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调剂通知,61个名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接受调剂,请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申请调剂。目前调剂计划为非全日制法律(法学)19个,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42个,录取阶段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一、调剂要求
(一)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包含定向、非定向类型)
1.第一志愿报考法律(法学)专业;
2.满足教育部规定法律(法学)专业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
3.初试科目及成绩达到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60分;
(2)外语(语种仅限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或法语)成绩不低于60分;
(3)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成绩不低于90分;
(4)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成绩不低于90分;
(5)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60分。
(二)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包含定向、非定向类型)
1.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
2.满足教育部规定法律(非法学)专业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
3.初试科目及成绩达到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60分;
(2)外语(语种仅限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或法语)成绩不低于60分;
(3)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成绩不低于90分;
(4)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成绩不低于90分;
(5)初试总成绩不低于373分。
二、调剂流程
(一)正式报名
请考生于4月7日13:00-4月8日01: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调剂考生,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填报我校调剂专业的,我院一律不予调剂复试。
(二)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我院将根据教育部关于调剂工作的规定,对符合我院调剂条件且通过调剂系统填报我院以上专业的考生,按照调剂专业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筛选,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三)复试通知
我院将在调剂系统中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接受复试通知。若考生逾期没有做出明确答复,我院将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四)调剂复试安排
统筹考虑北京市和中国人民大学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展2021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复试工作。
1.我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复试办法参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执行,请考生仔细阅读http://www.law.ruc.edu.cn/home/t/?id=57014。
2.请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于4月8日20:00前将重新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场规则告知书》以及《考生攻读202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风险确认书》按照学院要求发送至huichuan512@163.com;请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于4月8日20:00前按学院要求将电子材料(详见http://www.law.ruc.edu.cn/home/t/?id=57014“四、复试过程要求——(三)提交材料中的1-7项”)提交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系统网址:http://tuimian.law.ruc.edu.cn/)。
3.请考生于4月8日按学院要求进行线上报到、抽签分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详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
4.面试时间(会议号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详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
外语面试(含口语和听力,分值100分):4月9日,具体安排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实际通知的为准。考生外语复试仍按初试语种进行。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分值250分):4月9日,具体安排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实际通知的为准。
调剂复试名单将于近日公布,请密切关注法学院官网。
(五)复试成绩
我院将对符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要求且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原则上要求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50分以上,外语面试成绩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调剂专业,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的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择优录取。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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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待录取通知
我院将根据考生加权总成绩情况在调剂系统中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接受。若考生逾期没有做出明确答复,我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将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注:我院本次调剂复试所有通知(包括报到、候考、复试安排等与考试密切相关的消息)将发布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中(系统网址:http://tuimian.law.ruc.edu.cn/),请密切关注。因考生错过通知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当保持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填写的本人手机号码和邮箱、家庭成员(即紧急联系人)电话畅通,以便接收学院通知,请及时接收短信、电话、邮箱的通知;若联系方式有变更,请提前联系我院进行更改。
联系电话:010-62511339;联系邮箱:flsslaw@163.com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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