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3个,湖北省协同研究中心2个。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哲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1年学校拟招收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220名左右,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学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要求,学校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招收28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其中招收汉族在职考生不超过3人。(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思政骨干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2021年我校拟招收“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攻读专业为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高等教育管理方向。“对口支援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2021年我校拟招收“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1名,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受援高校为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对象是受援高校在职教师中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1.各专业拟招收人数详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实施细则(链接)。2.在报名环节,考生按招生专业进行报考;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3.各培养单位实际招生人数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和导师综合考评等因素确定。学校以“基数加调节”方式确定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取得本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每人分配1个“非专项招生计划基数”;对于在博士生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博士生培养单位或导师,在按“非专项招生计划基数”分配后有剩余时给予政策倾斜,由培养单位自主使用。4.限定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专项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专项计划考生不超过1名。现职校领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超过1名(含专项计划考生)。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通过“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招考方式开展。(一)“申请-考核”制:我校所有学院培养单位2021年均采用“申请-考核”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包含各类专项计划。相关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0〕11号)为准(见附件2)。(二)硕博连读:学校从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按照一定程序和条件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该招考方式不含专项计划。相关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为准(见附件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培养单位相关规定。2.已获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5.学科背景、学术水平、外语水平符合培养单位规定。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无重修、不及格记录。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7.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1.符合报考条件者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公布的招生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中进行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2.考生只按招生专业报考,申请、考核阶段均以专业为口径、不区分导师。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拟录取之后,如出现个别博导招生资格异动,拟录取考生的导师由对应专业导师组解决。3.网报时间:2021年1月1日0点—2月15日24点。4.网报流程:阅读报考须知→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费→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向报考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4.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6.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8.体现考生本人学习、研究能力、潜力及其他综合素质的成果清单、获奖情况及相应的证明材料。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另需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后,向报考培养单位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上所有材料以纸质复印件或原件扫描电子件提交,具体要求以报考培养单位的规定为准。1.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提交材料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报结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名费一律不退。报名信息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核具体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0〕1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及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为准。1.拟录取的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仅限于全日制,录取类别仅限于“非定向就业”,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方可正式录取。2.拟录取的少骨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应在录取前签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含在职、非在职)。其中,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在职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非在职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提交签字盖章完整的《少骨定向培养协议书》且协议书的类型(在职、非在职)、协议单位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的《考生登记表》的类型、登记表的签字盖章单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录取。以本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3.拟录取的思政专项和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三)非专项计划与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各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从2021级起,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4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提前完成全部培养目标,成绩特别优异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或半年毕业。从优化人才培养过程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角度出发,博士研究生除完成课程修读等必修的任务外,还需结合所在学科专业的特点,完成综合素质、能力方面的训练,包括广泛的文献阅读、助教或助研经历、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经历、学术规范与写作能力训练等。培养单位可结合学科实际情况,细化上述训练内容及要求并写入专业培养方案。我校录取的各类博士研究生(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必须在通过学校组织的中期考核后,方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入学后未按要求通过中期考核的,则作分流处理。1.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内容根据学科分为以下几种:(1)哲学、法学和公共管理类博士研究生分别考核研究方法、一级学科经典文献和专业经典文献;(2)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类博士研究生分别考核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研究方法、一级学科经典文献和专业经典文献;(3)工商管理类博士研究生分别考核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研究方法、一级学科经典文献和专业经典文献。2.入学后三个学年内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培养计划中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为分流对象。分流途径有以下三种:(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2)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按硕士毕业条件撰写学位、参加论文答辩,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和发放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不合格者按硕士研究生结业处理;(3)对不参加中期考核或不愿转为硕士培养或未取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者,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中期考核的具体办法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5〕28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8万元/生·年。1.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酬金和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除外。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7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3.博士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等奖,其中:一等奖18000元/生•年(奖励比例30%),二等奖10000元/生•年(奖励比例70%)。由于2021年我校博士招生方式改革,全部采用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故2021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全部按照12000元/生•年标准发放博士学业奖学金。4.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3%;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个人单项奖,奖励比例为12%。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5.“三助”酬金用于支付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酬金标准一般为54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6.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7.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一)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被录取及无法完成学业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各类招考均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考核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三)2021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uel.edu.cn。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Email:yjszsb@zue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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