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聘任公示,24人!
聘 任 公 示
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决定,拟聘任费宗祎等24名专家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二批专家委员,聘期四年,自2020年12月8日至2024年12月8日。现将人选基本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国际商事法庭协调指导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6-10-67556929; 67557922
电子邮箱:longfei.cicc@court.gov.cn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
拟聘任专家委员名单
内地专家
1.费宗祎 Fei Zongyi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咨询委员会委员,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和国家法官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顾问,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名誉会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副主任、名誉副主任、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
2.司玉琢 Si Yuzhuo
大连海事大学原校长,海商法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海事委员会荣誉委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顾问。长期从事海商法教育与研究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主要起草人之一;多次以海商法专家身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国际海事立法工作,曾作为中国代表团团长、专家委员参加联合国贸法会《鹿特丹规则》的制定与研讨。
3.周汉民 Zhou Hanmin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英国利物浦大学荣誉法学博士。现任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上海市委主委、上海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上海中华职教社主任。上海公共外交协会会长、上海市杰出青年协会名誉会长、上海美国学会名誉会长、上海联合国研究会名誉会长。现任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高级顾问、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名誉会长、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名誉院长等职。
4.张勇健 Zhang Yongjian
法学博士,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975年11月以来,曾在中央民族学院、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民四庭工作,2000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2012年12月至2019年1月先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民四庭庭长,2017年任第一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2017年6月任一级高级法官。2018年6月28日,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法官。2019年12月退休。
5.王俊峰 Wang Junfeng
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主席,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理事长,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球主席。曾获得全国优秀律师,2011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新闻人物、法制日报2014年度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6.高祥 Gao Xiang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银行法律与实务研究中心主任,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兼任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法律委员会成员,国际商会DOCDEX专家,ICC China国际结算顾问小组成员,国际商会法律与惯例委员会委员,ICC China法律与惯例委员会执行主席,ICC Chin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银行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客座教授,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客座教授,巴西FGV大学访问教授,美国耶鲁大学访问学者。
7.肖永平 Xiao Yongping
现任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研究会副会长。2010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2015年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8.杜新丽 Du Xinli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仲裁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9.刘晓红 Liu Xiaohong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政法学院校长。2016年至2019年任国际商会(ICC)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席。现兼任国际商会仲裁院“一带一路”委员会委员,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会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
10.易显河Yi Xianhe
哥伦比亚大学法律博士,(世界)国际法研究院院士、外交学院国际法教授,兼任武汉大学边界与海洋研究院首席专家、牛津大学出版社英文SSCI源刊《中国国际法论刊》主编、亚非法协国际习惯法非正式专家组特别报告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以及马来西亚国立大学卓越教授。
11.范愉 Fan Yu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纠纷解决研究中心(DRRC)顾问,兼任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主席会议副主席、北京多元调解促进会副会长等职。曾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
港澳专家
1.梁定邦Dr. Anthony Neoh, QC, SC, JP
香港执业资深大律师及国际仲裁员。现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香港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校董及司库,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亚洲国际法研究院主席。曾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顾问。
2.利马Viriato Manuel Pinheiro de Lima
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退休法官,葡萄牙最高行政法院退休法官。1993年来澳任职。澳门回归后,1999年12月20日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至2019年12月16日退休。利马法官在澳工作26年,熟悉澳门情况,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体系建设、司法权威确立以及终审权的正确行使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澳门司法法律界享有较高的职业地位和威望。在民商法、民事诉讼法等方面造诣颇深,先后应邀出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委员,修订《民事诉讼法典》委员会协调员等。同时,利马作为导师,对澳门本地司法官员、法律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贡献良多。
