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的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院。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 “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10月9日起,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10月12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学院以学科专业或证件号码等方式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我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复试主要以综合面试为主,面试评分按百分制计算。复试完成后将在法学院网站上公示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我校研究生院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按要求备案。1、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以撤销。3、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未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4、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华侨大学2021年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网页链接: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5/2389.htm)法学院研究生秘书刘老师,电话:0595-22693623,邮箱:1028671812@qq.com。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592-6161276,0595-22692539。
清华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直硕、直博生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通知及资格复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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