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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各巡回法庭招法律实习生了

学术之路 2021-09-18
关于选拔推荐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的通知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常设派出机构,第五巡回法庭是全国唯一设在直辖市的巡回法庭。经协商,我校现向第五巡回法庭选拔推荐优秀学生担任法律实习生,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岗位与期限
实习期限约为6个月,拟从2021年3月22日始至2021年9月21日止,具体到岗时间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另行通知。
二、人选条件
法律实习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一般应为法学学科在校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3.身心健康。
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
法律实习生实习期间不得具有兼职律师身份或在律所兼职。
三、选拔推荐程序
1.由学生根据个人自愿和实习期间必修课程行课情况,慎重考虑疫情防控、培养方案完成、学位论文写作等多种因素,自行决定是否报名参加遴选。
2.由自愿报名的学生,填写《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附件1),并交至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进行遴选。“学校审核意见”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申请人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实习资格。
3.由各法学学院,根据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进行遴选,并将通过遴选学生的《法律实习生推荐表》电子版(加盖学院电子章或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按“学院-年级-专业-姓名”重命名后,连同《学院法律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于2021年3月11日下午17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jsy4016@126.com。
4.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书面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并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四、实习管理
1.实习期间,法律实习生应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审判、廉政、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纪律要求的,视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实习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责。
2.实习期间,由第五巡回法庭提供工作餐,由学生所在学院视情形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
3.实习期间,法律实习生务必做好个人防疫工作。
联系电话:67258591。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9日     
附件1: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
附件2:名额分配表
附件3:学院法律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21年第一批法律实习生推荐名单公示

经个人申请,学院选拔面试,决定推荐牛奇、张智成、张婷、韩玉叶、罗佳、肖蓓、陈歆云、柳华斌、胡粤湘、罗伊、丁亚军11位同学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21年第一批法律实习生遴选。

特此公告。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21年3月

关于选拔推荐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第七批法律实习生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强化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决定正式启动第七批法律实习生的推荐接收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我校的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法律实习生的选拔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接收岗位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所在地南京)接收实习生主要安排在审判团队和诉讼服务中心,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审判业务实践。

实习生活实行导师制,由主审法官或所在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指导老师。实习期间,实习生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立案信访等工作。

实习期为6个月,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9月22日。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法律专业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3.身体健康;

4.责任心强,能够保证工作时间,虚心好学,确保服从实习导师领导,全程参加实习;

5.有社会实践经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三、选拔人数

实习生选拔实行差额选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要求,华政将推荐4名实习生人选(民法专业2人、行政法专业1人、刑法专业1人),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择优选取1-2名接收,最终选拔人数以第三巡回法庭接收为准,并通知实习学生按时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3月1日至3月8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我校研究生请于2021年3月8日17:00前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项目申请应用”, 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项目”中填写好相关信息和上传附件(报名推荐表)后,点击“保存”,并进入“已申请项目”栏,点击“提交”;同时提交书面的报名表格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由各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

各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请于3月9日17:00前汇总书面《报名推荐表》,提出推荐意见后,交至长宁校区21号楼101室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危红波,联系电话:62071815)。

(二)选拔

3月12日,学校将统一组织面试,确定推荐实习生人选。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上报

3月12日前,学校将4名推荐实习生人选上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五、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最高院第三巡回法庭会同学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法律实习生可在第三巡回法庭免费就餐,使用图书馆、健身房等,并在法院驻地协调安排实习生宿舍(学校视情况提供住宿补贴)。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颁发实习证书;对完成工作任务较好的、表现优秀的,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附件: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xls

研究生教育院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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