外国专家
1.阿马波拉·格里哈尔瓦Amapola Grijalva
国籍:墨西哥
现任墨西哥中国商会会长,墨西哥中国商业科技商会主席。世界贸易投资集团高级合伙人,经济学家;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墨西哥—欧盟中心,墨西哥中国商会的创始执行副会长,安全商业联盟 (BASC) 的注册审计师。
2.巴特·卡图雷贝Bart Magunda Katureebe(CJ Emeritus)
国籍:乌干达
曾任乌干达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常设国际商事法院论坛指导委员会成员。1975年,在乌干达总检察长办公室担任国家检察官、首席检察官。1983年,从事私人法律业务五年。1988年被任命为政府部长,在政府各部门服务了13年,曾任司法部长和总检察长。2001年7月至2005年8月期间,乌干达坎帕拉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和执行合伙人,《钱伯斯环球》(2004年至2005年版)将他列为乌干达十大领先的商业律师之一。2005年8月至2020年6月20日,担任乌干达最高法院大法官、首席大法官。
3.克里斯托弗·阿德巴约·奥乔Christopher Adebayo Ojo
国籍:尼日利亚
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原总检察长兼司法部长,尼日利亚律师协会原主席,特许仲裁员协会(尼日利亚分会)原主席。非洲仲裁协会主席、特许仲裁员;尼日利亚高级律师;国际商会、伦敦国际仲裁中心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主席和仲裁小组成员;国际仲裁领域专家证人;曾任瑞士日内瓦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成员,国际律师协会能源、环境和自然资源法部门理事会成员,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华盛顿特区仲裁员小组成员,荷兰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专家组成员,巴黎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上诉委员会候补主席,伦敦特许仲裁员协会理事会成员,伦敦国际仲裁院非洲用户理事会主席。
4.王宇清Dr. Colin ONG QC
国籍:文莱
王宇清博士是英国皇家御用大律师;新加坡、文莱律师;大陆法系客座教授。王宇清博士目前是泰国仲裁中心(THAC)国际顾问委员会主席;文莱达鲁萨兰仲裁协会(AABD)主席;印度尼西亚国家仲裁委员会(BANI)顾问管理委员会成员;德国中欧仲裁中心(CEAC)委任委员会成员;以及日本国际仲裁综合研究所(JIIART)顾问委员会主席。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FCIArb),马来西亚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FMIArb),新加坡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FSIArb);专业从事国际仲裁;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特许仲裁员(CIArb)以及香港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IDRRMI)特许仲裁员。他目前是区域仲裁机构论坛的主席以及亚太区域仲裁组织(APRAG)副主席。
5.法萨·奥古尔古兹 Fatsah Ouguergouz
国籍:阿尔及利亚
独立国际仲裁员。曾任联合国布隆迪(日内瓦)调查委员会主席,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法院(坦桑尼亚阿鲁沙)的法官和副院长,布隆迪人权状况独立专家,国际法院秘书,联合国法律事务厅法律主任,非洲联盟常驻日内瓦代表团顾问,国际劳工局国际规范系顾问。现为国际与发展研究所(日内瓦)高级研究员,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下的商业和投资仲裁的仲裁员,联合国训练研究所国际高级专家,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成员、国际法学家委员会成员、国际人权研究所理事会成员。是非洲国际法基金会创始成员、非洲国际法基金会(海牙)和非洲国际法研究所(阿鲁沙)的创始成员。
6.哈米德·谢里夫Hamid Sharif
国籍:巴基斯坦
哈米德·谢里夫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首位投诉解决、评估及廉政部负责人。他在亚洲国际发展若干主要领域内拥有近三十年的经验,包括基础建设等。在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前,他曾担任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主任。作为亚洲开发银行中央业务和服务办公室的首席主任,他负责所有贷款(包括基础设施项目)的采购业务。他还曾担任助理总顾问和上诉委员会主席。在加入亚洲开发银行之前,他在拉合尔的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他在英国伦敦林肯律师学院获得大律师资格,拥有英国剑桥大学的法律硕士学位和金斯顿大学的法律学士学位。
7.伊斯迈尔·西里木Dr.Ismail Selim
国籍:埃及
开罗地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主任,国际商事仲裁组织联合会财务部长,非洲仲裁协会理事会成员,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埃及分会副主席,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和解与斡旋委员会委员,以及御准仲裁员协会开罗分会的副主席,并自2018年1月1日起担任Francarbi理事会成员。曾经在开罗担任法官,随后于2013年加入Zulficar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成为该所国际仲裁业务的合伙人。2015年,加入Nour & Selim in association with Al Tamimi & Company律师事务所,担任争议解决部的负责人。
8.约翰·阿齐尔·埃劳(Johan Achiel Erauw)
国籍:比利时
比利时根特大学荣休教授,并于其他大学担任国际法客座教授。埃劳教授是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仲裁员,为律师、公证人以及政府提供关于国际私法、商法方面的咨询,特别是国际销售协议、艺术法、技术转让、知识产权法、国际争议磋商等方面。国际商会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比利时仲裁和调解中心、荷兰仲裁协会的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会成员。
9.黄锡义Michael Hwang S.C.
国籍:新加坡
新加坡驻阿根廷大使(非常驻)。曾任阿联酋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首席大法官。在1991年至1992年间担任新加坡最高法院的法官(司法专员),并在1997年被指派为第一批(共12人)新加坡最高法院的高级法律顾问。曾任国际商会仲裁院(ICC)副主席,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ICCA)副主席,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CA)委员,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委员,迪拜国际仲裁中心(DIAC)理事以及国际体育仲裁委员会 (ICAS)理事。
10.庄泓翔Justice Steven Chong
国籍:新加坡
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法官兼国际关系主管法官。他于1983年取得新加坡最高法院讼务与事务律师资格,先后在新加坡德尊律师事务所、立杰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9年10月1日担任司法委员,后升任法官。2012年6月25日至2014年6月24日,担任新加坡共和国的总检察长。任期结束后,重返新加坡最高法院担任高等法庭法官。2017年4月1日,被任命为上诉庭法官。
11.迈丹·苏莱曼诺夫Dr. Maidan Suleimenov
国籍:哈萨克斯坦
法学教授,哈萨克斯坦国际仲裁院主席,哈萨克斯坦里海大学私法研究院主任,哈萨克斯坦国立科学院学术秘书长(1992年-1994年),现为该院院士。2018年1月起为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国际委员会委员。他参与了多项国际经济领域条约的准备、谈判和签订工作,包括1993年-2004年带领哈萨克斯坦代表团进行了哈萨克斯坦加入《能源宪章条约》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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