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司法研究会2021年年度课题招标公告
来源:中华司法研究会
根据我会章程规定,为传承中华司法文化,研究中华司法学术理论,研讨中华司法实践问题,完善中华司法制度,创新中华司法文明,推动中华法治进步,我会2021年度设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问题研究”等5个司法研究年度课题向各级人民法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相关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立足于积极有效开展有关两岸暨港澳法治与司法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深入挖掘中华法治与司法的文化内涵并推动其实践创新,探索创新中华司法文明,推动中华法治共同进步。
二、课题选题
详见《中华司法研究会2021年年度课题题目及研究重点》(附件1)。
申请人可以对《中华司法研究会2021年年度课题题目及研究重点》提供的选题,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作适当修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中华司法研究会2021年度课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科研优势或者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2.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3.课题组所在单位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人、财、物保障条件;
4.课题组成员数量为3-8人,并均具有较强研究能力;
5.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二)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课题组成员只限参加本年度中华司法研究会课题一个课题组。
(三)对本会课题的申报,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立项:
1.由来自两岸、港澳、海外的申请人联合申报的;
2.申请人为本会会员、特邀咨询专家或者特邀研究员的;
3.有配套资金支持的。
四、经费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供相应经费保障。
五、研究期限
年度课题应当在收到中华司法研究会立项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批准。
六、申报事项
(一)申请人须如实填写《中华司法研究会2021年年度课题申请书》(附件2),并于6月30日前将申请书分别以PDF和WORD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标题设置为“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人”。(只需邮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无需寄纸质版)
(二)中华司法研究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在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国法院网等媒体上公告。对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蓓蓓
联系电话: 01067557219
邮箱: zhsfyjh2020@163.com
附件:
1.中华司法研究会2021年年度课题题目及研究重点
2.中华司法研究会2021年年度课题申请书
中华司法研究会
2021年5月12日
中华司法研究会2021年年度课题题目及研究重点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问题研究
研究重点:粤港澳大湾区协同立法机制建设;司法协作与法律适用问题;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法律服务协同合作发展问题;中央与粤港澳地方法律关系问题;国际法与国内法法律适用问题等。
二、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的边界研究
研究重点:村规民约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冲突、协调、互补,如何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村规民约与法治、德治的关系和边界;如何利用村规民约调处农村基层矛盾纠纷,发挥村规民约在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中的作用等。
三、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研究
研究重点:民族地区审判工作的实际状况和面临的困难,分析其产生的具体原因,并从克服自然环境制约、民族习惯与国家制定法的调适、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培养法治人才、提升公民法治意识等可能具体手段探寻实现现代化的路径等。
四、司法服务保障两岸融合发展
研究重点:法院在服务保障两岸融合发展中的职能定位、司法理念、工作机制及有益经验;完善司法服务保障两岸融合发展的机制建设等。
五、司法案例制度的传承和发展研究
研究重点: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不同法域的案例制度研究;台湾地区案例制度的传承和当下运用;我国大陆案例指导制度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中华法系案例制度的经验总结和当代借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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