅是一种表象。关注陕西、关注那里的人和事,自觉不自觉地打探与那里有关的一切消息,于我早已成了一种下意识。于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或者做点什么以纪念这段逝去的日子和这份难以割舍的感情就成了我心中的期盼。就是出于还愿的需要,我毫不犹豫地将陕甘宁边区的司法制度作为自己博士论文的选题。一个学者一生可能会写几本书,但就一般而言,博士论文只有一篇。后记的最后部分理所当然地送给那些需要感谢的人。感谢德高望重的韦庆远先生,以八十高龄远道而来主持我的博士论文答辩,并对论文提出赞扬及修改意见;感谢杨永华先生最初将我带进中国近现代法律史的研究领域,以及日后无私的帮助和支持,使我的学术起步较少艰难和曲折;感谢贺卫方先生在我最需要资金的时候,慷慨地资助,使本课题的研究进展更加顺利;感谢李传敢先生的眼光和学术责任感,在今天学术著作出版较为困难的背景下不收分文出版赞助,并以最快的速度出版此书,使它能与读者见面;感谢张少瑜和郑定先生的一贯支持,使本书中的一些先期成果在他们主持的刊物上发表,给了我听取读者批评以及进一步改进的机会;感谢高旭晨、李力、马小红等好友多年的支持和鼓励。书稿出版了,并不等于问题研究结束了,同时我也知道书稿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我愿意耐心和虚心地听取读者的一切批评,对于其中有价值的建议留待今后有机会时吸取。侯欣一2007本文内容来自:法学学术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